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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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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88 公司简称:天药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7,817,772.65元。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0,78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1,007,8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40%,剩余776,809,905.8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皮质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地塞米松系列、泼尼松系列、甲泼尼龙系列、倍他米松系列等 40 余个皮质激素原料药品种,23 个氨基酸原料药品种,以及片剂、小容量注射剂、软膏剂、乳膏剂、涂膜剂、凝胶剂、膜剂、栓剂、硬胶囊剂、丸剂、冻干粉针剂等 16 个剂型药品。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全国甾体激素行业协会会长单位,是国内较早获得皮质激素类原料药 GMP 证书和天津市首批全部通过国家 GMP 认证的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企业;子公司金耀药业作为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皮质激素制剂药物研发和产业基地,目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科技型企业。2020年7月公司与金耀药业均被评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百强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湖北天药51%股权,湖北天药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共有129个品规,主要产品包括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利巴韦林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由供应部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在采购中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利益。通过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措施,不断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内部控制,结合物资存量情况按需采购,减少资金占压,降低资金成本。采取竞价招标等措施,择优购入,保证采购工作透明化。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库存结合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安排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各方面严格执行GMP及国家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公司质控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精益管理理念,减少过程浪费,提高生产运营能力。

3.销售模式:

(1)原料药销售。

A.外销模式:原料药的外销业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发进出口负责,并根据原料药及其中间体的特点将全球市场划分为亚洲、美洲、欧洲等几大区域市场。欧洲市场由天发进出口直接负责销售,亚洲市场和美洲市场的出口业务流程为:公司销售商品给天发进出口,天发进出口再分别出口给地处新加坡的天药亚洲和地处美国的美国大圣,天药亚洲和美国大圣再将产品销售给代理商或最终客户。目前公司国外客户分布在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

B.内销模式:原料药内销业务由公司销售部负责,根据原料药的市场区域特点将国内市场按地域划分进行销售,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

(2)制剂产品销售

A.外销业务由控股子公司金耀信卓负责,根据制剂产品特点将全球市场划分为东南亚、欧洲、南美、非洲等几大区域,根据区域特点进行自主销售。

B.内销模式:天津厂区主要为商业分销,由控股子公司天药科技在全国药品流通领域建立成熟稳定的销售渠道,产品主要销往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不同终端;湖北厂区主要为代理模式与自营临床模式销售。

(三)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面对医药行业日趋严苛的监管环境和市场竞争压力,公司始终坚持战略引领,积极转变营销思路,紧抓行业发展契机,加快营销模式创新,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强化质量控制,坚持创新研发,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安全高效、节能减排的现代化绿色工厂,推进合规经营,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平稳、高质量发展。公司与子公司金耀药业、湖北天药联动,实现了原料药生产和制剂生产实质性业务整合,贯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了原料与制剂产品双轮联动的发展模式,业绩驱动力更加显著,公司将会在未来几年迎来较大的发展。

(四)行业情况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2020年受疫情影响,医药行业作为抗疫主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疫情刺激了医药行业抗疫领域的需求增长及研发加速,有望带动相关企业的阶段性业绩提升。长期来看,本次疫情提升了全社会对医药行业的关注及后续投入,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研发创新,推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保障医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国,原料药出口欧洲、美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约占总产量的1/3。印度、欧洲等地区的疫情严重,引发了全球原料药供应的短缺,国外部分原料药订单转向中国,我国在全球原料药供应链中的市场份额及市场地位有望提升。

目前公司在皮质激素原料药领域产品结构较为完整,经营地塞米松系列、倍他米松系列、泼尼松系列、甲泼尼龙系列等40余个品种,产品远销至南北美及亚欧等全球70余个国家和地区,具有多年的市场基础和良好的品牌影响,连续多年在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中位于皮质激素原料药出口前列,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公司已成为原料药和制剂综合生产厂家,实施“科技引领、双轮联动、纵深发展”的战略,不仅增强了公司综合竞争力,而且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皮质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全产业链的行业地位。

A.行业竞争

原料药方面,国外皮质激素类原料药生产厂家主要为少数包括美国辉瑞、法国赛诺菲在内的大型跨国制药公司,以及印度、意大利等的衍生物生产厂家。国内皮质激素类原料药生产厂家主要竞争者有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浙江仙居仙乐药业有限公司、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等。面对目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作为国内皮质激素、氨基酸两个板块品类最为齐全的龙头生产企业,在保持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将积极开发新市场,借助公司自身的强大科研实力,不断推出新产品,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降低公司产品的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制剂方面,公司的醋酸地塞米松片、醋酸泼尼松片、甲泼尼龙片等处方药是国家基本药物,已经进入医保目录,处于行业重要地位。随着泼尼松片、甲泼尼龙片、塞来昔布胶囊在美国相继上市,将对公司拓展美国制剂市场、提升公司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子公司金耀药业拥有小容量注射剂、软膏剂、乳膏剂、涂膜剂、凝胶剂、膜剂、栓剂、硬胶囊剂、丸剂、冻干粉针剂等15个剂型208个产品文号,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在国内规格较全、品种较多。金耀药业以水针制剂产品为中心,打造了急救药、短缺药为核心的产品群。短缺药产品主要有依地酸钙钠注射液、异烟肼注射液、丙酸睾酮注射液、毛果芸香碱注射液、阿托品注射液、卡莫司汀注射液。同时拥有比较全的国家急抢救药品,如硫酸阿托品注射液是国家基本药物和国家医保甲类目录中的品种,该产品市场份额大,行业地位重要,目前国内市场上同时拥有3个品规的生产厂家很少。根据米内网数据,金耀药业的硫酸阿托品注射液的整体市场份额占比接近50%,市场排名领先;异烟肼注射液是国家短缺药品种之一,金耀药业该品种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0%,具有绝对的优势。目前公司正着力打造全国急救药、短缺药品种规格最全的企业,并以此提升整体水针剂产品的市场份额。金耀药业制剂品种中皮肤科用药产品群也是公司制剂产品的主要支撑,目前主打品种尤卓尔是公司推出时间较长的一款经典皮肤科产品,是国内首仿药品,具有良好的品牌号召力,在临床和OTC渠道都有较好的应用,根据米内网数据,该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50%,占绝对主导地位。除尤卓尔、醋酸氟轻松乳膏等老牌明星产品外,金耀药业已推出强效激素外用产品卤米松乳膏,未来还将推出戊酸二氟可龙乳膏、糠酸莫米松等新品打开国内各层级市场及海外市场。

子公司湖北天药是华中地区规模较大的专业针剂生产企业,其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多年占据华中地区产销量顶先的位置,已成为湖北、湖南、江西三省针剂标杆性企业,具有一定的区域品牌优势。湖北天药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多数品种为国家基本药物,过去该类产品主要依靠流通渠道为唯一销售模式,行业内各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统一在共同条件下进行竞争,竞争的要素主要集中在产品的质量、价格以及销售服务的关系方面,随着国家新医疗制度改革的进行,给这类以低价药物为主生产企业带来了新的营销途径。目前竞争要素逐步转移到企业对国家政策的解读和营销思路的转变方面,报告期内,湖北天药积极把握国家政策调整时机,采取灵活的营销思路开发全国市场,同时积极开展外销业务,赢得了较为满意的发展局面。

B.行业政策变化

药品供给端,从原料药到制剂注册、生产等各项政策不断完善。

1)2020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采用绿色工艺生产的原料药比重进一步提高,高端特色原料药市场份额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原料药基本实现园区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在系列政策加持下,原料药产业正迎来落后产能的加速淘汰,这一趋势还将继续扩大,未来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产业将朝着高质量、绿色方向发展。

2)原辅包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制度进一步完善,2020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从口服固体制剂逐渐过渡到注射剂领域。2020年5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同日CDE配套发布了相关要求,标志着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正式启动。

3)2020年7月1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两部办法完善MAH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化学药原辅包的各项研发技术规范及注册管理,继续改革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及生产管理等内容。通过一系列政策,药品源头的各项标准、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技术原则得以进一步确立,为下游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鼓励创新的氛围逐渐形成,大量符合条件的药物可通过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获批上市。

随着一致性评价不断深入,医药行业将面临更激烈的竞争挑战,但同时也充满抢占市场、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机遇。公司已提前启动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和前期调研工作,及时与国家药监局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将该项工作分品种分阶段展开,积极跟进注射液一致性评价工作,抢占市场先机。

带量采购制度常态化,药品竞争格局重构。

4)2020年4月,“4+7”试点一年期满,25个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达约定采购量的2.4倍,兑现“带量”承诺,现已顺利开展新的采购周期,并融入全国试点扩围。第二批集采启动前遭遇肺炎疫情,除湖北外,其他省份均按时实施中选结果。2020年8月20日,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产生拟中选结果,56个拟采购药品有55个采购成功。目前第四批国家带量集中采购已启动,意味着注射剂临床大品种的集中采购正式开始。集采的常态化,将带来药品竞争格局的重构,有望加速进口药企占主导的品种的国产替代,为国内优势药品企业带来机遇。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带量采购的推广,提质降价成为关键,上下游企业的强强联合将成为致胜的法宝。公司将通过生产工艺创新,有效提升药品质量和药物疗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形成以创新、质量和成本为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方向。

医保目录调整频率走向常态化,目录体量逐渐增大。

5)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本轮医保目录调整方案,与以往相比在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都做了较大变化,原则上不再新增OTC,此外首次实行了企业自主申报方式,对企业来说是有了更多的主动性选择,医保管理模式正在从“行政性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从医保目录调整的整体情况来看,医保支付逐步回归合理,目录动态调整已成定局,创新药纳入医保将成为“常态化”。近年医保目录调整规则突出鼓励创新,将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通过谈判迅速调入目录,对于创新药及相关研发企业而言,能够迅速获得市场增量。

公司将时刻关注相关政策变化,积极创新研发、找准市场定位、控制生产成本、改善营销模式,致力于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C.安全政策变化

2020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地方相继部署市级和区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一系列政令的出台,在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水平、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严格的要求,日益趋严的安全监管标准和力度,将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安全管理方面的压力。但是挑战中孕育着机遇,压力中蕴藏着动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公司树立目标、确定发展方向给予了政策引领,公司将响应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在重点领域不断投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D.环保政策变化

1)2020年2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由《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120mg/m3收严至40mg/m3,收严了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完善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2)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于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新标准对制药工业物料储存、转移输送和工艺过程的废气排放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了对制药行业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

3)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修订版),并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了生产者责任,并增加了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

当前,国家对环保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环保监管力度日益趋严,公众参与度逐渐加大,这将进一步增加医药企业尤其是原料药企业的环境保护治理成本,加速淘汰环保不达标企业,进一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并购整合。公司将继续开展环保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环保政策的同时,逐步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第一季度”的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原因为:追溯增加了新增控股子公司湖北天药的第一季度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4亿元,原料药出口创汇1.14亿美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甾体激素实现收入14.49亿元,氨基酸实现收入4.01亿元,其他产品中制剂实现收入12.50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各影响项目: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影响项目: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合并范围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全部为本公司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2)公司的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26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14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7,817,772.65元。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0,78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1,007,8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40%,剩余776,809,905.8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经营团队年薪结算的议案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21年度经营计划草案》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湖北天药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药”)51%股权的交易事项于2020年实施完毕,利润补偿年度为2020年至2022年,交易对方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湖北天药于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808,116.57元、23,886,222.56元及29,052,668.07元,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湖北天药2020年度净利润为23,519,736.40元(扣除土地增值净收益补贴影响),完成相关收购交易对方承诺业绩20,808,116.57元的113.03%,实现了业绩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报告》

公司2020年度各项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变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董事的专业能力,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加强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董事会拟将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袁跃华先生变更为陈喆女士。

变更后的薪酬委员会成员为:

召集人:陈喆女士;

委 员:袁跃华先生、边泓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关联董事张杰先生、何光杰先生、袁跃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2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力杰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过对董事会编制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天药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药”)51%股权的交易事项于2020年实施完毕,利润补偿年度为2020年至2022年,交易对方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湖北天药于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808,116.57元、23,886,222.56元及29,052,668.07元,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湖北天药2020年度净利润为23,519,736.40元(扣除土地增值净收益补贴影响),完成相关收购交易对方承诺业绩20,808,116.57元的113.03%,实现了业绩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报告》

公司2020年度各项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2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方文森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55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500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58,500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3,600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4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65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雪萍,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亚男,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茂英,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合计114万元。系按照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工时和工时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时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工时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合计114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鉴于中审华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细致、认真,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审华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1-02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2018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1.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边泓先生、陈喆女士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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