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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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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5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须在2021年4月29日下午17:00之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张国江

3、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

4、联系电话:021-624187555、传真号码:021-623626856、邮箱:zhangguojiang@lsracing.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票数”或“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1年4月22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8 投票简称:“力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审计费用约为80万元~90万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依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作为2020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完全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一致同意拟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补充协议

及相关业绩承诺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收购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以下简称“Top Speed”)51%股权,现将公司与Top Speed签署补充协议即相关业绩说明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 51%股权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 51%股权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与DAVIDE DE GOBBI、FANG YUAN和Top Speed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同意以自有资金支付港币155,550,000元购买Top Speed5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根据原协议的约定,DAVIDE DE GOBBI、FANG YUAN承诺:TOP SPEED合并报表2018年、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港币2,800万元、3,080万元和3,388万元,或者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港币9,268万元。

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后,Top Speed提供赛事服务的赛事基本处于停摆,但Top Speed积极应对,根据欧洲防疫用品的需求,努力开展防疫用品出口业务,最终在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累计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港币8,655万元的同时,2020年因销售防疫用品产生非经常性损益港币762万元,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港币9,417万元。

同时原协议第12条约定,按不可抗力的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协议各方协商决定是否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

三、签署补充协议并确认完成业绩承诺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Top Speed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四方(甲方:公司,乙方:DAVIDE DE GOBBI,丙方:FANG YUAN,丁方:Top Speed)一致同意将原协议中的净利润的定义由“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修改为“净利润(以扣除其他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

2、补充协议中关于“净利润”定义的修改视为自原协议生效之日即被修改;除此之外,原协议的其它内容和条款均无修改。

3、本补充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且须经过甲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补充协议内容,确认Top Speed已经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期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四、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不可抗力客观因素影响,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确保三年业绩承诺期内总承诺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修改原协议中对“净利润”的定义可以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平稳发展之间的矛盾,稳定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促进可持续发展。本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原协议收购事项是以现金方式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修改原协议中“净利润”的定义,并确认Top Speed的业绩承诺已完成,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修改原协议中“净利润”的定义,并确认Top Speed的业绩承诺已完成,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上海擎速赛事策划

有限公司补充协议

及相关业绩承诺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收购上海擎速赛事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速赛事”)51%股权,现将公司与擎速赛事签署补充协议及相关业绩说明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擎速赛事策划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支付3,060万元购买永新县赛事企业管理中心持有的擎速赛事51.00%的股权,公司与永新县赛事企业管理中心、方园和擎速赛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根据原协议的约定,擎速赛事在2019年、2020 年、2021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660万元、726万元或者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986万元。

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后,擎速赛事提供赛事服务的赛事基本处于停摆,但擎速赛事积极应对,根据欧洲防疫用品的需求,努力开展防疫用品出口业务,2019年和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1,162万元的同时,2020年因销售防疫用品产生非经常性损益334万元,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496万元。

同时原协议第12条约定,按不可抗力的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协议各方协商决定是否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

三、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擎速赛事策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擎速赛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四方(甲方:公司,乙方:永新县赛事企业管理中心,丙方:FANG YUAN,丁方:擎速赛事)一致同意将原协议中的净利润的定义由“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修改为“净利润(以扣除其他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准)”。

2、补充协议中关于“净利润”定义的修改视为自原协议生效之日即被修改;除此之外,原协议的其它内容和条款均无修改。

3、本补充协议自四方签署盖章,且须经过甲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不可抗力客观因素影响,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确保三年业绩承诺期内总承诺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修改原协议中对“净利润”的定义可以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平稳发展之间的矛盾,稳定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促进可持续发展。本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原协议收购事项是以现金方式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修改原协议中“净利润”的定义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修改原协议中“净利润”的定义,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

2020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2020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处于发行前的准备阶段。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4月27日。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延长12个月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子公司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运营的F3亚洲赛事在中东地区恢复举办,取得了相应的赛事收入。另外子公司TOP SPEED (SHANGHAI) LIMITED和上海擎速赛事策划有限公司继续销售防疫用品取得营业利润约1,577万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