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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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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1-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依托战略,公司产品布局全面,聚焦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业务群,提供以人为本、万物互联、智能高效的整体出行方案,以智能汽车为中心点,参与构建未来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大生态圈。

1、智能座舱

公司的智能座舱产品融合了车载信息娱乐系统、驾驶信息显示系统、显示终端、车身信息与控制系统等系统,打造以人为中心的智能出行空间,提供基于自动驾驶等级的智能关怀、高效安全的解决方案。

2、智能驾驶

从低速泊车场景到高速自动驾驶场景,从低级别的智能驾驶辅助逐步到实现完全自动驾驶,从解放脚到解放眼,提供智能、安全、高效的解决方案,最终将人从驾驶中完全解放出来。

3、网联服务

提供安全、有温度的智联汽车产品与增值服务,构建万物互联、高效协同、高度定制化的服务体系。

(二)经营模式

汽车行业正往智能网联、共享化的方向发展,汽车电子产品将面临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的要求,公司基于多年的核心技术积累和丰富的产品组合,结合行业和客户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打造上下游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生态圈,为客户提供专业、创新、智能、有竞争力的汽车电子产品和服务。现公司主要业务形态为前装业务。

(三)行业发展情况

近几年来,汽车行业一直处于“新四化”变革以及整合的阶段,技术日新月异,竞争者多样化。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球汽车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使得正在面临大变局的汽车行业更加错综复杂。

根据全球数据分析公司LMC Automotive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同比下降14.3%,而中国汽车市场表现亮眼,在下半年率先复苏。在关键的技术变革与整合周期内,政府对疫情的有效控制,给国内汽车行业带来了更大的成长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概述

全球汽车产业进入升级与变革的关键期,在“新四化”变革以及加速整合的阶段,技术日新月异,竞争者多样化。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全球汽车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使得正在面临大变局的汽车行业更加错综复杂。根据全球数据分析公司LMC Automotive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同比下降14.3%;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乘用车共销售2017.8万辆,同比下降6.0%。

在十四五规划的引导下,中国正在从汽车大国迈入汽车强国,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成为了我国汽车产业升级的新牵引力。国内高性能座舱产品、智能驾驶辅助产品、智能网联产品的新车配置率快速提升,而中国率先复工加速了国产化替代进程,国内汽车产业链正迎来巨大的商机。公司作为国内行业领军者,依托丰厚的技术、经验及资源积累,前瞻布局新技术,业务板块完整覆盖智能座舱、智能驾驶、网联服务三大领域,已实现新产品的规模化量产及持续迭代升级。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尽管目前市场及行业环境复杂,但随着战略规划的逐步落地,公司业务增长迅速,成果逐渐显现。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99亿元,同比增长2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亿元,同比增长77.36%。在中国乃至全球车市下滑的大环境下,公司业绩逆市增长,新业务规模化加速,市场开拓顺利进行,经营效率持续提升,战略布局更加清晰,整体竞争力再进一步。

1. 业务开拓

在“聚焦核心客户”的战略指引下,公司持续巩固以欧美系、日系和自主品牌等主流车企为核心的客户结构。2020年公司突破江淮大众、马鲁蒂铃木(印度)、丰田(印度尼西亚)等新客户,并获得一汽-大众、广汽丰田、一汽丰田、日本马自达、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广汽乘用车、比亚迪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等众多优秀车企的新项目订单。尽管疫情导致部分客户的新项目延期,2020年公司仍然获得年化销售额70亿元的新项目订单,涵盖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液晶仪表、网联服务以及大屏化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产品。

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是公司始终坚持的方向,而客户的认可是对我们最大的鼓舞。2020年度公司获得奇瑞汽车“优秀供应商奖”、广汽埃安“优秀供应保障奖”、奇瑞捷途“质量突破奖”、理想汽车“理想精神奖”和“理想TOP奖”等荣誉。

2.技术研发

保持技术领先是确保公司长远发展的核心要素,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8.17亿元,占比销售额12.02%,持续三年研发投入占比当年销售额超过10%;研发人员占比达到40.69%。同时,公司持续深化研发体系架构优化,打造平台化、高效、敏捷的研发系统。人才是技术的核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研发人员质量、优化人才结构,研发团队的硕博人员占比持续提升。

3.产品进展

2020年公司持续围绕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产品线搭建智能出行整体解决方案,进展如下:

(1)智能座舱

报告期内,公司的多屏智能座舱产品已在广汽乘用车、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理想汽车、天际汽车等多家国内领先车企的车型上规模化配套量产,并持续获得一汽红旗、广汽乘用车、长安汽车等核心客户的新项目订单,融合座舱产品及座舱域控制器正步入规模化销售快速提升的新阶段。2020年,公司量产了基于Hypervisor架构的新一代智能座舱,该座舱域控制器采用了QNX?Hypervisor和QNX?Neutrino?实时操作系统(RTOS),搭载公司最新的AR导航功能,可为乘客带来更安全、舒适的驾乘体验。2020年,公司智能座舱域控制器荣获“2020年第五届铃轩奖-量产类车联网优秀奖”,公司凭借《2025智能座舱体验设计》再次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

公司长期以来的核心产品信息娱乐系统和新兴业务显示模组及系统、液晶仪表均获得良好发展,其中显示模组及系统、液晶仪表均实现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100%,充足的订单储备将推进其持续快速发展。2020年,公司信息娱乐系统业务相继突破丰田(印度尼西亚)、马鲁蒂铃木(印度)等白点客户,亦获得一汽-大众、长安福特、一汽丰田、广汽丰田、Carmax、日本马自达、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广汽乘用车等客户的新项目订单,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深度;显示模组及系统业务已覆盖国内大部分主流OEM客户,并获得了白点客户一汽红旗、东风乘用车的新项目订单,新订单的逐步落地将持续推进该业务的快速发展;液晶仪表业务已批量配套比亚迪、广汽乘用车、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等众多车厂,并突破了一汽红旗等新客户。

(2)智能驾驶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销售额继续保持100%以上的增长速度,智能驾驶产品规模化提速,新产品、新技术加速迭代落地,持续支撑智能驾驶业务的快速发展。

公司的全自动泊车系统、360度高清环视系统和驾驶员监测系统等产品已批量供货给国内众多主流车企,销售规模快速上涨,并成功突破上汽通用、长城汽车、上汽乘用车、蔚来汽车等白点客户;新一代融合了全自动泊车、代客泊车、遥控泊车、自动紧急刹车、高速自动驾驶辅助、拥堵自动跟车等众多更高级别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的产品将为客户带来更好的驾驶体验和更高性价比,目前已获得国内领军车企的新项目订单;IPU03自动驾驶域控制器已在小鹏汽车的车型上配套量产,并将配套其他车型,报告期内该产品荣获“2020年金辑奖-创新技术奖”和“广州创新力黑科技奖”;而基于英伟达Orin芯片的下一代自动驾驶域控制器IPU04已与理想汽车展开战略合作,公司将着力推进其快速规模化量产。

(3)网联服务

车载网联服务业务作为公司三大产品线之一,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是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已推出了整车级OTA、网络安全、蓝鲸OS3.0终端软件等网联服务产品,并已经陆续实现商品化。报告期内,公司突破长安福特、江淮大众、赢彻科技等白点客户,助力一汽-大众捷达品牌首次车联网OTA升级,和华为合作带有Hicar功能的主机也在多个OEM项目中应用。

4.共享合作

开放共享、协同合作是德赛西威始终坚信的发展理念,在汽车产业链快速变化的背景下,更加需要多方协作共同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与富奥、一汽投资一同设立的富赛电子已投入运营,正式开启深度合作与协同共享。2020年 11月,公司作为首批副理事长单位正式加入由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牵头设立的中国汽车芯片产业创新战略联盟。

5.经营优化

强大的“内功”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2020年,公司继续深挖组织效能,深化组织改革,不断在质量管控、精益制造、研发体系、成本控制、物流供应、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展开自我检讨和改善提升,引入更加高效的管理方法,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

2020年10月,公司被中国质量协会认证为“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标志着公司质量管控水平引领国内同行;另外,2020年公司获评“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广东省先进集体” ,德赛西威学院“攀登者计划”荣获“全国学习设计大赛银奖”。

6.社会责任

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关注股东利益及回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上市后连续两年(2018及2019年度)获得深交所年度信息披露考核最高等级A级;2020年8月,公司以高于参与同批次评估的90%全球同行的佳绩,荣获国际评级机构EcoVadis可持续发展银牌认证,意味着EcoVadis对公司各项可持续性发展举措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政策予以高度认可;2020年12月,公司荣膺2020年度大湾区最佳雇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增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5,238,544.53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693,438.62元、调减预收款项5,931,983.15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2020年2月,公司投资设立Desay SV Automotive USA,Inc,占其100%股权,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2020年9月,公司子公司Desay SV Automotive Singapore Pte. Ltd投资设立台湾德赛西威有限公司,占其100%股权,注册资本800万新台币;2020年12月,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智能交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省威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2,700万元,占其77.14%股权,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智能交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9.85万元,占其5.71%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82.85%。

子公司吸收合并:

2020年,公司将2012年设立的Desay SV Automotive Europe GmbH,2019年并购的ANTEBB Holding GmbH及其子公司Antennentechnik Bad Blankenburg GmbH重组为一个新的法律实体公司,新公司沿用Desay SV Automotive Europe GmbH的名称,注册资本为10万欧元。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TAN CHOON LIM(陈春霖)、高大鹏、姜捷、李兵兵、白小平、夏志武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恒惠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余市威立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长春市汽车经济开发区丙九街以东,警备路以西

(2)法定代表人:张丕杰

(3)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汽车电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合资企业,公司董事TAN CHOON LIM(陈春霖)与高大鹏分别担任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充足。目前对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不能履约的可能性较低。

2、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五路87号1栋

(2)法定代表人:罗汉松

(3)注册资本:6,45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各类塑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及线路板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提供技术服务,模具设计制造及产品组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贸易。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李兵兵、夏志武及监事罗仕宏分别担任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原材料产品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厂房B栋。

(2)法定代表人:罗汉松

(3)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改造、安装调试:工业及家用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化生产线、工装夹具及零件、控制系统及软件,提供技术服务及设备进出口。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白小平担任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监事,公司监事罗仕宏担任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合格自动化设备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惠州市南坛南路二号南坛大厦五楼

(2)法定代表人:余晓嘉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机电安装、航天航空、通信、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报价、评估、审计咨询;建设工程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新技术开发;开发、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夏志武担任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提供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的可能性,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深圳市德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789号德赛科技大厦22层2203A(楼宇标识为2503A)

(2)法定代表人:邓学璟

(3)注册资本:600.512428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租赁,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灯光工程设计;国内贸易。(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关联公司同属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且公司监事吴礼崇担任深圳市德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6.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789号德赛科技大厦22层2203室(楼宇标识为2503室)

(2)法定代表人:邓学璟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视听、光电显示、金融电子、通讯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6)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关联公司同属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且公司监事吴礼崇担任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富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汽车电子产品,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塑胶产品,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销售自动化设备,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惠南工厂建设(即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对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以诚信、公开、公平为原则进行具体协商,并同意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金额及内容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发生。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保荐机构对德赛西威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700万元(含等值外币),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德赛西威德国公司

1.公司名称:Desay SV Automotive Europe GmbH

2.注册资本:10万欧元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Dr.Michael Weber

4.设立日期: 2020年11年12日

5.住所:In der Buttergrube 3-7 99428 Weimar-Legefeld, Germany

6.经营范围: 开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移动有源多频带天线、电缆组件和相关电子产品以及类似的活动,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截止 2020年12 月31日,德赛西威德国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318万元,负债总额5,984万元,净资产6,33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4,225万元,利润总额为-2,142万元,净利润为-2,1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9.德赛西威德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德赛西威新加坡公司

1.公司名称:Desay SV Automotive Singapore Pte. Ltd.

2.注册资本: 124万新加坡元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Azmoon Bin Ahmad

4.设立日期: 2011年7月28日

5.住所:3A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ark #09-13 ICON@IBP Singapore

6.经营范围:研究及试验开发电子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

7.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截止 2020年12 月31日,德赛西威新加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148万元,负债总额为1,980万元,净资产为2,16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645万元,利润总额为275万元,净利润为29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9. 德赛西威新加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上述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公司与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亿日元(按2020年末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31,6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1%。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36,318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7.82%,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2021年5月调整至2022年6月,并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6号)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42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17年12月2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4828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章程》,于2016年3月11日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活期基本存款额度均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另有70,000万元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市场预期,计划对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着力改造、完善现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效率。根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435万元人民币(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2021年5月调整至2022年6月,并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前述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不超过12个月;前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2020年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公司对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9,895.87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10%。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公司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0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921.53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其中,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为:(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0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74.3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2020年度利润总额9,895.87万元,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信用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6)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赛西威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林,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润晶科技、阳光电源、广信股份、天华超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夏志武先生、独立董事梅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0)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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