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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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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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朱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履职情况
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独立性、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了必要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项目组成员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在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立信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项目组成员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项目组成员在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立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5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5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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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1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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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邮编:200030
电话:021-52980418
传真:021-52980248
电子邮件:invest@arcsoft.com
联系人:蒿惠美、廖娟娟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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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6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虹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3,000,000.00元后,于2019年7月17日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929,165.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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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4,117,694.34元、印花税318,870.00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2:本年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实际投入金额24,553.83万元及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5,768.50万元,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金额5,768.5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3:募集资金结余金额923,269,977.39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10,000,000.00元(详见专项报告三、(四)),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13,269,977.39元。(详见专项报告二、(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9年7月17日,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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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3,223,289.6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7,685,034.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7,694.3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2019年8月15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09号)。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8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7,685,034.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17,694.3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共计61,802,728.34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19年8月28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报告期内,公司每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由董事长进行审批。
本期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10,000,000.00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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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虹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虹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虹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虹软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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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25,485.92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本年实际投入金额24,553.83万元及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5,768.5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3月20日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注4: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技术在持续研发、升级,产品也在逐步与客户验证,另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的产品在递交、验收上也有所推迟,故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17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007,394,121.07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9.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94,956,073.63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7.83%。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186,583.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459,074.4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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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