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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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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公司拟加大在碳碳/碳陶复合材料、新能源光伏太阳能热场材料、国防碳碳耐热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动系统等领域研发投入;

3、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等各方面的增长,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以确保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保持并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有利于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11号”文件注册同意,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47,88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9年7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税后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502,743.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制定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于2019年7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投项目后,公司已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的上级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于2020年10月2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7月3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宜上佳”)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累计投入6.43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宜上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天宜上佳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宜上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天宜上佳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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