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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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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09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拥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三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在积极筹建“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是电力装备行业权威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继电保护、新能源、仿真、安全及环境、自动化及通信、电磁兼容等6个专业检测实验室,两个综合性检测基地(许昌总部及珠海开普(在建)),具备电气性能、电磁兼容、通信规约、动态模拟、软件和信息安全、可靠性、气候环境、机械环境、低电压穿越试验等全方位的检测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其中,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检测服务

按照检测对象划分,公司的检测业务分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检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1)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指在电力运行过程中提供电路运行工况、生产指挥信号,对发电机、输电网、变压器、开关等一次设备的工况进行监测、控制、调节、保护的电力设备。包括继电保护设备、自动化监控设备、调度和管理系统、电能计量系统、通信信息系统、辅助系统以及工业电器等。

(2)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指对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等)发电以及用电过程中的电能进行收集、转换、控制、监测及储存的电力设备和系统。包括发电并网系统、储能系统、微电网控制设备以及电源系统等。

(3)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的电力设备和系统。包括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充电连接装置以及充换电站等。

2、其他技术服务

除向客户提供检测服务之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试验方法研究、质量控制、项目验收等方面的其他技术服务。

3、检测设备销售

公司在开展检测业务时,研发了专业高效的检测设备以提高检测能力。鉴于检测设备较好的通用性和易用性,公司还向有研发测试和质量控制需求的客户进行销售。

(二)经营模式

与客户签订检测订单后,客户送样到公司实验室(或运行现场)进行检测,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检测服务,出具公正、客观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同时,公司通过技术研究、检测设备研发、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提升检测能力、扩大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服务模式

作为独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检测服务,独立出具公正、客观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公司的服务流程包括咨询和委托、试验、报告编制及交付三个阶段。

2、营销模式

(1)全员营销

公司全体员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核心,以“速度、微笑、帮助客户成功”为服务理念,以“零缺陷”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了全员营销的效果。

(2)技术营销

公司依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业委员会、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行业平台,凭借自身技术能力和优势,不断研发行业前沿技术,积极承担标准制修订、标准试验验证等重要工作,开展专题技术讲座、标准宣贯、论文交流等活动,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提升了“开普检测”品牌影响力。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终端用户的质量检测活动,将检测工作对接终端用户的运行质量需求,形成检测机构-制造企业-终端用户的质量传递,获得市场的全方位认可。公司积极参与终端用户运行规范、检测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电力设备运行分析研讨会,提高了公司在终端用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测设备、办公用品、基建施工、劳务、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按照流程进行采购审批,并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受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宏观经济层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规模不断扩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催生更多的检测需求,电力设备检测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产业政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政策面给电力装备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2、加强新产品新标准研究,提升运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加强对新产品和新标准的跟踪研究,并积极进行试验能力扩充,挖掘新兴市场,扩大市场容量。

公司研制批量化和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人均检测效率;自主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

(四)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检验检测行业

公司所属检验检测行业是国民经济架构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列入鼓励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将检验检测服务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共中央关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方面,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2019年1月,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检验检测服务纳入该新版目录,为23个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支持了检验检测市场的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检验检测服务业共有检验检测机构44,007家,较上年增长11.4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5.09亿元。从业人员128.47万人。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710.82万台套,仪器设备资产原值3,681.17亿元,共对社会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5.27亿份。检验检测市场容量稳步增长。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发布,也给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电力设备检测行业

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提出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的十大领域,其中包括电力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将新能源产业(含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产业(含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均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提出,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020年12月,国家能源局在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风电光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总量较“十三五”有大幅增长。要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和储能产业,加快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2021年3月,《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

2021年1月,国家电网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坚持绿色发展,注重智慧赋能,强化安全保障,突出价值创造。

2021年1月,南方电网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清洁低碳转型。有效服务产业结构升级,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引导能源绿色消费。

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牢固树立“能源转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电网发展,加大技术创新,推动能源电力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电力设备行业受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支持,将推动电力二次设备领域新一轮技术革新和产业发展,预计将带动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市场的继续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拥有多个国家授权的检测服务平台

公司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继电保护检测技术,先后获批了“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7月13日,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获国家认监委批准筹建“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认实函[2018]34号),筹建目标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高度契合。除了国家授权的检测中心资质之外,公司还获得了国家有关部委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检测服务平台,公司所拥有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检测服务平台,成为公司行业地位的重要体现。

(2)主持及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在检测领域,标准是开展检测业务的基础,参与标准的起草过程是检测机构精准把握标准要求、掌握最新技术动向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测机构通过标准话语权展示技术实力的有利契机。

作为行业内的权威检测机构,近年来公司共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42项,行业标准23项,团体标准4项,其中作为召集人单位主持起草的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3项、团体标准1项。通过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司掌握了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领域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的最新技术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引领了该类电力设备检测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为公司抢占最新的检测市场创造了条件。

(3)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

近年来电力系统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在新能源、智能电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量新型电力设备和电力技术不断开发应用。由于行业标准从起草到最终颁布过程较长,且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国家及行业标准一般会滞后于产业发展1-2年时间。因此在新产品和技术推出初期,标准尚未颁布时,需要行业内权威的机构利用技术和经验优势,先期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经试验验证后逐步推广并且标准化。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对召集单位的行业地位、检测技术的精湛程度以及行业视野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公司的专家团队先后开展了特高压直流输电、特高压交流输电、广域相量测量系统、就地化保护装置、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以及数字式合并单元装置等多项新型技术的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并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以及疫情冲击,公司积极复工复产,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内部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在一季度受疫情冲击出现业绩大幅滑坡的情况下,牢牢把握电力二次设备检测市场,多点对接新兴检测市场,随后业绩实现反转,全年业务总量虽同比下降,但逐渐趋于稳定。同时,依托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特高压、充电桩等产业投资力度的政策,以及“十四五”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产业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展试验研发与技术营销,公司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检测业务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487,175.95元,同比下降18.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59,742.72元,同比下降31.3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经营管理方面

1、积极复工复产,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

面对新冠疫情的考验,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指令和要求,在确保疫情严密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并采用“远程实时透明实验室”等技术进行远程试验,春节疫情高发期间仍然保持订单交付,努力减轻疫情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在疫情缓解后,第一时间开辟客户防疫隔离区,确保人员试验交流通畅,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打响了经营业绩的保卫战,实现了下半年的业绩稳定恢复。

2、聚焦精深主业,紧跟宏观政策做好市场开拓

2.1 检测服务

2020年,公司聚焦精深主业,在电力二次设备检测领域持续发力,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不利影响,全年检测收入达141,242,404.24元,同比下降27.27%。

(1)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测: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88,131,678.77元,同比下降45.79%。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研发计划延迟、新产品送样检测减少或不及预期,部分计划完成的检测项目出现延期或停滞,造成相关业务收入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国家电网组织的国产化保护装置、35kV及以下开关柜保护装置专用连接器组件、110kV/66kV线路保护和备自投装置软件版本认证和选配插件检测等多个批次继电保护专业检测任务,承担南方电网组织的控制型子站、110kV线路/母线/变压器/母联(分段)、智能终端、过程层交换机、智能录波器等多个批次的检测工作。

(2)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40,164,929.25元,同比增长89.41%。主要原因系公司依托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十四五”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产业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展试验研发和技术研讨,获得了较多的市场订单。报告期内公司主办第四届中国电动汽车充换电与驱动系统学术研讨会(常州),参加电动汽车充电模块标准宣贯会(深圳),还根据充电桩产品风险监测的要求,合作开发了便携式随车充电器漏电流测试系统。此外,公司获批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

(3)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12,945,796.23元,同比增长24.24%。主要原因系国内新能源发电产业随国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政策牵引,行业景气度不断提升,加之公司加大市场营销,相关产品检测订单出现增长。

2.2 检测设备销售

2020年,检测设备销售收入17,854,867.21元,同比增长199.64%。其中,公司中标并实施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EPC总包项目“电力系统数字仿真设备、风光储微网展示应用及试验系统”,合同金额1,428万元(含税),占检测设备销售收入比重较大,由于该合同涉及较大比重的采购,致使检测设备销售毛利率下降54.12%。

2.3 其他技术服务

2020年,其他技术服务收入5,315,848.81元,同比增长284.5%。其中,公司实施完成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园区多元用户互动的配用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从化明珠工业园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试验验证。通过该项目,公司率先在业内展开了能源互联网实时仿真系统的研究。

3、积极开展技术营销,开拓检测业务发展契机

2020年,公司加强技术营销,带动业务增长。开拓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综自系统抽检、配电终端到货抽检、传感器产品检验、连接器/电连接端子检验、电力巡检机器人、可靠性试验、厂站涉网自动化现场检验等项目。

(二)科研创新方面

2020年,公司科研创新工作有序进行,试验研究、设备开发、工装改进等方面均获得了突出成果,并在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方面取得重大收获。

1、10项产品通过中机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公司10项产品通过了中机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其中,“KPF1A新型高压直流输电控制保护仿真测试系统”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KP-DM-GZJC基于实时仿真技术的故障指示器检测平台”、“ART-61850基于IEC 61850通信协议的自动测试平台研究”等4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某些技术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基于IGBT技术的大功率电源中断和暂降试验技术研究”、“ART-9000电气安全试验自动测试平台”等5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科研创新成果丰硕

“能源互联网实时数字仿真系统”项目完成广州从化产业园区等3个多能系统仿真试验研究,“RTplus实时仿真系统升级”成功应用于雄安新区配电网仿真实验室、湖南省检修公司仿真培训、云南电科院稳控仿真等项目。“RTamp高频数字仿真功放研究”在功率放大器研发试制的基础上,启动小批量生产;“继电保护静模标准化测试技术升级”项目开发了继电保护标准化测试样机,该样机既可用于动模测试,也能用于静模测试,为后续产品化打下基础;“基于GTFPGA的仿真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完成了基于GTFPGA接口装置的Aurora通信协议开发以及基于GTFPGA的行波装置、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和链式SVG系统的仿真建模研究。2020年11月,公司参与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高效率电力电子变压器及其交直流灵活组网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研发成果方面,公司全年共申请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获得软件著作权13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10项,发表学术论文54篇,其中核心期刊11篇。

标准化领域,公司全年参与起草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2项、团体标准6项,参与立项行业标准3项,保持在继电保护、充电桩、新能源等领域的先发优势。此外,正式发布参与的国家标准1项,能源行业标准3项,中电联团标1项。

(三)试验能力建设方面

2020年,公司继续扩充试验能力,响应市场需求,补齐设备短板。

1、电磁兼容试验能力建设:建设满足ISO 7637-2和ISO 7637-3的汽车电子的瞬态脉冲抗扰度测试能力,为汽车电子电磁兼容检测迈出第一步;建成符合GB/T 17626.34的大功率设备电压中断测试系统,满足了充电桩、大功率电源的测试要求。

2、仿真试验能力建设:完成柔性直流工程模型开发、配电终端动模测试环境建设、直流配电网仿真试验能力建设以及高精度大变比零序电力互感器测试能力建设。

3、一二次融合试验能力建设:完成一二次融合自动测试系统的调试验收及校准,以及高压设备雷电冲击试验的能力验证工作。

4、巡检机器人试验能力建设:巡检机器人测试区域(2000平方米)已通过评审专家组评审验收。

5、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试能力建设:初步建立软件测试能力和源代码扫描测试能力。

6、环境实验室建设:根据充电桩、逆变器、直流电源等产品的噪声测量需求,建成60立方半消声室。

7、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能力建设:建设氢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系统及测试能力,启动相关技术预研。

8、自动化及通信协议试验能力建设:成功获批UCAIug IEC 61850 Ed2.0 A级实验室,能够向国内企业客户颁发国际认可的电力设备新版通信标准认证证书;研发IEC/IEEE 60255-118-1:2018标准测试数据TVE误差自动处理工具;建立台区融合终端DL/T 698.45和MQTT消息队列遥测传输协议测试能力;开发可靠性威布尔测试工具,具备加速寿命试验数据分析及结果评估的能力。

9、电气性能及安全试验能力建设:建立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测试平台;持续改进电气安全自动测试平台,完成绝缘性能的全自动测试;购置配电终端集成测试平台,提高产能。

10、标准能力扩项情况:2020年公司共进行4次实验室评审,变更标准32个,扩项标准72个。截止2020年底,公司共计认可授权标准452个,同比增加18%。

(四)资本运作方面

2020年9月2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功登陆资本市场,迎来企业发展新机遇。本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555,672,287.88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节“五、投资状况分析一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投入资源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尤其是董监高履职能力的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实现7,425.97万元,下降31.38%,主要是因为: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研发计划延迟、新产品送样检测减少或不及预期,部分计划完成的检测项目出现延期或停滞,造成全年营业收入下滑;公司检测业务各项成本费用变动幅度不大,但检测设备销售业务成本增幅较大。因此,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下降幅度较大。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2.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由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取代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各项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不变。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合同对价中,预收增值税部分列报为其他流动负债,扣除预收增值税后列报为合同负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报为合同资产。

3.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23-10000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259,742.7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3,262,140.9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326,241.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6,524,623.53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460,550.38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近期及未来持续发展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充分兼顾股东回报与业务持续发展之间协调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879号)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止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5,947,745.63元,明细见下表:

注:2020 年 10 月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0年11 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3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共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称为一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7,716.36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30,000.00万元,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除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之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6,452.72万元,拟以向实施主体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和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投入,其中:拟借款金额10,773.21万元,拟实缴注册资本金额15,679.51万元。具体投资安排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定。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马锁明、唐民琪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4号)。

5.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7.1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喜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1 董事长姚致清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姚致清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2 董事、总经理李亚萍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亚萍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3 独立董事马锁明先生津贴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马锁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4 独立董事唐民琪女士津贴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唐民琪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5 副总经理李全喜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6 副总经理王伟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7 副总经理贺春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8 副总经理宋霞女士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9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10 财务负责人李国栋先生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张喜玲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津贴的部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对公司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0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13.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4号);

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0号);

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1-01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转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