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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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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除两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其余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8楼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陆伟、董事王新明、卢翱、许星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张健、王韌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沈进军、程晓鸣、梁永明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5,718,797.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351,372.8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73,938,147.8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及偿还到期债务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现金分红决策及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此外,若公司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投资、收购资产、偿还到期债务或其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30%,则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

2020年度,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整个汽车行业及公司经营均带来巨大冲击。面对未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正“危中寻机”,大力探索推进“数字化战略转型”,需在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投入较多资金,以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同时,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已推出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计划,该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自有资金;此外,公司尚有较高金额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需要偿还。综合以上因素,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2020年度拟定不派发现金红利,则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330,868,115.85元,未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公司拟延长《股东回报规划》一年,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该等关联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联董事陆伟、张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1年度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2、本次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5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0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提交审议的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包含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2021年度为客户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担保期间内为客户向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购车提供担保,如客户无法偿还贷款,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客户将车辆抵押给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作为反担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优质客户,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被担保客户向公司提供车辆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行为是出于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授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满足被担保条件的客户融资购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各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和征信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且各被担保人提供车辆抵押的反担保,使得该对外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审批2021年度限额内融资活动的议案》

鉴于公司新发生的向境内外金融机构融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地发改委部门等)申请发行各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以及境外发行各类债券的情况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向各有权监管机构提交的以及境外发行的、单项融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以内的授信/借款事项以及发行融资工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陆伟、王新明、卢翱、许星、程晓鸣、梁永明回避表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进行授权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本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险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保费16.55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每年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计: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陆伟、张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该等关联交易过程中完全独立决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按类别对2021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 517,144.801万

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11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木材;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注册资本:675,403.278万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0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的批发、零售(无储存设施经营);液化天然气、石油及制品、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商业购销;机械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消防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125,702.6847万

成立日期:1988年08月27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隆祥西一街88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市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软件开发;建材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五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关峙

注册资本:240,86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7日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健身娱乐设施;餐饮,美容美发,住宿,洗浴服务,KTV,小商品零售;场所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迟岱利

注册资本:15,3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14日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与中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实业投资(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离任董事长李建平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西安广汇汽车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其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乘用车销售、乘用车经营租赁及乘用车融资租赁等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与独立第三方成交的合同金额开展业务,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性较高。

(二)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均参考与独立第三方的成交金额,定价原则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全年不超过5,863.76万元,该等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14%,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5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本次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8、9、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6楼(邮编:201103)

2、电话:021-24032833

3、传真:021-24032811

4、邮箱:IR@chinagrandauto.com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40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一)新增门店

2021年1-3月,公司通过新建及收购的方式,新增3家门店,店面分布情况如下:

(二)关闭门店

2021年1-3月,因策略性调整等因素影响,关闭门店7家,具体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末的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整车销售:得益于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发挥显著效果,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虽个别区域疫情亦出现零星反复,但是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升级管理水平,提升门店经营能力,在新车销售台次、维修进场台次等各方面已有序恢复,叠加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的低基数,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维修服务:得益于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发挥显著效果,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公司维修服务业务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充分挖掘市场需求,提升客户粘性,在保持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维修服务毛利率。

佣金代理:得益于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发挥显著效果,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公司佣金业务虽受银保监会下发的车险费改正式实施的影响,车险规模及盈利性有一定下滑,但通过挖掘市场及客户需求,顺利开展创新业务,使得公司佣金业务的收入、盈利性较去年同期均有提升。

汽车租赁:报告期内,整体资金环境持续趋紧,资金成本增加,同时公司以控制风险、稳定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前提,报告期内公司对生息资产规模进行控制,加之市场竞争激烈因素影响,上述综合原因造成汽车租赁成本增加,收入和毛利率同比下滑。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主要原因得益于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发挥显著效果,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虽个别区域疫情亦出现零星反复,但是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升级管理水平,提升门店经营能力,在新车销售台次、维修进场台次等各方面已有序恢复,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4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公司现根据实际的经营需要将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3,3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期限为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337,000.00万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3,714.40万元,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285.6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14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7,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升级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和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具体如下: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的披露,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全国在222处网点,以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涉及34处网点。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发展规划有所调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需要对本次募投项目之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调整后有利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尽快实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如下:

(一)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变更前,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如下表所示:

变更后,公司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如下表所示:

除变更部分城市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

变更前,公司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网点的地区分布如下表所示:

变更后,公司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网点的地区分布如下表所示:

除变更部分城市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且基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据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实施地点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上接5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