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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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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19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16: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21)》。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2)》。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87,580,000股扣除回购的3,616,500股为基数(即183,963,5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9,576,27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6,792,7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4,372,700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2021-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792,851.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82,075.48元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2021-026)》。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将经营场所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办公地址不变),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此外,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组织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2021-029)》。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陈鹏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陈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提名江冰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江冰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职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鹏先生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1-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的相关通知或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792,851.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82,075.48元的自筹资金;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2772 号文《关于核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在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募集人民币886,480,000.00元,发行数量为8,864,8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8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78,913.2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001,086.7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6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88,648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792,851.7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78,913.21元(不含税),其中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3,018,867.92元(不含税),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3,460,045.29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82,075.48元(不含税)。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792,851.7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82,075.48元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1月30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永安行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安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审议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现拟将经营场所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99号”(办公地址不变),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此外,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29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优化管理流程,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1-03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

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鹏先生自2015年4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鹏先生任职即将到期,任职到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陈鹏先生任职到期离任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陈鹏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江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江冰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江冰女士的简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冰,女,1960年12月生,硕士学历,长期从事智能信息处理与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承担过省部级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60余项;发表科研学术论文60多篇,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软件著作权13件;出版教材5本;获教育部科技成果1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成果奖1项、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江苏省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获全国宝钢教育教师奖,严恺教育奖、徐之纶教学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河海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教授。现任皖江工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