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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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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作出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确认及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各自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公司确认及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各自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经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已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预计和实际确认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39,21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1、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产品及软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矿产品。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2、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 37,418.9847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和机电设备;2、对光电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5、未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一1725号

3、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药品制造;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保健食品制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蔬菜种植;其他未列明的水果种植;中药材种植;香料作物种植;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照明灯具制造;茶叶种植;精制茶加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光电产业园

4、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林秀成,柯新华,林志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业制造、商业、旅游、物流、地产、文化等领域的投资,包括资产并购与股权投资;半导体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冶金材料等产品的国际贸易;以合资、合作研发等方式,开展企业国际合作,以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地址:UNIT 3805-3806 38/F,Tower TWO LIPPO CENTER NO. 89 Queensway HK

5、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OUNGJOO LEE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山路8号

6、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相关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对从事股权投资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提供与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浦社区企业运营中心大厦

7、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令夷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5单元X

8、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约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及LED照明产品生产、销售、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地址: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9、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文必

注册资本:11,04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功能材料及其元器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功能器件用衬底的生产;人造宝石的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浦社区企业运营中心大厦

注:本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收购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事项,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故截至公告披露日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10、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宸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显示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荟智空间新丰路178号A区102A室

11、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2,724,755.9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产项目依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环批函[2009]099号执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9-2号

12、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晓钟

注册资本:15,890.35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510号七层729-13室

13、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慧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1、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仅限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制造);2、销售网络通信软件、系统集成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7层702单元

14、CreeLED, Inc.

主席:JACKSON DARREN R

经营范围:LED外延、芯片、封装、LED照明解决方案、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功率器件,射频。

地址:4600 Silicon Drive,Durham, NC 27703,United States

15、CreeLED Hong Kong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股东:CreeLED, Inc.子公司

经营范围:LED外延、芯片、封装、LED照明解决方案、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功率器件,射频。

地址:6/F,GREEN 18,18 SCIENCE PARK EAST AVENUE ,HONGKONG SCIENCE PARK

16、Seoul Viosys Co.,Ltd.

主席:Lee JongDuck

经营范围:LED外延、芯片、封装、LED照明解决方案、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功率器件,射频。

地址:727-1 1B-35L. 727-5 1B-36, 65-16. Sandan-ro 163beon-gil, Danwon-gu, Ansan-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17、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经营范围:LED外延、芯片、封装、LED照明解决方案、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功率器件,射频。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母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本公司参股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参股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与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与 CreeLED,Inc.共同设立了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CreeLED Hong Kong Limited为CreeLED,Inc.的子公司;Seoul Viosys Co.,Ltd.持有联营企业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26%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交易各方自身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8日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18日前与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联系人:叶一青,邮箱:600703@sanan-e.com,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1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崇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和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应收账款

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光电”)的汽车LED灯业务客户。上述单位由于资金链紧张,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与安瑞光电的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单位的应收账款为32,042,267.97元,该款项存在较高的坏账风险。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32,042,267.97元。

广东天成之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半导体”)的芯片业务客户。上述单位由于资金链紧张,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与三安半导体的业务处于停滞状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单位的应收账款为2,943,959.90元,该款项存在较高的坏账风险。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2,943,959.90元。

除上述外,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741,825.76元。

2、其他应收款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6,486,625.61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183,147.56元。

3、应收票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481,407,844.99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10,206,455.17元。

4、存货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款余额4,469,319,704.63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42,221,906.02元。

5、固定资产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0,442,817,774.06元,累计折旧8,354,526,188.47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049,314.17元。

(二)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5,661,380.88元。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1、经与苏州东魁照明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无果,预计无法挽回损失;

2、伟兴鑫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亏损倒闭,预计无法挽回损失;

3、宁准(常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多次追讨无果,预计无法收回。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影响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29,699.33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约29,699.3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七、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

(6)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三安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彭翔,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0年、2013年-2014年、2019年-2020年为三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志豪,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开始为三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彭翔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志豪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50万元(含税),合计200万元(含税),上述费用总数与2019年度相同。2021年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具体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众环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查意见:鉴于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1-02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内容修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