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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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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3版)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晨光院始建于1965年,是原化工部直属科研院所,从事有机氟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五十多年,技术底蕴深厚,科研能力突出,拥有国家级氟材料研发平台和产业基地,晨光院以有机氟材料作为主导产业,形成了生产氟化氢、二氟一氯甲烷四氟乙烯、四氟乙烯、偏氟乙烯、全氟丙烯、氟树脂、氟橡胶的完整产业链,是中国氟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晨光院围绕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需求,开发的聚四氟乙烯树脂、聚全氟乙丙烯树脂等系列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已得到市场认可,产品供不应求,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现有生产线无法扩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急需建设产业化装置满足市场需求。晨光院生产基地现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处于长江干支流重点保护区域,无法在现厂址进行新建扩建,阻碍了晨光院产能扩充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

为解决目前产能扩增以及新产品产业化的迫切要求,晨光院拟在四川省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将推动企业产品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

1. 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聚四氟乙烯(PTFE)分散树脂8000吨/年、聚四氟乙烯(PTFE)分散浓缩液(60%含量)10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FEP)6000吨/年、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树脂500吨/年、八氟环丁烷500吨/年共5套产品装置。配套2.5万吨/年四氟乙烯(TFE)单体、5万吨/年二氟一氯甲烷装置、3000吨/年六氟丙烯、10万吨/年工业级聚合氯化铝生产线。公用工程新建110KV和10KV变配电站、锅炉房、去离子水站、冷冻站和循环水站等。辅助生产设施新建废水处理站、焚烧装置、应急和中水回用装置、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控制室、巡检室、原料库、危化品库、备品备件库、成品库、原料及产品槽区、装卸站、生产管控中心、检维修站、消防站、气防站等。

2. 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为聚四氟乙烯(PTFE)分散树脂8000吨/年、聚四氟乙烯(PTFE)分散浓缩液(60%含量)10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FEP)6000吨/年、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树脂500吨/年、六氟丙烯(HFP)单体1000吨/年、八氟环丁烷500吨/年以及10万吨/年工业级聚合氯化铝;均采用晨光院自主开发的专有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

3.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15,421万元(含增值税1544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2,707万元,建设期利息7,325万元,流动资金9,9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等方式。根据可研报告,报批总投资193,014万元,其中自筹78,014万元,晨光院截止2020年末自有资金超5亿元,计划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三年,期间晨光院可通过利润留存满足项目自筹资金投资需求。银行贷款115,000万元,晨光院与多家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保障银行贷款需求。

4.建设期

项目计划建设期36个月。

5.财务评价

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分析,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6.40%;财务内部收益率: 15.16%(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8.64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6.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项目安全、环保、职业病危害、节能等评价报告尚需获得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式批复。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

7.可行性分析

(1)国家对氟化工尤其是有机氟产品和高性能无机氟化工产品的发展实施鼓励政策。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十一条石化化工16款中,将“聚全氟乙丙烯”、“聚四氟乙烯”等高品质氟树脂、“含氟精细化学品”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国务院颁布的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部门颁布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开发高性能氟树脂、氟橡胶、环境友好型制冷剂和清洗剂、含氟膜材料以及含氟精细化学品产业化关键技术。项目属符合“新基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推进需要,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总体思路,符合昊华科技 “十四五”氟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对促进自贡市地区经济建设、转型升级有重要影响。

(2)项目建设响应国家和四川省“长江大保护”号召,为当地发展和安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园区化,实现产业集约化和集群化,通过园区系统配置优化,实现物料循环利用,符合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3)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5G同轴线缆、PCB板、航空密封材料等新兴领域,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分散树脂、分散浓缩液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领先;产品在新兴产业领域市场前景良好。

(4)项目采用晨光院自有技术,其中聚四氟乙烯树脂拥有34项专利技术,覆盖单体制备技术、聚合技术、后处理技术、安全环保技术等,相关技术成果荣获四川省2019年科技进步一等奖、201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项目技术先进、成熟可靠。

(5)项目建设地点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四川省政府审批的省级化工园区,定位化工新材料。前期园区已获得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环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批复,拥有3883亩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化工项目落地政策要求。项目所用主要原材料无水氟化氢依托贵州、云南采购;氯仿依托广西、重庆以及四川泸州等地,原料价格低,供应量能满足需求。

(6)经济效益评价分析表明,本项目建成后,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的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能够更好的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预计年均营业收入166,05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0,318万元,年均净利润25,771万元,年均息税前利润32,803万元。项目盈利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项目达产后,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主要风险:近年来国内PTFE等氟聚合物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如果未来市场供应增加,需求有限,行业竞争会进一步加剧。

应对措施:本项目产品定位高端氟树脂,采用自主开发的专有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重点对标国际化企业,以替代进口和产品出口为主。晨光院将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及时调节产品生产计划和安排,应对市场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主要风险:项目产品将直接面对客户和市场,因此具备稳定且可靠的技术生产出高性能产品是影响项目的关键因素。

应对措施:晨光院聚四氟乙烯树脂拥有34项专利技术,覆盖单体制备技术、聚合技术、后处理技术、安全环保技术等,相关技术国内领先,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将加大研发力度,重视客户需求,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持续增强竞争力。

(三)HSE风险

主要风险: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及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潜在HSE风险。

应对措施: 项目拟建在四川自贡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该园区被四川省政府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明确以“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为园区发展的主导产业,并通过了区域环评。

晨光院将充分利用以往项目建设的经验,细化制度,抓好落实,通过技术升级提升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加强过程管控,对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动态监督,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预警,有效降低潜在风险。

(四)资金风险

主要风险: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保障风险。

应对措施:晨光院将做好资金计划安排,通过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有效保障项目的正常建设,防范资金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 备查或上网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2.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2.6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说明:本期催化剂销售价格上升幅度较大,一方面系催化剂包括镍铜系催化剂、钯催化剂等品种,其中钯催化剂的原材料氯化钯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另一方面系钯催化剂生产销售模式分为自主生产及来料加工,细分业务结构变动致钯催化剂销售价格波动较大。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虽然受到疫情与国际政治环境影响,但公司生产经营仍保持健康向上的增长。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7-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议案3-6、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议案12、议案14-16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2. 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前采取信函、传真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昊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举行。

(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邮编100101

(三)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苏静祎、赵磊

(五)联系电话:010- 58650615、010- 58650673 传真:010-58650685

(六)电子邮箱:hhkj@haohua.chemchina.com

(七)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 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2. 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决议

3. 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决议

4. 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讯)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3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院”)、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院”)、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贸易”)、中昊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院”)、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院”)、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院”)、昊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气体”),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计划为各子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1%,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该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事项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超过担保额度情况除外);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40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晨光路193号

3.法定代表人:李嘉

4.注册资本:102,384.21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研究、制造、销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20日)、普氮、精氮、压缩空气、饱和蒸汽、工业水、生活水、无离子水、冷冻水、冷冻盐水、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饮用水;气瓶充装;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期限经营)。餐饮服务;种植:树木、花卉;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生产、销售民用、工业、医疗卫生行业用防护材料及制品;制造销售肥料,各类包装物品;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进出口业务;消防、安防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晨光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300,910.05万元,负债总额为90,534.1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9,493.64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 48,869.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08,797.37万元;2020年度,晨光院营业收入为147,287.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854.32万元。

(二)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3.法定代表人:韦永继

4.注册资本:79,073.94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钯催化剂、氧化铝载体、稳定剂、氢氟酸(464.1吨/年)、六氟化硫(1000吨/年)、三氟化氮(100吨/年)、四氟甲烷(200吨/年)的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剂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环保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监督检验、检测(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经营)。一氧化二氮[压缩的]、三氟甲烷、二氯一氟甲烷、三氯化硼、氦[压缩的]、氖[压缩的]、氩[压缩的]、氪[压缩的]、氙[压缩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压缩的]、甲烷[压缩的]、乙烷[压缩的]、乙硼烷[压缩的]、环氧乙烷、正丁烷、乙烯[压缩的]、丙烯、四氢化硅、氚、硫化氢[液化的]、氢[压缩的]、环氧丙烷[液化的]、四氧化硅、溴化氢[无水]、氨[液化的、含氨﹥50%]、氯[液化的]、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三氟化氮、六氟化钨(无仓储)的批发。

6.关联关系:黎明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黎明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92,249.35万元,负债总额为50,701.6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35,417.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33,407.50万元;2020年度,黎明院营业收入为 121,256.9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948.46万元。

(三)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

3.法定代表人:陈健

4.注册资本:32,862.8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石油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氮气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气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化工原料的研发、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咨询;检测服务(不含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设备检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承包;项目管理服务;催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和销售;化工产品的分析与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广告发布(不含气球广告);批发危险化学品(仅限票据交易,不得存放实物和样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期刊出版(凭期刊出版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化肥、农用薄膜;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种子销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西南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南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16,449.52万元,负债总额为43,330.7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2,883.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73,118.80万元;2020年度,西南院营业收入为 85,009.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298.79万元。

(四)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1号楼A901、A902

3.法定代表人:黄永堂

4.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化肥、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医药原料、化学矿产品、化工装备、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轻工产品、纺织品、林产品、农用化工产品的销售、仓储;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化工原料的生产;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2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昊贸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昊贸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4,465.79万元,负债总额为9,695.3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9,695.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770.46万元;2020年度,中昊贸易营业收入为 23,681.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06.74万元。

(五)中昊北方涂料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77号

3.法定代表人:王文忠

4.注册资本:3,965.37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涂料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化工工程设计,化工仪器、仪表的研究及化工助剂(不含危险品)的生产、销售。涂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技术培训及服务;涂料技术信息交流服务。《现代涂料与涂装》期刊的出版;防腐保温施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现代涂料与涂装》杂志发布广告(凭有效广告经营许可证经营)。

6.关联关系:北方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方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6,312.42万元,负债总额为8,935.9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4,226.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7,376.46万元;2020年度,北方院营业收入为 4,313.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71.98万元。

(六)中国化工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桂林市东郊横塘路55号

3.法定代表人:王继泽

4.注册资本: 10,000元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航空轮胎、汽车轮胎、特种轮胎、专用防护防腐装置、密封套、包装箱、人体防护装置及服装、橡塑胶布制品、充气式气囊装置、囊式储存装置、高分子复合材料、专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天然橡胶的研究、试制、制造、销售(以上涉及许可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高分子隐身材料、高分子屏蔽材料、电磁防护材料、生化防护材料及其制品、装置的研究、试制、制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审批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研究、生产、销售(许可审批项目除外);轮胎制造技术及工程咨询服务;特种轮胎质量监督检验;销售汽车(小轿车除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及有色金属材料、化工机械成套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曙光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曙光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65,692.52万元,负债总额为33,236.4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200.12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8,455.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2,416.12万元;2020年度,曙光院营业收入为36,019.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37.11万元。

(七)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华路2号

3.法定代表人:杨维章

4.注册资本:5,57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橡胶密封制品、特种橡胶制品、橡胶专用材料;橡胶混炼胶、橡塑粒料、橡塑制品、工程防水橡胶密封型材、聚氨酯产品、特种高分子涂料;汽车、轨道交通用橡胶制品;化工防腐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及防腐衬里施工;胶黏剂及橡胶助剂的研制生产、销售;橡胶设备、模具设计及制造;橡胶技术咨询,橡胶老化研究,橡胶性能测试及分析;橡胶密封制品及密封装置标准化归口单位;特种橡胶信息服务中心;刊物及资料翻译;代理和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西北院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北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76,450.40万元,负债总额为23,980.6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0,142.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52,469.79万元;2020年度,西北院营业收入为37,618.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405.03万元。

(八)昊华气体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道南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姚庆伦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子化学品(包含电子气体、湿电子化学品)、其他特种气体(包含医用气体、标准气体)、工业气体化学品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分析检验、生产、销售,相关原材料的制造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工程咨询、工程承包;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维修、租赁;产品包装容器及零部件的设计、加工、检验检测、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煤炭);期刊出版(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广告制作、发布及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2类、3类、8类](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6.关联关系:昊华气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昊华气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为11,142.17万元,负债总额为142.2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42.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999.89万元;2020年度,昊华气体营业收入为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0.11万元。

三、董事会审批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总体融资担保需求情况,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40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该项对外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相关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担保计划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1%,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昊华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决议

2.昊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决议

3.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讯)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交所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监管与服务有关工作的函》《四川证监局关于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便于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茂良先生、副总经理刘政良先生、财务总监何捷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苏静祎女士将参加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欢迎各投资者通过传 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 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58650615、010-58650673

2.传真:010-58650685

3.邮箱:hhkj@haohua.chemchina.com

4.联系人:苏静祎、赵磊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