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 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张如积先生、李宁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110A011446号),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审计2020年12月31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1,010,062,108.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22,017,035.36元,2020年度合并营业收入447,314,622.27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82,608.8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82,608.80元,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5,105,580.6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8,480,380.52元。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查阅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1年。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陶旭城先生、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提名陶旭城先生、赵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旭城先生简历:

陶旭城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重庆东源(000656)董事会秘书,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北京总部合伙人,湖南东能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天府基金副总经理,长安信托资本市场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陶旭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刚先生简历:

赵刚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九三学社成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宝硕股份(股票代码600155)重整领导小组成员、新希望集团化工事业部常务副总裁,新希望世纪华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常务副总裁。

截止目前,赵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2号望江宾馆文莱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监事1名,议案8审议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特别提示:所谓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25楼宝莫股份 证券部,邮编:257081,电子邮箱:23262160@qq.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 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宝莫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张世鹏 王建国

联系电话:0546-7778611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6”,投票简称为“宝 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长吴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110A011446号),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股东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名钟鸿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补选将采取非累积投票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鸿锐先生简历:

钟鸿锐先生:1989年6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曾就职于盛世普益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秘书。

截至目前,钟鸿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昊先生实际控制的万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人员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法院确认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暨

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的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吴锋先生、董事曾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另有工作安排,吴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吴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另有工作安排,曾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曾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吴锋先生已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自递交辞职报告之日起,至公司履行法定程序补选产生新任董事、董事长之日止,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曾庆先生已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自递交辞职报告之日起,至公司履行法定程序补选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锋先生、曾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吴锋先生、曾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西藏泰颐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陶旭城先生、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如陶旭城先生、赵刚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陶旭城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重庆东源(000656)董事会秘书,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北京总部合伙人,湖南东能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天府基金副总经理,长安信托资本市场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陶旭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刚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九三学社成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宝硕股份(股票代码600155)重整领导小组成员、新希望集团化工事业部常务副总裁,新希望世纪华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常务副总裁。

截止目前,赵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宝莫环境”)2020年度的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宝莫环境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宝莫环境拟以部分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向银行抵押并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宝莫环境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二、宝莫环境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

3、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4、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环保及节能产品技术开发、服务;环保及节能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环保及节能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地热、余热资源及新能源节能技术服务和咨询;丙烯酰胺的生产;丙烯腈批发(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环境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商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道路货运经营(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宝莫环境10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宝莫环境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保障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 2021年4月22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锋先生、总经理赵刚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飞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世鹏先生,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致同所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按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因执业行为累计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钰斌,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广清,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期限1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65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 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建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