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邵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阳

日期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1-00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召开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监事会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二、关于取消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增加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取消《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时取消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十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 2018 年4月17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宋宇宾女士、孙红梅女士、刘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宇宾,女,5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室(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孙红梅,女,48岁,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账会计,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刘征,男,36岁,中共党员,工程管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审计部派驻代表,沿海经济发展中心负责相关审计部职能业务;庄河环海公司计划处(后为市场开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生产部部长助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

该议题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和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同意取消原拟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关于第九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32.91%股份的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告知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致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已于 2021 年 3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大连热电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将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举行。

2021 年 4 月 27 日,大连热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大连热电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大连热电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委托,作为持有大连热电 3%以上股份的股东,我司现提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大连热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李俊修先生、王杰先生、张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玉平先生、陈弘基先生、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大连热电监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宋宇宾女士、孙红梅女士、刘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现有董事、监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直至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请大连热电董事会将以上临时提案提交大连热电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阳,男,55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鲁炜,男,53岁,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俊修,男,5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杰,男,48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副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处长、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永军,男,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供热二分公司经理;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大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供热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玉平,男,65岁,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常年法律顾问,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法学院教学部主任,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华东数控独立董事(离职);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弘基,男,58岁,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大连建行建兴达城市信用社任主任、法定代表人,大连市政府证券交易中心任市场管理处处长;现任大连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管理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刘晓辉,男,52岁,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大连市审计局科员,大连证监局科员,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聚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婷,女,48岁,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曾任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国际破产协会会员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INSOL中国会员,第六届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3、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宇宾,女,5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纠风室(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中共大连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孙红梅,女,48岁,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账会计,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刘征,男,36岁,中共党员,工程管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审计部派驻代表,沿海经济发展中心负责相关审计部职能业务;庄河环海公司计划处(后为市场开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生产部部长助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以及相关议案序号相应调整外,于 2021年3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5:00至2021年5月27日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情,请参阅将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第7项、第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增加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21一00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召开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应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改聘总经理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邵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辞职书,辞职后,邵阳先生除担任公司董事长外,不再担任其他职务。邵阳先生在兼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大连证监局“双随机”检查整改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改聘王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附简历:

王杰,男,48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副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处长、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三、关于取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关于增加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取消《关于第九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时取消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九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8 年4月17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李俊修先生、王杰先生、张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阳,男,55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鲁炜,男,53岁,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俊修,男,5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杰,男,48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副处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设备处处长、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永军,男,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热发展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供热二分公司经理;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大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供热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8年4月17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刘玉平先生、陈弘基先生、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时提交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审查确认。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玉平,男,65岁,曾任东北财经大学常年法律顾问,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法学院教学部主任,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华东数控独立董事(离职);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弘基,男,58岁,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大连建行建兴达城市信用社任主任、法定代表人,大连市政府证券交易中心任市场管理处处长;现任大连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管理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刘晓辉,男,52岁,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大连市审计局科员,大连证监局科员,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聚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婷,女,48岁,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曾任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国际破产协会会员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INSOL中国会员,第六届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该项议案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大连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