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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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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3 公司简称:成都燃气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售等业务。公司核心业务是在其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

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成都市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郫都区部分区域、新都区部分区域及新津县、金堂县部分区域。本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统一采购及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的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金堂分公司主要负责金堂县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控股子公司新创燃气、凯能燃气、新繁燃气、大丰燃气、威达燃气、唐昌燃气、华新燃气主要负责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和新津县的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除天然气销售及安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燃气发展及孙公司彭州蜀元亦经营车用天然气充装。燃气计量表生产、销售及安装业务主要依托公司子公司千嘉科技开展,因千嘉科技实施增资扩股,该公司自2020年5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14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单位(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采购气源后,经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向居民、商业、工业和加气站等终端用户销售。燃气配气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天然气安装业务

公司开展天然气安装工程服务的对象包括民用户、非民用户及改造用户。公司与客户签订安装合同后,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主要提供劳务,工程类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施工过程中,公司负责监督和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

(3)燃气计量表销售及安装业务

公司向城市燃气运营商、燃气基表生产商和经销商销售燃气计量表,最终用户为居民和非居民用户。

公司燃气计量表具业务主要为研发、生产、销售远传燃气表,主要产品包括有线远传燃气表及其远传模块、无线远传燃气表及其远传模块、物联网远传燃气表及其远传模块、超声波燃气表。在无需入户的情况下,公司依托远传燃气表对燃气用户消费量进行远程抄收、监测和控制,从而大量减少抄表工作人员,全面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燃气行业管理软件设计开发服务是指公司根据用户的需求设计并集成的远程抄表业务涉及的数据管理系统、场站自控(SCADA)系统、客户服务及收费系统(CIS)等燃气行业管理软件和系统。

3、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城市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现代化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提高城市燃气化水平,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清洁高效的天然气能源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天然气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以来国内天然气产量、消费量以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增长较快。 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2.2%。其中,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了1.0个百分点。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完善的输供气管网体系、先进的技术设备和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燃气管理经验,曾参与多部城市燃气规范的起草。为促进国内燃气行业的发展和交流,参与发起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四川省和成都市燃气协会,担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经过50余年的发展,综合实力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服务客户超300余万户,年销售天然气约16亿m3,日供气能力达1130万m3。公司已在成都绕城内区域及部分郊县取得了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目前,已取得成都市中心城区500平方公里特许经营区域及成都周边区县近800平方公里经营区域,并通过投资经营成都市东部新区近500平方公里经营区域。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城市燃气供应业务,业务增长主要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清洁能源普及利用以及经营区域扩张。报告期内,公司特许经营区域稳固,未发生区域内项目流失事件,公司不断挖潜现有市场并加强拓展区域外市场,2020年当年签约收款居民户数5.85万户,发展非居客户项目1248个。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8亿元,同比下降13.50%;实现销气量15.78亿m3,同比下降6.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亿元,同比下降8.21%。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章节内容。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1年4月15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0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中国华润大厦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委员罗龙、杨平调整为委员陈多闻、项君。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陈秋雄、陈多闻、项君、薛乐群、严洪。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陈多闻、刘军回避表决。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杨平、项君、青倩回避表决。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林回避表决。

4.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严洪回避表决。

5.与其他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青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000,275.00元(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公司治理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中国证监会〔2020〕69号)和四川证监局《关于做好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川证监公司〔2020〕33号)的有关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公司认真组织开展落实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

经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管控与治理,未发现影响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重大问题。董事会同意向有权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公司依据自查结果而形成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和《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安全工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重点工作与控制目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人力资源发展情况及2021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员工工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机构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1)董事会同意将“技术部”更名为“科技创新部”。科技创新部主要负责研究行业科学创新技术、制定规范标准及技术制度、协助解决公司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打造科研高地,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2)董事会同意“人力资源部”更名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4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1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19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分项议案表决情况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赵青海回避表决。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黎小双回避表决。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霍志昌回避表决。

(4)与成都千嘉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其他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及风控项目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的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成都燃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现行《会计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即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情况,承租业务符合短期租赁条件的,继续按现有模式将租金计入支出;租期超过一年的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附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将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905,966,1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51.5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167.59万元,2020年使用人民币33,883.95万元(其中:当年投入募投项目4,605.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278.0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55,545.0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4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9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所签署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剔除公司利息收入后的账户结余金额为15,545.0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成都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本公司2020年度投入金额为33,883.9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金额35,051.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29,278.03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001号)。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9年12月24日,公司在成都银行办理了定期存款人民币50,000.00万元。2020年12月24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存款本金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获得利息收益为人民币1,750.00万元,实际年利率为3.50%,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上述期限届满,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办理了定期存款续存手续,相关存款情况如下:

(1)协议期限:1年

(2)协议存款年利率:3.50%

(3)存入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

(4)资金来源: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核)字(21)第E00200号《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成都燃气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成都燃气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成都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成都燃气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成都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燃气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资期拟延期一年至2021年12月末。

2021年4月15日,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成都市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下转202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雪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龙

日期 2021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053 公司简称:成都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