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 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09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92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08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86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50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1年4月1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的《托管协议》自2021年4月16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4月16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全文于2021年4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咨询。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附: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之对照表
■
嘉实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含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16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入)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含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16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转入)投资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转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致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1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12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3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1年4月1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代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财富”)协商一致,决定旗下部分基金自2021年4月16日起在代销机构济安财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调整申购起点金额。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调整申购起点金额
自2021年4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济安财富申购上述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济安财富提交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济安财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四、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五、办理场所
自2021年4月16日起,投资者可按济安财富规定的办理方式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六、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按济安财富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七、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八、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济安财富约定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九、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济安财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十、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十一、交易确认
以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济安财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按济安财富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按济安财富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济安财富的有关规定。
十三、投资者通过济安财富指定方式办理上述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折扣率以济安财富的官网公告为准。
十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联系电话:400-673-7010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调整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会议通知所载的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路3号公司行政楼2楼会议室”,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较多,原定会议地点容量有限,公司于会议召开前将会议地点调整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36号开元曼居臻选酒店”,公司安排专人引导、接送出席会议的股东到达会议地点。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志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汪晓涛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曹凤姣女士、副总经理虞进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A股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5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志芳、付梦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1年4月28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1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及收购医院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3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已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就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已初步完成问题回复,但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延期回复《问询函》。鉴于此,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充分、详尽地了解本次交易事项,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1年月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4月28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 14点 0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1年4月2日刊登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粟、彭耀辉
电话:0574-88072272
传真:0574-8807227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4楼4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刘仲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8,145,514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19,360,473股的31.99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18,90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2,326,614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80%。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已回避或其持有的表决权已剔除。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贾仟仞、高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58 证券简称:青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19
转债代码:128129 转债简称:青农转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青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74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4.47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4月16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鉴于本行A股股票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5.74元/股×80%= 4.592元/股),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因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4.47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4.36元,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4.39元,股票面值为1元,故本次修正后青农转债转股价格为4.47元/股。因此,青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47元/股。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苏州银行”)公开发行5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8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苏行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中金公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50.0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4月12日(T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7,335,376张,即1,733,537,6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4.6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4月14日(T+2日)结束。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张):31,686,60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168,660,9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978,01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97,801,100.00
三、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此外《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4张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因此,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978,015张,包销金额为97,801,500.00元,包销比例为1.96%。
2021年4月16日(T+4日),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资金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电话:0755-23189776、0755-23189781
传 真:0755-8308136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571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12-62938585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3218814
发行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