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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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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23 公司简称:百合花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预计79,431,300元向全体股东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有机颜料、珠光颜料、颜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具备全色谱颜料的生产能力,有机颜料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档涂料、油墨及高分子材料着色领域。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50多条颜料生产线,20多条中间体生产线,高性能有机颜料及部分中间体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处于领先地位。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并按月编制采购预算及执行。公司采购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以现有库存、市场情况为依据,统一制定相应的月度采购计划,并且每周根据最新订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和子公司自行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于中间体等主要原料,公司大多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组织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服务部为制定生产计划的牵头部门,汇总产品订单、现有成品库存等各项信息,组织生产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每月月底召开生产计划会,制定下月生产计划。同时,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变动和生产进度完成情况,销售服务部根据新出现的订单、已完成生产的订单进一步制定周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上述月生产计划和周生产计划负责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颜料的下游客户涵盖油墨、涂料、塑料及特种领域,不同行业对产品的需求和性能差异较大,由于这些行业的厂家集中度不高,较为分散,基于以上因素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公司对需求量大或行业影响力强的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除此以外的其它客户主要采取经销模式。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生产的有机颜料属于着色剂。着色剂主要分为染料和颜料,其中染料指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颜料指不溶于水或其他溶剂的着色剂。由于不溶于使用介质,始终以原来的晶体状态存在。因此,颜料自身的颜色就代表了它在底物中的颜色。颜料可分为有机颜料和无机颜料,其中无机颜料主要包括天然矿物和无机化合物,有机颜料则指有机化合物制成的颜料。与无极颜料相比,有机颜料生产工艺较为复杂,然而成本也相对较高;同时色谱广泛,颜色鲜艳,着色力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机颜料应用领域不断拓宽,除用于传统的油墨,涂料,塑料行业外,也应用在汽车、建筑、轨道交通、化妆品、电子化学应用等领域。

有机颜料是精细化工产业中的重要分支。世界有机颜料制造业至今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在世界有机颜料市场上,欧美国家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八十年代以后,世界有机颜料生产逐渐由欧美向亚洲低成本的国家转移。我国是全球最主要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全球最重要的消费市场。基于产业配套需要、国内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生产成本优势等因素,我国快速承接了世界有机颜料产能和制造技术的转移,有机颜料行业迅速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50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934.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520.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杭州彩丽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百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杭州百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弗沃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百合花海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嘉海德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ily Colors Corporation、内蒙古源晟制钠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百合新材料有限公司12家公司。

合并抵消特殊事项说明:为了加强在中高档颜料领域的战略合作,2004年本公司和Clariant International AG(自2019年12月4日持有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Colorants International AG)出资设立子公司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51%股权。2004年12月,本公司与Clariant International AG签订《合资合同》,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性能有机颜料应在中国境内外通过Clariant International AG及其关联公司的销售网络独家销售。本公司向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直接采购的商品,也需要Clariant International AG的子公司Clariant Chemicals(China)Ltd.(科莱恩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自2016年4月1日起变更为科莱恩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向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采购后,再由本公司向ClariantChemicals(China)Ltd.(科莱恩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自2016年4月1日起变更为科莱恩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采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公司认为上述交易实质为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合并抵销。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22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执行情况和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花”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陈立荣、陈卫忠、王迪明、陈鹏飞、陈燕南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过对议案的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1、公司与Clariant International AG(以下简称“科莱恩”)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恩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1)概述

百合花控股子公司杭州百合科莱恩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科莱恩”)生产的高性能有机颜料最终由科莱恩集团和百合花各自的渠道进行销售。百合科莱恩生产的颜料中,通过科莱恩集团直接销售的颜料,百合科莱恩将其销售给科莱恩集团后有其对外销售;通过百合花间接销售的颜料,百合科莱恩将其销售给科莱恩集团后,由科莱恩集团转销售给百合花并最终由百合花对外销售。

百合花生产的各类颜料也会由百合花销售给科莱恩集团,由其对外销售。

百合科莱恩向科莱恩集团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助剂、中间体和基础化工原料。

百合花及控股子公司杭州彩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丽化工”)向科莱恩集团采购的内容主要为少量特殊性能规格的颜料。

百合花及控股子公司杭州百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进出口”向科莱恩集团销售的内容主要为中间体产品。

(2)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与科莱恩集团之间的商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百合科莱恩生产、通过百合花间接销售的颜料,系由百合花直接向百合科莱恩下订单生产、百合科莱恩将货物直接发送至百合花仓库再由百合花对外销售,百合花拟采购颜料的规格、数量在百合科莱恩安排生产以及出售给科莱恩集团前都已确定,其最终目的就是由百合花购回再对外销售。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百合花认为上述交易实质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交易,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此部分交易进行合并抵销(以下简称“间接销售合并抵销”)处理:以百合科莱恩销售给科莱恩集团的金额(百合花间接销售的颜料所对应的部分)抵销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同时抵销合并报表营业成本。

间接销售合并抵销前,百合花、子公司2020年度对科莱恩集团的销售收入金额合计为584,714,006.12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间接销售合并抵销后,百合花、子公司2020年度对科莱恩集团的销售收入金额合计为511,270,373.45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3)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与科莱恩集团之间的商品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年度,百合花、子公司向科莱恩集团采购金额合计为76,325,161.64元,经合并抵销后(即将百合科莱恩对科莱恩集团的销售金额(百合科莱恩生产、科莱恩集团转销售给百合花的颜料对应的部分)从采购额中抵销,但百合花承担的转采购成本(即科莱恩集团该部分业务毛利)不抵销),百合花合并报表对科莱恩集团的采购金额为2,881,528.97元。

间接销售合并抵销前,百合花、子公司2020年度对科莱恩集团的采购金额合计为76,325,161.6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间接销售合并抵销后,百合花、子公司2020年度对科莱恩集团的采购金额合计为2,881,528.97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2、关联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关联担保的情况,均系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花控股”)及陈立荣与陈建南无偿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关联租赁的情况,系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商务中心办公楼,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三)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销售颜料、采购颜料、采购原材料占同类业务的比例的分母为间接销售合并抵销前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科莱恩集团

科莱恩是全球领先的精细化工生产企业,业务包括保健化学品、催化剂及能源、自然资源、塑料和涂料(其中包括颜料)四大板块,为全球前三大颜料生产厂家之一。科莱恩注册地位于瑞士,并于1995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科莱恩系百合科莱恩的外方投资者,占百合科莱恩的股权比例为49%。

科莱恩控制的子公司中与百合花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交易的公司包括:Clariant Chemicals(China)Ltd.、Clariant Plastics & Coatings AG、科莱恩丰益脂肪胺(连云港)有限公司、科莱恩涂料(上海)有限公司、Colorants International AG 、Clariant Bohai Pigment Preparations(Tianjin)Ltd.、Colorants Solutions Brasil Indústria Química LTDA、Clariant Chemicals (India) Limited、科莱恩色母粒(上海)有限公司、Clariant Plastic & Coatings(Chile)Ltda.、Clariant Plastics & Coatings (Deutschland) GmbH、CLARIANT PLASTICS & COATINGS (COLOMBIA) SAS、CLARIANT PLASTICS & COATINGS (COLOMBIA) SAS、CLARIANT PLASTICS & COATINGS MEXICO S.A de C.V、CLARIANT(GUATEMALA),SOCIEDAD ANONIMA、Clariant(Singapore)Pte.Ltd、Colorant Corea Co.,Ltd、Avient Pakistan (Private) LimitedFormerly Clariant Chemical Pakistan (Pvt)Ltd

2、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

百合花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陈立荣、陈鹏飞、陈卫忠、王迪明分别持有50%、25%、15%、10%的股权比例。百合花控股住所为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一工段,法定代表人为陈立荣,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经销:纺织品、轻纺原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百合花控股总资产为56,229.94万元,净资产为56,195.30万元;2020年实现收入564.48万元,实现净利润5,079.58万元。(单体报表,未经审计)

3、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4日,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杭州潮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陈立荣、陈鹏飞、陈卫忠、王迪明分别持有99%、0.5%、0.25%、0.15%、0.1%的股权比例。百合实业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南阳街道龙虎村158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立荣,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服装制造;面料纺织加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434.22万元,净资产为9,040.55万元;2020年实现收入1,491.85万元,实现净利润-191.97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作为持有百合花子公司百合科莱恩49%股权且具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科莱恩及其控股子公司(即科莱恩集团)被确认为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荣先生控制之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科莱恩是全球领先的精细化工生产企业,业务包括保健化学品、催化剂及能源、自然资源、塑料和涂料(其中包括颜料)四大板块,为全球前三大颜料生产厂家之一。科莱恩注册地位于瑞士,并于1995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自科莱恩集团和公司、子公司发生交易以来,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均系参考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将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或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百合花和科莱恩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开拓了公司国际化视野,提高了公司技术水平,拓展了公司销售渠道,有效促进了公司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而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信用,从而促进业务发展。公司租赁百合花控股位于萧山区市中心商务中心用于日常办公,系正常经营所需,

公司租赁业务:浙江百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萧山区宁围街道平澜路悦盛国际商务中心的办公楼租给公司,用于日常办公,系正常业务所需。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23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含老股转让)为人民币477,000,000.00元,前期以募集资金支付保荐机构发行费用34,000,000.00元(含税金额),其他发行费11,702,500.00元(含税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金额69,843,200.00元,募投项目支出金额82,505,228.91元,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6,000,0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14,533,317.93元。

2017年1月1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总计为4.2亿元,收回理财本金2亿元及理财收益1,433,783.67元,同时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理财收益1,433,783.67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2.2亿元。

2018年1月3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总计为5.85亿元,收回理财本金6.25亿元及理财收益12,630,169.14元,同时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理财收益12,630,169.14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1.8亿元。

2019年1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0年6月。

2019年1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总计为4.80亿元,收回理财本金5.20亿元及理财收益6,735,826.48元,同时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理财收益6,735,826.48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1.4亿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70,953,391.2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活期存款30,953,391.22元,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4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288,834.75元,其中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为51,288,834.75元;2020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3,842,246.44元。

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日期延期至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27日,3,000吨高性能有机颜料项目进行了投料试生产,目前该生产线正在做进一步调试和完善。

2020年1月2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亿元(含1.4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总计为3.4亿元,收回收回理财本金4.8亿元及理财收益3,727,616.44元,同时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理财收益3,727,616.44元,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3,506,802.9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活期存款123,506,802.9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及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7年置换募投项目资金6,984.32万元,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12月21日“XYZH/2016SHA10227”号报告审验。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 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百合花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26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913.57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结合实际情况,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913.57 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属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情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5号)批准,百合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5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1,12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不含老股转让)为人民币47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40,235.85元(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为45,702,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759,764.1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12月14日“XYZH/2016SHA10219”号报告审验。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3月31日,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7,913.57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为9,513.57万元,系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利息与理财收益以及项目节余资金合计金额,其中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1,600.00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该部分资金留存于募集资金账户内,并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2、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公司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913.5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直至所有应付款项付清为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条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7,913.57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属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情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作出的谨慎决定,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年产8,000吨高性能与环保型有机颜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实施完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百合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百合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7,913.57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二十条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百合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百合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关于百合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27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公司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28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3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1年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31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1,500万元增加至31,772.52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1,500万股增加至31,772.52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1-029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百合花控股有限公司、陈立荣、陈鹏飞、陈卫忠、王迪明、陈燕南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5点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须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

邮 编:311228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2965995

传 真:0571-82965995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1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