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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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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5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住所为:昆山市陆家镇黄浦江中路2388号;

变更后住所为: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并结合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地址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蔡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合规运作、各项工作运营等情况。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并且结合了公司2020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制定、技术研发创新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工。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并且结合了2020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编制内容符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事务、保证资金周转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0.5亿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等业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最终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业务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总额内调剂使用。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开展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董事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同公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原则》等规定,且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中信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议〈中信博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且能够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议〈中信博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议的〈中信博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且能够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44%。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资本性投入、产品研发、信息化系统建设、渠道建设等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1,650,113.57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135,715,480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715,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357,656.4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4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5,491,339.46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1,650,113.5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8,357,656.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立足新能源光伏行业的支架产品领域,是专注于太阳能光伏支架的高新技术企业。现阶段光伏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整体向好,供给和需求端均呈现较大程度增长,并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一方面,光伏行业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各企业通过研发投入和技术革新不断进行产品线创新,同时实现大规模生产,使得市场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模式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光伏行业的认可及支持度也有较大提升。

公司产品为非标定制化,对公司的设计开发能力与经验具有较高的要求。随着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如想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需要在研发能力、品牌建设、渠道拓展方面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光伏支架系统方案提供商,拥有研发、技术、人才、产品、定制化设计等竞争优势。通过前期的市场开发和技术积累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在巩固、提升原有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立足于光伏支架市场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海内外市场推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专注于光伏支架产品领域,助力光伏电站降本增效,紧随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以卓越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8,604,673.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491,339.46元,同比增长75.95%,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虽然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但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考虑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资金满足研发投入、渠道建设及流动资金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主要因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等。此外,公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公司海外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全球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国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为此公司需准备充足资金,以应对疫情影响。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充分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目标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渠道拓展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27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逸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小金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不当执业行为受到下列处罚或处分,包括: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含税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2021年度计划签署担保合同不超过20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事项需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15日,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80.5亿元。为确保获得授信,计划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中信博电力开发(苏州)有限公司将来涉及太阳能项目投资,其子公司因项目地不同,其名称尚未确定。上述担保额度是为项目融资额度提供授信支持。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2021年度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保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 年 10月 30 日

2、注册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兴业大道19号

3、法定代表人:蔡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新型能源的研制与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管廊支架、抗震支架、金属支架、工业机柜、机电设备、光电设备及相关系统集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成型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视、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 年02月 21 日

2、注册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昌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楼8楼809室(申报承诺)

3、法定代表人:蔡浩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新能源材料、新能源产品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太阳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护;锂电池、减震器、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桥架、阀门、钢材的销售;软件的开发及销售;金属制品、五金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光伏设备租赁,自由厂房及设施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安徽融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原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04月01日

2、注册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北城街道班村示范小区3号楼6单元102室

3、法定代表人:王程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用户终端系统、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电光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原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自设立至今尚未注资,未开展业务,上述财务指标都为零)

(四) 中信博电力开发(苏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6 年05月16日

2、注册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汇润国际商务广场2幢1208室1层

3、法定代表人:周石俊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电力技术、新能源项目、节能环保项目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光伏设备及配件、发电机组设备及配件、不间断电源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电力电子设备、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储能电源、电能质量控制装置、金属制品、五金配件、有色金属、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桥架、阀门的销售;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的施工与设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中信博电力开发(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1 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且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获取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需要争取较宽裕的授信额度。为满足业务结算的灵活性,需要在多家机构获取授信额度。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中信博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中信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信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上,安信证券对中信博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1-016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根据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44,462.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19%,主要是公司本期影视业务收入减少及贸易业务发生额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营业利润3,481.48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6.21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公司游戏业务发展情况转好,毛利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新合并了控股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中钛科技的钛矿业务也为公司贡献了一定生产经营利润。

(3)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成本费用管控,整体经营效率提升,期间费用率显著下降。

(4)报告期内,公司收回较大额影视业务对应的应收款项,前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也对本期净利润产生了一定正向影响。

(5)上年同期发生商誉减值等大额资产减值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生大额资产减值情况。

3、报告期末,公司预计总资产为226,246,16万元,较期初增加62.10%,主要是本报告期合并中钛科技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符合撤销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1-017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报告期内,公司游戏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处于疫情期间游戏业务整体效益较好,而报告期内游戏业务运营流水恢复正常水平,属于市场环境变化引起的正常业绩波动。

2、报告期内,公司影视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发生较大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而本期未发生大额坏账准备转回,且报告期内影视业务相关剧目仍在拍摄阶段,暂未确认收入等因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的钛矿业务尚未实现正式投产,投产准备阶段产生的费用导致公司当期利润有所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主体申请办理融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莉、郝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丽珠单抗的权益为55.68%)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1S00375)。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

英文名/拉丁名:Recombinant Human Choriogonadotropin alfa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丽得宝

主要成份:重组人绒促性素α

剂型:注射剂

规格:250μg(6500 IU)/瓶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S00292021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上市许可持有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10010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26年04月12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生产工艺、治疗标准、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是丽珠单抗按照生物类似药研发的治疗用生物制品。首次提交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时间为2014年12月(受理号:CXSL1400155粤),获得临床批件的时间为2016年10月(批件号:2016L08624),申报生产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受理号:CXSS1900006国)。

本品适用于:1、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如体外受精(IVF)之前进行超促排卵的女性:注射本品用于刺激卵泡生长后触发卵泡的最终成熟和黄体化。2、无排卵或稀发排卵女性:注射本品用于刺激卵泡生长后触发排卵及黄体化。

截至本公告日,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11,589.20万元。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情况

人绒促性素根据其制备来源分为尿源人绒促性素(u-hCG)和重组人绒促性素(r-hCG)。目前,全球仅有默克雪兰诺的重组人绒促性素药物上市销售,商品名:艾泽(英文Ovidrel?),该产品于2005年在中国获批进口。

根据IQVIA抽样统计估测数据,国内人绒促性素2020年终端销售金额(包括尿源与重组)约为人民币13,840.99万元,国内重组人绒促性素2020年终端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5,195.79万元。

根据CDE审评中心网站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国内仅丽珠单抗取得该品种生产批件,未见其他厂家注册申报临床及生产。

四、产品上市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

公司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可生产本品并上市销售,产品的经营情况因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14日、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14日、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引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没有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等其他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14日、1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1年4月15日收盘,公司股票动态市盈率481.71。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到4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1,000万元到-1,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