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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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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3版)

附表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8号文《关于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85,206.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88,84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5,206.5万元,加上2018年江苏洽康股权转让收回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633.5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30,362.69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和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2,996.19万元。

二、已完成超募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经公司2011年3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1年4月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1,064.2万元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详见2011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2014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3,980万元对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追加投资。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

(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经公司2016年7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8月5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商物流中心(洽洽工业园)项目的议案》,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电商物流中心(洽洽工业园)、坚果分厂(洽洽工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单位:万元

本项目有效控制和平衡采购、销售供货环节的物流成本,优化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生产布局,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缩短公司产品供应市场的时间,保证为各地消费者供应新鲜产品,增强公司在华南及周边地区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要。

截止2021年3月底,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款项约4万元,拟通过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商仓库6000㎡、分拣配送中心6000㎡及发货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完成B2C业务3600万单、B2B业务1800万箱的规模。该项目有助于公司丰富企业产品种类,促进电商业务的运作发展,实现线上和线下业务的进一步提升。

截止2021年3月底,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款项约169.67万元,拟通过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结余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超募资金结余原因

1、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一部分由于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另一部分由于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

2、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1)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了自有资金进行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的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及费用;

(3)公司近些年在内部实施阿米巴等经营管理模式,开展精细化管理,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制度及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的成本。同时受近些年行业发展情况,设备采购价格下降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采购的成本有所降低。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由于国内相关领域的发展,部分技术设备实现了对进口的替代,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

(4)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了积极的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四、结余募集资金安排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电商物流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其他超募资金账户,转入完成后,公司拟将“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电商物流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电商物流中心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电商物流中心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其项目结转,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电商物流中心项目”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总体上实施完毕,将上述结余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将“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转入其他超募资金账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洽洽食品首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项目“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及“电商物流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计划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转入其他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监管,原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洽洽食品上述事项均已经洽洽食品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截至目前的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上述募集资金的处理和安排。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企业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拟新增2021年与关联方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果派农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现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先保先生、陈冬梅女士、陈奇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 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坚果派农业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经发 ;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

4、住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北莲花路东总部办公楼2幢2楼201-203室;

5、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收购(除粮、油、棉、种子);苗木的培育、研发及销售;农副产品(限食用农产品)、农资销售;农机服务;农业技术推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财务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2,660.42万元,净资产8709.0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9,653.19万元,净利润-226.56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坚果派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坚果派农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企业向坚果派农业预计采购的商品主要为进口坚果原料等,该系列产品采购主要是基于丰富满足公司的坚果原料需求。公司及下属企业向坚果派农业预计销售的主要为瓜子原料等。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其中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均按照按其对独立第三方销售价格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本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需要,是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确认关联交易和预计与关联方发生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交易行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情况,将增加从关联方采购部分进口坚果原料,有利于公司坚果原料需求的丰富,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预计2021年度预计日常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002557)、安德利(603031)、三六五网(300295)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凯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负责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兴业材料(603928)、三六五网(300295)、洽洽食品(002557)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云、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凯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

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

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

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

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

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

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确保了公司审计的独立性,未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从中获得不当利益。同意继

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并将上述已经审议通过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进行调整管理(使用期限进行相应调整),以继续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84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3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合1,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51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建设:

历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 2011 年 3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9,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1,064.20 万元人民币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根据 2014 年 4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980 万元人民币追加投资长沙洽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2、根据 2011 年 10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奥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6,892万元人民币投资新疆原料基地建设项目;

3、根据 2012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036.59 万元人民币投资供产销全流程业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4、 根据 2013 年 4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541.26 万元人民币改造公司总部生产基地项目;

5、根据 2013 年 8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9,6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洽康食品有限公司 60% 股权,经公司2015年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对江苏洽康项目的业绩对赌部分及经营团队进行调整,将股权转让款调整为8,600.0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洽康食品 75%股权给合肥华泰,出售 25%股权给安徽省黄海商贸有限公司,转让金额 9,000.00 万元,全部回款至募投资金中国光大银行账户;

6、经公司2016年7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518.85 万元收购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华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使用超募资金14,607.15万元投资建设电商物流中心(洽洽工业园)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0,081.36万元投资建设坚果分厂(洽洽工业园)项目;

7、根据2017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美元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根据2017年5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共计750万美元追加投资建设泰国子公司。根据2018年4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150万美元追加投资建设泰国子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成立美国子公司,该笔资金尚未开展实质使用,暂存于总部超募资金账户;

8、根据2018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4,558万元受让新亚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制子公司安徽贝特 25%股权、重庆洽洽 25%股权;

9、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重庆洽洽食品二期工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度为35,723.60万元,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该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2020年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建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30,145.26万元(含置换金额2,732.80元),均发生在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和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为91,070万元,2020年度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细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部分。

募集资金余额:截止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42,996.19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028.54万元(含利息收入),合计为146,024.73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目前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由于部分项目持续时间长,资金投入需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安排。因此,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对于2020年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规划依进度进行投入,因此,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也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用不超过14亿元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该类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额度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4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洽洽食品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对首次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中闲置部分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洽洽食品上述事项均已经洽洽食品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截至目前的必要的法律程序,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产品事项还将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可实施。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上述募集资金的处理和安排。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1年4月15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主体: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对象: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低风险产品;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投资期限: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七)前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的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于2015年4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6年3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1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进行投资理财和20,000万元投资货币市场基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6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10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12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16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16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进行投资理财。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的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的审计。公司将会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且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洽洽食品拟使用不超过1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以履行的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同意洽洽食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八、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5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四家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子公司担保事项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拟向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南部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洽洽”)、捷航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捷航”)、宁波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洽洽”)、Chacha Food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

1、为保证南部洽洽、宁波洽洽、泰国子公司和香港捷航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为上述四家子公司向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各类融资提供担保,共计4亿元担保额度;

2、授权总经理陈先保先生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3、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审议通过之后的一年内有效。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重庆市南部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零售;预包装产品;一般经营范围:销售;中草药(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食),食品添加剂【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备案的,取得审批或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与公司关系:南部洽洽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因南部洽洽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7,332,175.07元,净资产 169,680,631.8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2,727,111.84元,利润总额 186,848,416.74元,净利润为158,812,432.69元。

2、捷航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港币;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

与公司关系:香港捷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因香港捷航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4,608,155.98元,净资产 35,666,021.0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172,246.69元,利润总额 1,022,717.38元,净利润为990,007.08元。

3、宁波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

与公司关系:宁波洽洽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因宁波洽洽开展相关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5,771,773.83元,净资产 189,738,872.18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8,555,155.03元,利润总额 225,992,811.90元,净利润为169,430,772.47元。

4、泰国子公司(Chacha Food (Thailand) Co.,Ltd.)

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制造,进出口贸易;投资、收购;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因泰国子公司已经开展相关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66,043,218.11元,净资产 236,808,480.02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934,034.14元,利润总额 61,326,796.62元,净利润为61,326,796.62元。

二、董事会意见

南部洽洽、香港捷航、泰国子公司、宁波洽洽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拟对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因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有利于上述公司的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以上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亿元和0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9.5%和0%,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姚伟先生的辞职报告。姚伟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姚伟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姚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姚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杜君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杜君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杜君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0551-62586500-7040

电子邮箱:duj4@qiaqiafood.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杜君女士简历

杜君,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6年9月至2019年1月,任职于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2019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杜君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1年 5月 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 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8 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 1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七)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转2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