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0版)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版)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2020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费等;

2、由于河北省国资委暂未对委属企业2019年度负责人薪酬进行核定,上述部分人员领取的薪酬只包括预发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不含2019年负责人薪酬清算兑现和2015-2018年任期激励收入;3、李长皓于2020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并领取薪酬。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唐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5,263.105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8.35%,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唐钢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注:唐钢集团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尚在编制中。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河北省国资委通过控股股东唐钢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38.35%的股权,通过国控运营间接持有本公司16.09%的股权,通过河北港口间接持有本公司12.39%的股权,通过河钢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2.27%的股权,通过河北建投间接持有本公司1.46%的股权,通过国控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1.09%的股权,通过河北财投间接持有本公司0.12%的股权,通过达盛贸易间接持有本公司0.09%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71.86%的股权,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资委成立于2003年8月27日,办公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河北省国资委代表河北省政府对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能。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三)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注:1、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

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3、净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4、自营证券比率=期末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期末净资产。

5、固定资产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6、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的平均余额。

7、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当期普通股股份加权平均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当期普通股股份加权平均数。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3、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根据2016年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指标计算标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列示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当时的监管标准。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313,896.29万元、3,421,437.29万元和3,913,719.7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合计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1.93%、96.85%和96.63%。公司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公司资产结构合理、变现能力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扣除客户存款、客户备付金后的自有资产分别为2,573,083.21万元、2,447,456.58万元和2,780,025.82万元,占比分别为77.65%、71.53%和71.03%。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67,569.20万元、2,554,354.18万元和3,020,786.02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债券、其他负债等构成。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上述负债合计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74%、96.97%和97.0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占负债合计的比例分别为29.86%、37.20%和36.48%,占比较大。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该项负债和客户资产存在对应关系,其波动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

2、盈利能力简要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按会计核算口径

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划分,公司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57,783.42万元、76,532.33万元和103,790.2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9.56%、42.21%和50.62%。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业务开展获取的利息。利息支出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拆入资金利息以及公司发行的债券、收益凭证利息等。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分别为24,084.76万元、13,660.31万元和9,413.61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49%、7.53%和4.5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包括公司自营业务投资的债券、基金、股票等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以及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43,684.26万元、62,238.93万元和82,103.52万元。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7,884.99万元、10,876.47万元和-6,760.3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0%、6.00%和-3.30%。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2,485.29万元、17,838.72万元和16,235.2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5%、9.84%和7.9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财达投资于2016年12月20日取得基差交易试点业务备案,报告期内开展基差交易从事的现货买卖收入。财达投资从事的基差交易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期货业务”。

(2)营业收入分析——按经营分部口径

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分部划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期货业务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分部口径的营业收入主要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55,537.61万元、67,151.61万元和86,245.54万元。2019年,证券市场回暖,市场交易量增幅较大,受益于此,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2020年,A股市场交投活跃,沪深两市成交量同比增加较大,公司2020年实现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093.93万元,增幅为28.43%。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788.72万元、31,991.85万元和28,745.13万元。其中,2019年,公司自营业务债券规模增加使得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利息增加较多,同时,A股市场回暖,公司权益类证券投资收益及持仓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增加。2020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略有降低,主要系公司持有的20永煤SCP003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同时受到债券市场多起债券违约的影响,信用债市场行情走低,导致公司债券业务收入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转融通业务等,信用交易业务收入主要为各类业务实现的利息净收入。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分别为34,913.08万元、27,450.76万元和28,850.01万元。2019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462.32万元,降幅为21.37%,主要系公司缩减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所致。2020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进一步下降,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有所减少,同时,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增长,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99.25万元,增幅为5.10%。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049.51万元、2,765.95万元和3,686.48万元。2019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716.45万元,增幅为163.55%,主要系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数量和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同比增加较大所致。2020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20.53万元,增幅为33.28%,主要系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数量和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加所致。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12,996.38万元、20,822.60万元和27,054.60万元。其中,2019年,公司上述债券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进一步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20,822.60万元,同比大幅增加。2020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加6,202.01万元,增幅为29.78%,主要系公司大力发展债券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收入增长较快,财务顾问业务、新三板业务平稳发展。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分别为14,973.88万元、20,508.43万元和19,919.17万元。2019年,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同比增加5,534.56万元,增幅为36.96%,主要系财达投资开展基差交易从事的现货买卖收入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期货业务收入同比降低589.26万元,降幅为2.87%,主要系期货业务基差交易的现货买卖收入略有下降所致。

(3)营业支出分析

公司营业支出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净利润分析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367.49万元、60,924.61万元和53,200.6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363.24万元、60,917.35万元和53,191.25万元。

2019年,A股市场回暖,市场成交量同比增加,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佣金收入以及自营业务证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较大,同时,A股市场回升使得公司信用交易业务担保资产价值回升,公司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2020年,公司部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客户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大,导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

3、现金流量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1,612.12万元、384,945.73万元和93,705.8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受股票市场影响较大,主要是客户资金变动与市场行情具有较高程度的相关性。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91.99万元、-7,456.36万元和-6,521.2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243.96万元、-137,670.24万元和110,967.66万元。报告期内,为支持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发展,公司适时发行公司债、次级债券、收益凭证等,扩宽融资渠道。

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基本战略。经过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资本实力逐步增强,创新业务快速发展,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服务客户、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未来,公司将把握雄安新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专业优势,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河北雄安新区以及全省发展迈向更高层次作出自己的贡献,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局。

公司将致力于实现“一流投资银行,卓越金融服务”的发展愿景,根据行业发展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发展需要,继续坚持创新转型发展战略,努力发挥融资、投资、交易、托管和支付等投资银行功能,提升研究、投资、融资、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核心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要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能力。

公司将在严把风控、强化管理、拓展市场、提升服务,在做精、做细、做优、做强经纪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创新业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加强经纪业务与各项新业务的协同联动,全面推进“大营销”、“大资管”、“大投行”策略的落地实施。通过不懈努力,把公司发展成为功能完善、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显著的优质大中型证券公司。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

(四)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返还公司。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本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2018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6月20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745,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411,750,000.00元。

(2)2019年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745,000,000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274,500,000.00元。

公司自设立以来就十分重视股东回报,2017年-2019年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派发股利。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17.35万元,同比大幅增加,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为支持股东实体经济发展,考虑股东诉求,公司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同时,公司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低于2017年、2018年的水平,公司不存在突击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情形。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现金分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运营构成不利影响。

(3)2020年利润分配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就2020年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经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可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利分配。根据经本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

4、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5、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返还公司。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但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3、如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4、如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将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前,应当通过公开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尽可能保证每年利润分配规模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实施利润分配。公司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执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并在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的基础上,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时,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报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六)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详细论证,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时,可以对前述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1、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时;

2、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出现预警时;

3、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时;

4、董事会建议调整时。

(七)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十、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2家控股一级子公司及1家控股二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财达期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财达期货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达期货共设有2家期货分公司,具体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达期货共设有6家期货营业部,具体如下:

(二)财达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财达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财达投资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审计。

(三)财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财达资本系本公司新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已于2020年5月27日完成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备案登记。财达资本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财达资本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众环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的金额为181,454.27万元。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分散风险,提升公司资本回报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实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一)进一步巩固传统经纪业务

1、优化网点布局,拓展公司业务辐射区域

公司目前的营业网点地域分布较为集中,河北省外的营业网点较少,整体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公司将适当增设营业网点,加快建设轻型低成本的营业部和理财中心,优化调整当前网点布局,拓展公司业务的辐射区域,尽快完善优化公司的经纪业务网络。

2、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搭建财富管理中心

公司将加强营销工作力度,开辟多渠道营销网络,加大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等服务能力培养的资金支持,打造以投资顾问为主体的综合理财服务团队,不断提高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解决方案的能力,将部分营业网点改造升级为区域性的财富管理中心,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财富管理服务,提高公司传统经纪业务的竞争力。

3、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构筑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公司将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根据公司整体规划,以线上平台为切入点,以用户为中心,以科技为驱动力,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建立“直销+O2O”互联网运营体系,构筑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加大推广应用,探索服务新模式;助力提升两率和推动公司业务转型。

(二)扩大资本中介业务的资金配置规模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稳定的收入来源。由于资本中介业务对于公司净资本的要求较高,公司将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公司资本中介业务的资金配置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加快业务发展。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