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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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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1版)

2017年9月15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2017年10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1.28万元中的7,000.00万元变更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变更后的新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常春”)负责组织实施。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天津常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018年2月11日,公司与中金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此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常熟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常熟常春”)负责组织实施;“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余姚常春”)负责组织实施;“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上饶常春”)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上饶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账号为10523301040012338的专户仅用于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账号为10523301040012346的专户仅用于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募集资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此外,可转债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汽车饰件项目、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70.5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66,754.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加可抵扣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增值税后)为 67,086.67万元。

2017年10月 25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1.28万元中的7,000.00万元变更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2018年1月24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拟投入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详细情况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套水性漆产品和 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原投资总金额为 98,68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6,433万元,调整为总投资金额调整为 46,271 万,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6,433 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6,159.9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21.2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主要包括:1、产品开发软件系统更新扩展;2、建立造型油泥工作室;3、建立三坐标测量系统;4、试验中心;5、产品开发管理/产品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系统;6、新设北京、沈阳、长春、芜湖技术分支机构。这6个增资扩建研发中心子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管理运营能力、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为: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99,242.4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含税发行费用后)为97,927.6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5,716.2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25.3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可转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旨在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89.98万元。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26号);中金公司发表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可转债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01.41万元。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ZA15873号);中信建投证券发表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中金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为29,131万元,于2017年12月27日提前归还了其中的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1月2日提前归还了剩余的26,131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限制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中金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为17,500万元,未超过限制额度,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提前归还了17,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中信建投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自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上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提前归还4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中信建投证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部分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金公司发表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中金公司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020年度,公司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以往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部分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闲置部分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2020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委托理财的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理财金额范围。每次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到期后,均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表中“注”对应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均已到期赎回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仅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了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变更了4个,涉及金额为人民币43,433.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64.7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1、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投入“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内饰件增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1.28万元中的7,000.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新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8,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60,647.28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1,470.00万元,流动资金5,882.72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以转账方式提供给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新项目投产后,主要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门护板、立柱、地毯等套件产品。项目实施地点也相应由北京经济技开发区路南区N5M2地块(南区一街)与南区七路交汇处变更为天津市武清汽车产业园,西侧为津围公路、南侧为悦恒道、北侧为云锦道。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2016年6月国家工信部联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将北京部分原有产业转移至天津及河北地区,原有部分产业政策必会有所改变。因此,由于北京地区原有汽车产业扶持政策有所变化,北京常春项目从2013年立项至今已经时隔多年,项目进度延后,后续建设尚未开工。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拟终止实施该项目。

2、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中金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36,433.00万元人民币,包括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汽车饰件项目的募集资金9,889.21万元中的剩余募集资金3,438.50万元,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70.5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的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中的剩余募集资金19,924.22万元,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的募集资金16,950.00万元中的剩余募集资金8,661.28万元,以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4,914.80万元中的剩余募集资金4,409.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常熟汽饰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新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98,685.00万元人民币(含全部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92,415.00万元,流动资金6,270.00万元(流动资金向银行贷款4,389.00万元,其余流动资金由企业自筹)。募集资金以转账方式提供给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新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内,东侧为空地、南侧为中环南路、西侧为航空路、北侧西十一道路,该项目用地属于空港经济区的工业规划用地。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如下:

3、期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常熟汽饰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常熟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套水性漆产品和 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原投资总金额为 98,685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6,433万元,总投资金额调整为46,271 万,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6,433 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常熟汽饰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常熟汽饰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含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费用形成可抵扣增值税 3,557,039.59元。

注2: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汽车饰件项目原承诺投资9,889.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889.21万元,流动资金2,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6,446.21万元,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拟将项目承诺投资变更为6,450.71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3,438.5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3: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70.5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原承诺投资35,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000.00万元,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5,063.18万元,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将项目承诺投资变更为15,075.78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19,924.22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4:北京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增产项目原承诺投资16,950.00万元,其中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 4,153.50 万元、设备及模具购置 9,076.50 万元、流动资金 3,720.00 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281.91万元,包括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283.37万元及设备及模具购置998.54万元。由于北京产业政策的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拟将项目承诺投资变更为1,288.72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中7,000.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及8,661.28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5: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建研发中心项目原承诺投资4,914.8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500.00万元,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将项目承诺投资变更为505.80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4,409.00万元用于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5万套水性漆产品和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6: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6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计划总投资68,000.00万元, 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设备及模具购置,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7,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04.14万元, 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94.34%,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基本到位投入使用,项目于2018年10月达产。

注7: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套水性漆产品和 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原投资总金额为98,685.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调整为总投资金额调整为46,271.00万,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6,433.00 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36,264.4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99.54%,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基本到位投入使用。

附表2: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30,211.84万元, 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购置生产设备,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30,211.8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5,249.8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7.38%,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尚在采购安装中。

注2: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计划总投资32,778.06万元, 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购置生产设备,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30,711.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3,921.8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45.33%,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尚在采购安装中。

注3: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计划总投资26,519.22万元, 主要购置厂房(含土建、安装)、生产设备,其中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为26,519.2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4,744.6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7.89%,公司厂房、设备尚采购、安装中。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套水性漆产品和 10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原投资总金额为98,685.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433.00万元,调整为总投资金额46,271.00万,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6,433.00 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36,264.4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99.54%,公司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设备基本到位投入使用。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盛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季晓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士玮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220万元(不含税),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来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等具体事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次聘请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6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61,835,905.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220,571.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25,479,710.32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81,489,001.95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79,606,042.66元。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164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3,105,14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558,467.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2)实施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高达科创引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下称“投资基金”)

● 公司拟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拟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罗小春先生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均不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及运营管理。

● 投资基金投资范围:聚焦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项目进行投资。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伙人尚未对投资基金出资,投资基金后续能否按预期募集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相应出资额,即4,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投资标的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影响,且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未来可能存在投资回报盈利能力及能否及时退出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合伙协议的约定,并在现有风险控制体系的基础上与各合伙方积极推进合作进度,认真防范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配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在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布局,通过获得、持有和处置相关产业的科技型企业之股权,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鼎和”)签订《高达科创引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共同参与发起设立高达科创引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全文简称“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50,000万元人民币,聚焦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项目进行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拟认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拟认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均不参与投资基金的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北京鼎和将担任投资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高达科创引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目标募集规模:5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5)合伙人认缴表: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基金尚处于募集期,合伙人信息、认缴出资金额、募集规模,均以最终实际发生的为准。

(6)经营期限: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7年,自首次交割之日起算。自该基金首次交割日起的前3年为“投资期”;存续期限可延长2年(“延长期”);投资期届满至上述存续期限(不包括延长期)届满的期间为“退出期”。

(7)投资范围:投资基金将聚焦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优质项目,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准股权投资形式开展投资,包括通过其他集合投资载体、特殊投资载体等间接投向被投资企业。

2、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ECX74J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一期)16幢37层01单元

(4)法定代表人:王莹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8月30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9670

(10)基金管理人登记日期:2019年3月26日

(11)基金管理人登记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

(12)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三、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和罗小春先生拟与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高达科创引领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管理人

由北京鼎和高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2、合伙人的出资

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由全体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纳,并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通过一次或多次交割进行募集。

3、出资方式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4、出资缴付

除非另有约定,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三期缴付,首期出资金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40%,第二期出资金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第三期出资金额为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每一期出资均由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具体缴纳时间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确定。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尚未正式签署上述协议,待后续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审议决策程序

1、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小春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审议本事项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与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利益。

(2)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五、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罗小春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罗小春先生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及罗小春先生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做出的审慎决策。投资基金将聚焦自动驾驶、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项目进行投资。公司通过获得、持有和处置相关产业的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以获取投资收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压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罗小春先生均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经营决策,投资基金未来的投资运作不会对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伙人尚未对投资基金出资,投资基金后续能否按预期募集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相应出资额,即4,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投资标的后续发展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影响,且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未来可能存在投资回报盈利能力及能否及时退出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合伙协议的约定,并在现有风险控制体系的基础上与各合伙方积极推进合作进度,认真防范应对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八、最近12个月发生的同类型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从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罗小春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2、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罗小春先生发生同类型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和罗小春先生与北京鼎和以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和创智”),其中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罗小春先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的《常熟汽饰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鼎和创智于2020年8月21日与上海禾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禾赛科技”)签署了《上海禾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鼎和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认购协议》,鼎和创智以6400万元专项投资禾赛科技。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披露的《常熟汽饰关于与实际控制人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转股代码:191550 转股简称:常汽转股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文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与会监事对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164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3,105,14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558,467.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下转1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