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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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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16 公司简称:韩建河山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7.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11.25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如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产生冲突,所以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同时考虑公司现有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传统产品主要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和商品混凝土。主导产品PCCP主要用于大中型引水、调水等水利工程,市政给排水等水务工程;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众建材主要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别在京津冀区域的混凝土外加剂市场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主要从事脱硫、脱硝、脱白、除尘等大气污染排放治理,特别在钢铁行业的脱硝、脱白等环保领域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导产品PCCP是典型的非标准化产品,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设计要求,其“内径大小、管壁厚度、承压指标、防腐指标、覆土深度”等都不完全一致。因此PCCP行业普遍采用订单式生产,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利用现有生产基地或新建生产基地,根据品种规定的技术规格组织生产。供货完成后根据生产基地覆盖半径内市场的后续需求,生产基地或转成永久性基地、或延长使用时间、或作为临时性基地撤销。

PCCP及其生产设备都具有体积大、质量重的特点。因此,产品运费以及产能转移的成本较高,产品销售半径受运输成本、以及道路宽度、高度的限制。同样因为生产基地经济覆盖半径有限的问题,PCCP行业不同区域的产能之间竞争度和协同度都较低。在先有订单后设厂的情况下,产能与需求匹配,不存在市场饱和的问题。从全国范围而言,如果不同大区域的水利工程工期重合,就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会表现为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充分比较产品运输费用和生产基地新建费用,并通盘考虑道路交通条件,重复建设往往是更加经济的选择。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众建材是京津冀地区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优秀企业,主要产品大量应用在北京轨道交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北京行政副中心建设、高铁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中,合众建材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建设项目的指定外加剂供应商、北京市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质量诚信评价A级供应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合格供应商,已经在京津冀混凝土外加剂市场形成了品牌效应。混凝土外加剂广泛应用于各种混凝土建筑施工工程和混凝土建材生产中,可以根据工程施工要求和建材应用要求改善混凝土各项指标,是基础设施建设必不可少的原材料之一。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是公司原有主营产品的产业链延伸,对公司丰富产品线、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主要以大气污染治理业务为主,集科研开发、设备生产与销售、工程制造与安装于一体,特别是在钢铁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清青环保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保护环境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环保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连续多年被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AAA+河北质量信用企业”,是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协会会员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骨干企业。公司以清青环保为平台,进入绿色产业,将充分挖掘清青环保发展潜力,抓住行业机遇和政策机遇,将环保产业做大做强,在时机适合的情况下从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向其他环保领域进行业务扩张,打造大环保概念。

3.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17年修订),公司归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中的石棉水泥制品制造(分类代码:C3023)。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大中型引水、调水等水利工程,市政输水、排水等水务工程,土木工程建设等。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公布的 《输水管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混凝土输水管道行业主要产品分为: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公司的混凝土输水管道产品归属于其中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公司的商品混凝土产品隶属于石棉水泥制品制造业中的商品混凝土细分行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众建材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化工建材制造行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大气污染治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7,694.16万元,净利润3,153.98万元。报告期末,总资产240,426.07万元,股东权益77,886.92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44、”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7家,与上年相比,本年减少1家。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董事长:田玉波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7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公布前述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财务决算的相关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详见与《2020年年度报告》一同披露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7.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511.25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如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产生冲突,所以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同时考虑公司现有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676.52万元,同意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田玉波、田广良、田艳伟、田春山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4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公布前述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进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含已发生的融资余额), 具体融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融资期限、融资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相关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委托贷款、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不含对外担保)、贴现、保理、保函、融资租赁、黄金租借以及其他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各种融资形式。公司将在保证财务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和投资需求,综合考虑各家机构的融资规模、融资期限、融资条件、担保方式、利率水平等因素,择优选择融资机构。

上述开展融资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田玉波或公司认可的被委托人(以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代表公司办理具体融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各种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上述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的有效期限及相关授权期限最长不超过2022年6月30日,且于下一期年度融资计划与额度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公告日终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其中董事薪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公布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并公布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但单笔担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合并报表口径)。

(1)担保的具体额度

(2)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清青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无反担保;

合众建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0%,合众建材少数股东张春林、邱汉合计持有合众建材30%股权。后续担保实际发生时,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韩建河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7日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威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7.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511.25万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进度兼顾了公司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676.52万元,同意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威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2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回避票:1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公布前述报告。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但单笔担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合并报表口径)。

(1)担保的具体额度

(2)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清青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无反担保;

合众建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0%,合众建材少数股东张春林、邱汉合计持有合众建材30%股权。后续担保实际发生时,少数股东将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得到批准后生效。

● 2020年度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向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韩建集团”)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总额1676.52万元,占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71%;2020年度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0元;公司总体日常经营对日常性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田广良、田艳伟、田春山、田玉波回避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认为有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参考资料详实完备,具备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条件,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为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及资源的合理配置;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通过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系遵循相关协议确定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经营需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二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杨威回避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2020年度公司与韩建集团的日常性关联交易1676.52万元,占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71%,公司总体日常经营对日常性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依赖,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和实际发生额情况如下:

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少于预计发生额,是因为相关商品与劳务的交易需求低于预期以及公司商品混凝土业务减少。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并结合公司对未来业务发生情况的预计,公司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广良

注册资本:106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山庄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设备租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33,697,200股,截止公告日占公司总股份的45.57%。

公司与韩建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韩建集团签署《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韩建集团之间相关提供产品和服务事宜进行约定,其中公司向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排水管和商品混凝土等产品,并向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本协议于2016年4月27日签订,协议有效期三年。协议期届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该协议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进行了如下约定: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实际执行中,公司对关联方销售商品混凝土采取了市场定价法,在同一时期内,针对相同或相似产品,对关联方的销售定价与非关联方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韩建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所”或“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师玉春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起参与审计工作,具备17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3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起参与审计工作,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树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冬青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签字合伙人师玉春2020年8月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已经整改完毕,不影响目前执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续聘年度审计费用财务报表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合计1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2020年度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

● 韩建河山为清青环保和合众建材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支持子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清青环保与合众建材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全权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前述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授权期限内,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和融资情况提供担保,单笔担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合并报表口径)。

担保明细如下:

公司将在后续担保行为实际发生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单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在董事会审议职权范围内,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清青环保基本情况:清青环保注册成立于2001年1月5日,注册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558号,注册资本1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怀臣,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技术服务;废水治理的设计及施工、大气污染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及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金属材料的销售。总资产36,676.44万元,净资产16,642.73万元,营业收入24,254.37万元,净利润4,115.04万元,银行贷款余额0万元。

合众建材基本情况:合众建材注册成立于2010年2月2日,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富饶道152号,注册资本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春林,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建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总资产19,252.57万元,净资产10,322.14万元,营业收入15,035.79万元,净利润1,022.11万元,银行贷款余额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清青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无反担保;

合众建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0%,合众建材少数股东张春林、邱汉合计持有合众建材30%股权。后续担保实际发生时,少数股东对公司为合众建材所提供担保额度的30%提供反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董事会批准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在实际发生时尚需银行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为合众建材进行担保时,合众建材的少数股东向本公司的银行担保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项目承接及经营发展等需求,为支持其发展,公司为其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条件。鉴于本担保授权中,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以担保额度内授权的方式对公司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担保实际发生时,合众建材的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和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无逾期担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更好的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不会为公司增加不可控制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担保实际发生时,合众建材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7.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11.25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号)。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如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产生冲突,所以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同时考虑公司现有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以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回报投资者。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今后,公司仍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结合了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进度兼顾了公司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商誉形成原因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000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邱汉、张春林收购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建材”)70%股权。公司聘请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合众建材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7]第030014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完成后,在公司合并报表上形成商誉金额12,160.71万元。

2、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合众建材主营业务为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合众建材是京津冀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龙头企业,也是唯一一家入围北京市行政副中心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参考目录聚羧酸系列外加剂供应企业名录的非北京地区企业,同时是河北省唯一一家入围轨道交通工程聚羧酸系外加剂合格供方名录的企业。2020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国家对企业采取了一定的缓解措施帮助渡过难关,但全球性后疫情时代带来的用工成本上升、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使得公司营运成本上升,导致合众建材2020年度收入和利润规模下滑。2020年度,合众建材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2.11万元,大幅低于预期。根据合众建材2020年度与以往年度的经营情况对比,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

3、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期末对收购合众建材股权而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合众建材商誉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

(1)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评估结果至评估基准日,合众建材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8,856.97万元,评估后的可回收价值为3,342.69万元,评估减值额为15,514.28万元,评估减值率为82.27%。

(2)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结果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后,合众建材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8,856.97万元,评估后的可回收价值为15,355.00万元,评估减值额为3,501.97万元,评估减值率为18.57%。

(3)评估结论

资产可回收价值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根据孰高原则,合众建材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为15,355.00万元。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20年度,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264号《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全部整体商誉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为15,355.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18,856.97万元,应确认完全商誉减值损失3,501.97万元,其中归属于韩建河山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451.38万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损失0元,本期实际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451.38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51.38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因收购合众建材70%股权形成的商誉减值期末留存额为9,709.33万元。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众建材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进行了充分论证,该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保证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允地反应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