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0版)

2、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DFJ2010009,相关情况如下:①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②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15,000万④预期收益率:1.55~2.80%⑤产品期限182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

3、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6156号】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②收益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④预期收益率2.62%⑤产品期限40天。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1月25日到期,转入募集资金户并公告。

4、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6157号】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②收益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18,000万④预期收益率3.02%⑤产品期限95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5、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6302号】产品中,具体情况如下:①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②收益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③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④预期收益率3.10%⑤产品期限52天。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09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宫殿海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核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融资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刚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占用、挪用、违规存储或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发展规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研发活动的有效开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基本利益。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金额减少3,428.01万元,“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使用的募投资金金额增加3,428.01万元,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5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从存,201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芳,2008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康会云,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公司于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上一报告期未单独进行审计工作,公司发行审计费用为1,622.6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2020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能力和执业经验,自被聘任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以来,能够勤勉尽责,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具备作为上市公司审计机构所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签项目情况

注1:新签项目数及新签合同金额包含已签署合同的项目,不含已中标尚未签署合同的项目。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2.7万股。发行价格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40,023,37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115,541,275.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4,482,094.62元。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于2020年8月17日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462号”《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能够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但依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每10股派送红股4股。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是因为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仍处于关键发展及战略升级转型期,智慧城市、智慧路灯新业务板块逐步实施落地,新签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需要积累适当留存收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资金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送红股4股,送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9,925.16万元,有助于公司未来相关资质的申请及项目的承揽,对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14,235.3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703,799,531.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8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469,86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4%。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894,000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99,251,600股,送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9,925.16万元,有助于公司未来相关资质的申请及项目的承揽,对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目前公司仍处于关键发展及战略升级转型期,智慧城市、智慧路灯新业务板块逐步实施落地,新签订单金额呈上升态势,,需要积累适当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2020年全年新签合同及在手订单金额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垫付大量的运营资金,且面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金额较大的情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按计划合理推进在建项目,需预留较为充裕的周转资金。

同时,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 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等战略目标的推进,景观照明、智慧路灯、智慧城市市场规模或进一步扩充,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充裕合理的现金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抓住行业机遇,为公司深化战略部署,开拓新的业务板块及利润增长点提供保障。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拟将结余的资金投入到业务中,满足公司经营、投资的资金需求以期创造更多的价值。

综合考虑公司资金情况、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支出预计情况,并结合外部经济环境、行业特性及业务模式,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小于30%系基于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考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