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0 公司简称:彤程新材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2020年末公司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199,235,75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8.5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是全球领先的新材料综合服务商。目前在中国拥有多家精益制造工厂和国家级实验室一一北京和上海双研发中心,业务范围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秉承“材料让地球更美好”的绿色发展观,是AEPW(The Alliance to End Plastic Waste)组织的成员之一,也是第二家加入该组织的中国企业。公司通过产业链横向和纵向延伸,产品进一步多元化、成本优势凸显,持续夯实客户合作范围并扩大全球销售的市场占有率,并通过与产业上下游协作,致力于在产品、服务、研发等全方位建立围绕客户需求的长期多元化合作模式。作为全球领先的新材料综合服务商,公司坚持“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一体”为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两翼”布局新业务电子材料、可降解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双轮驱动,“三箭齐发”。

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业务: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轮胎橡胶用特种酚醛树脂供应商,生产和销售的轮胎橡胶用高性能酚醛树脂产品在行业内处于全球的领导者地位。公司与国内外轮胎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客户覆盖全球轮胎75强,包括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马牌、倍耐力等国际知名轮胎企业。公司生产的高纯度“对-叔丁基苯酚”在聚碳酸酯行业中使用,是亚洲最重要的供应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三菱瓦斯、LG、帝人、万华、科思创等。贸易业务方面,公司是德国BASF、EVONIK、法国道达尔、日本住友化学等国际领先材料供应商在中国轮胎橡胶行业的唯一或主要合作伙伴。

电子材料业务:为着力发展电子材料业务板块,彤程新材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彤程电子作为电子材料产业运营平台,“内生加外延”双轮驱动,成功战略收购国内半导体光刻胶龙头企业一科华微电子以及国内显示面板光刻胶龙头企业--北旭电子;在上海化工区投资建设年产1.1万吨半导体、平板显示用光刻胶及2万吨相关配套试剂项目。未来彤程电子将围绕半导体和显示面板相关关键材料国产化持续发展,致力于成为电子化学品国产替代的领军企业。

可降解材料业务:公司获得巴斯夫PBAT专利授权,于上海化工区建设10万吨/年生物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2022年项目投产。公司为掌握完全生物降解材料生产和加工技术的全球领先企业。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设置采购部实施采购管理,并通过管理系统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监督。其中,公司总部采购部主要负责组织贸易业务的所有采购和生产业务板块大宗基础化工原料的采购(包括间苯二酚、苯酚、异丁烯、二异丁烯、甲醛等),由总部采购部与上述原料涉及的供应商沟通谈判、协商价格,再统筹安排各子公司实施采购;彤程化学、华奇化工各自设有采购部,主要负责工厂日常生产所需辅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产品的生产主要通过彤程化学、华奇化工等子公司实施。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计划模式,为了更加准确地把握客户需求变动,生产计划人员会及时根据销售需求信息更新生产计划,并下发计划变更通知交各相关部门执行。生产部门根据客户所需产品的规格、供货时间、质量要求,按照工艺配方完成产品制造。产品生产完毕,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依据对市场的预测和自身库存情况,对部分常规产品做预先排产,并留有安全库存,以保证客户应急需求和避免因生产原料供应紧张、设备检修等突发因素造成客户供应短缺。

3、销售模式

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进行销售,同时少量产品通过经销方式进行销售,由经销商再销售给最终客户。随着公司橡胶助剂产品的市场需求迅速增加,为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集中主要精力开发以国内、国外主流企业为主的直销客户群体和区域市场,同时通过借助资质良好的经销商扩大市场份额。其余新材料领域,也是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进行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践行“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道路,“一体”深耕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行业,“两翼”分别为电子材料和可降解材料,相关行业情况分别如下:

1、特种橡胶助剂

橡胶助剂是橡胶加工过程中添加的化工产品的总称,随着橡胶工业的发展,橡胶助剂产品的类别及种类不断丰富。按橡胶助剂种类可分为通用型橡胶助剂和特种橡胶助剂,通用型橡胶助剂在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被广泛、大量使用,且各类产品在性能及技术上较为成熟;特种橡胶助剂在改善橡胶工业产品的性能及质量、提高橡胶制品的生产效率、增强异质材料的粘合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Notch Consulting, Inc.统计,特种橡胶助剂占橡胶助剂总需求量的比例约为36%。各种橡胶助剂相互配合,通过一定的配比才能使橡胶制品达到稳定的最佳状态。

公司生产的橡胶用酚醛树脂是重要的特种橡胶助剂之一,为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酚醛树脂是以酚类化合物与醛类化合物经缩聚而制得的一大类合成树脂,具有良好的耐酸性能、力学性能、耐热性能,广泛应用于橡胶制品、防腐蚀工程、胶粘剂、阻燃材料、砂轮片制造等行业。在汽车轮胎应用领域,酚醛树脂根据功能分为增粘树脂、粘合树脂、补强树脂,增粘树脂用于改善轮胎加工过程中的粘性,粘合树脂可提高骨架材料与橡胶之间的结合强度,补强树脂可有效提高橡胶材料的机械强度。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助剂委员会数据,我国2020年橡胶助剂总产量123.9万吨,同比增长0.6%;销售额218.9亿元,同比下滑9.9%;出口量同比下滑13.4%,出口率(量)跌至23.4%,出口率创近十年新低。我国2020年特种橡胶助剂产量39.5万吨,同比增长7.0%,国内特种橡胶助剂市场已经完成从主要依赖国外进口到大部分产品国产化的转变过程。根据我国汽车、轮胎工业等橡胶制品工业的发展趋势,以及新冠疫情的控制情况,中橡协橡胶助剂专委会预测2021年橡胶助剂总产量为137万吨左右,同比增长3.8%。

在国内外橡胶工业增长的带动下,作为全球橡胶消费第一大国以及橡胶助剂生产与消费中心的第一大国,中国橡胶助剂产量连续创新高,未来也继续将引领世界橡胶助剂工业的发展。我国橡胶助剂行业整体的创新研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新产品、新工艺发展较为缓慢,而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又对行业内的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特种橡胶助剂是推动轮胎工业工艺技术改革的创新型材料,是跟随轮胎工业工艺技术变革最密切的领域。特种橡胶助剂新产品的研发将是未来推动行业进步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橡胶助剂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2、电子材料

光刻胶是微细图形线路加工制作的关键性材料,被誉为电子化学品产业“皇冠上的明珠”。光刻胶又称光致抗蚀剂,是由感光树脂、增感剂和溶剂三种主要成分组成的对光敏感的混合液体。光刻胶在PCB、LCD和半导体领域具有重要作用:在PCB领域,光刻胶主要包括干膜光刻胶、湿膜光刻胶、光成像阻焊油墨。在LCD领域,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是制备彩色滤光片的核心材料,占彩色滤光片成本的27%左右;触摸屏光刻胶用于在玻璃基板上沉积ITO制作触摸电极;TFT-LCD光刻胶用于液晶面板的前段Array制程中微细图形的加工。在半导体领域,光刻工艺是芯片制造最核心的工艺,成本约为整个芯片制造工艺的30%,耗时约占整个芯片工艺的40%-50%,光刻胶的质量和性能是影响芯片性能、成品率及可靠性的关键因素。根据曝光波长不同,目前光刻胶又可分为普通宽普光刻胶、g线(436nm)、i线(365nm)、KrF(248nm)、ArF(193nm)及最先进的EUV(〈13.5nm)光刻胶,等级越往上其极限分辨率越高,同一面积的硅晶圆布线密度就越大,性能越好。

由于光刻胶产品的技术要求较高,中国光刻胶市场基本由外资企业占据,高分辨率的KrF和ArF光刻胶核心技术基本被日本和美国企业所垄断,产品也基本出自日本和美国公司,包括杜邦、JSR株式会社、信越化学、东京应化工业、Fujifilm,以及韩国东进等企业。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前五大厂商占据全球光刻胶市场80%以上的份额,行业集中度高,其中半导体光刻胶技术壁垒最高、研发难度极大,国产化率极低。

2020年,我国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此双循环新格局下,解决高端材料“卡脖子”问题迫在眉睫,产业转移和自主可控加速高端光刻胶国产化。根据SEMI统计,2017年到2020年的四年间,大陆有26座新晶圆厂投产,整个投资计划占全球新建晶圆厂的42%,成为全球新建投资开支最多的地区。在资金、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大尺寸LCD面板产能占比在2018年达到全球第一,根据TrendForce数据,2019年占全球比例已达到41.1%,随着日韩厂商的陆续退出,全球LCD面板产能和主导权转向我国是大势所趋。在双循环政策下,面板、半导体等产业将加速向国内转移,相应地也将带动光刻胶等材料配套需求快速提升。

3、可降解材料

可降解塑料种类丰富,PBAT是应用前景最好的可降解材料之一。可降解塑料主要分为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和光生物降解塑料三种。光降解塑料的分解需要充足的光源,具有很大局限性。生物降解塑料根据原料不同又分为生物基生物降解塑料和石化基生物降解塑料两大类。生物基生物降解塑料的原料主要来源于植物和动物,主要产品有PLA、PHA等,其存在热稳定性差、脆性大、生产质量不稳定等缺点,还会消耗大量的粮食作物。石化基生物降解塑料是指以化学合成方法将石化产品单体聚合而得的塑料,主要原料有PTA、乙二酸、丁二醇等油基或煤基化工产品,典型产品包括PBAT、PBS、PBSA等,其中PBAT是已二酸丁二醇酯和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共聚物,既有良好的延展性、断裂伸长、耐热性和抗冲击功能,又具有优良的生物降解性,是目前生物降解塑料研究中非常活跃和市场应用最好降解材料之一。PBAT主要市场是塑料包装薄膜、农用薄膜、一次性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限塑令政策加码,可降解塑料市场空间广阔。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分步骤、分领域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同时鼓励替代产品发展。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加大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提升产品性能,降低应用成本。在商超、超市、药店和书店推广环保布袋和可降解塑料袋,推广生鲜用可降解保鲜膜,在农用膜大量使用地区,推广降解地膜。完善可降解塑料相关标准,保障降解产物安全可控。2020年7月2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一系列政策密切出台,体现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可降解材料发展的支持。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中国塑协的数据,2019年一次性食品包装和餐具、农用薄膜、塑料袋三个应用场景的塑料用量达743万吨,随着新版禁塑令的发布,中国地区有望近几年成为全球最大生物降解塑料消费市场。据相关机构预测,假如2023年可降解塑料在这三大领域的渗透率达到30%,则国内可降解塑料的市场需求量可达到223万吨,后续若在这三大领域的渗透率攀高,国内五年内生物可降解材料市场将可能达到300-500万吨的需求量,形成一个上千亿的绿色经济市场。欧美市场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消费者对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反而使得生物可降解材料的消费在2020年继续增长,而且越来越多的大型快消品终端及国际包装巨头加快在生物可降解产品上进行布局。同时,禁塑令使得生物可降解材料制品从初级的购物袋、垃圾袋类应用往附加值及产品质量要求更高的食品及电子包装方面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6亿元,同比下降7.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亿元,同比上升24.1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止 12 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包括:上海彤程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彤程创展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常京化学有限公司、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彤程精细化工(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彤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Red Avenue Group Limited、TNB Chemical Co., Limited、 Hongkong Sino Legend Group Limited、 Red Avenue Group(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 Sky Chemical Holding Group Limited、 Sino Legend Holding Group Limited、 Sino Legend Holding Group Inc.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及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及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00492_B0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00492_B03号《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2020年末公司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199,235,750.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8.5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00492_B0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及通过了《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认和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资本开支计划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经济形势的研判,稳步推进经营战略,制定了2021年度固定资产资本开支计划,预计2021年度固定资产资本开支弹性预算约为12~13亿元用于:“华奇25000设备提升改造项”“彤程化学二期6万吨”“彤程化学PBAT”“彤程电子光刻胶”“彤程化学环化负胶”等25个项目。

其中“彤程化学二期6万吨”、“彤程化学PBAT”、“彤程化学生产设备提升”等9个项目共约10亿元主要涉及募投、再融资项目,已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相关项目所涉的2021年度固定资产资本开支为保障项目推动,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董事会同意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变化调整相关资本开支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在证券市场进行证券投资并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日起一年,授权期内用于新证券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目前已持有的证券投资类项目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及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关联董事袁敏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意见。

20、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持有的相关股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彤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资及转让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彤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减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彤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彤中”)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业务仅为中策控股平台,无其他业务。

为优化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减少管理层级,公司拟受让上海彤中持有的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8.9195%的股权,转让后将择机注销上海彤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9.16条规定,免于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同时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及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及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及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治理水平,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数由3名至4名,并相应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及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5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2020年末公司股本总数585,987,5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199,235,750.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8.5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认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是根据监事2020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对确认的。2021年薪酬方案是根据三位监事公司担任的职务,结合公司2021年工作任务安排,并视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均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租入资产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按照与自有资产一致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未来租金付款义务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每年计提财务费用。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地,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2020年8月,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彤程精细化工(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精化”)签订了《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企业退出补偿协议》,彤程精化将收到设备、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的拆除补偿共计人民币93,118,662.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彤程精化账面上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及专有技术等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36,836,718.93元,减去预计可回收补偿款人民币93,118,662.00元后的差额为人民币43,718,056.93元,全部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值金额43,718,056.93元,导致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减少43,718,056.9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彤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685,546,00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9,449.5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43,027,749.52元,2019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4,771,995.25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3,779,026.4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531,578,771.21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38,751,694.8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转出人民币113,304,834.0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374,640.0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8年6月22日,本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原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账号3105016536000000161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账号974500788016000001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账号512903764610212)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715045340011)。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取得的募集资金分别向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及北京彤程创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创展”)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1.90万元及不超过人民币5,648.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取得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4,900.34万元向华奇化工(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彤程化学及国泰君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华奇化工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彤程创展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彤程化学、华奇化工及彤程创展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调整,即注销本公司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调整为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进行专项存储,并与国泰君安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招商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彤程化学及招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华奇化工及招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31.9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003.94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1200492_B1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本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万元,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即将届满时,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届满后,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前述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根据前述决议,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582.59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和“中策橡胶股权”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1,330.4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报告期间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330.48万元。

6、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5,706.70万元。国泰君安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人民币26,848.00万元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购买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中策橡胶”)10.1647%的股权。

本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0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10月25日,中策橡胶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发布《彤程新材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彤程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200492_B0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会公告[2013]13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反映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彤程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彤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审字第61200492_B01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494,245.2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7,156,156.61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715,615.6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2,305,990.6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16,413,195.75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9,333,335.85 元。

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状况和资金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元(含税),公司2020年末股本总数为585,987,5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股利199,235,750.0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8.5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下转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