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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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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0版)

单位:万元

(三)202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有方大特钢股份,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44.47%。

单位名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595.0223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总资产1,371,540.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09,443.2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60,147.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028.5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萍钢”)股东。其中:方大集团持股9.52%,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90%。主要全资子公司: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

注册资本:肆拾肆亿柒仟肆佰壹拾贰万零肆佰贰拾壹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9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萍钢总资产3,578,160.62万元;净资产2,548,020.77万元;2020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864,792.58万元,净利润420,683.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号楼

注册资本:6,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4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方大总资产28,518.98万元;净资产4,540.09万

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26,875.46万元,实现净利润1,369.4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为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全资子公司,天津一商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渤海大街西93号408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范围: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 仪器仪表、办公用品、 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焦炭、 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水暖器材、建筑用金属制品、轴承、劳保用品、电线电缆、膨润土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需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煤炭零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自营和代理种类商品和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废旧金属(除危险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5,972.03万元;净资产38,60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609,776.89万元,净利润12,347.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五)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达兴”)为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达钢”)全资子公司,四川达钢为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达钢股份,占四川达钢总股本的44.41%。

注册地点:达州经开区斌郎乡金龙路1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范围:批发煤焦油、粗苯、苯、化肥;生产、销售煤焦沥青、萘、杂酚、石脑油、蒽、洗油、化工产品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达兴总资产8,724.66万元;净资产5,901.9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483.59万元;净利润-394.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五)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喜科墨”)为株式会社煤炭化学与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株式会社煤炭化学持有其49%的股份、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注册地点:邳州市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平果西路

注册资本:155,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6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范围:针状焦、煤焦沥青、炭黑油、煤气的研发与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方大喜科墨总资产45,798.98万元;净资产42,474.3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331.58万元,净利润-11,042.5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六)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方炭材”)为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石墨、炭素新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承揽加工、批发零售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方炭材总资产170,500.02万元;净资产128,619.9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88万元,净利润-1,757.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方大国贸等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较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的炭素制品可作为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如: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原辅料,基于购销各方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1年向方大特钢和江西萍钢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等约为6,728万元,并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各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2.为拓宽销售渠道,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预计向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销售炭素制品等,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000万元。

3.根据购销各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1年预计向宝方炭材销售炉头、炉尾导电电极等产品,交易金额约为2,500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预计向方大喜科墨销售软沥青、蒽油等产品,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5,000万元

5.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预计向方大国贸(包含其子公司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采购石油焦等原料,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000万元。

6.为拓宽公司采购渠道,保障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持续稳定供应,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预计向方大国贸和四川达兴采购煤沥青等,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000万元。

7.保障生产所需的原料持续稳定供应,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预计分别向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和方大喜科墨采购针状焦等原料,预计与北京方大及其子公司京方大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8,000万元,预计与方大喜科墨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0,0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生产经营购销需要,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1-02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第3至第8议案经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 项议案经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已于2021年4月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