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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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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56版)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调整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原因

本项目建设生产车间用于慢性心力衰竭和高血压、肺癌、骨髓纤维化等新药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定制生产”,同时为公司现有储备定制产品以及每年新增储备定制产品提供更多的多功能生产车间,满足合同定制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建设的13号车间是募集资金项目新建多功能生产车间之一,该车间靠近办公区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标准规范对生产区域与办公区域的间距要求进行了多次调整。经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多次论证,认为继续建设13号车间将存在安全风险。现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停止13号车间的建设,在原计划新建13号车间所在地块上新建一栋综合仓库,同时对生产基地现有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自动化、产能提升等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上述调整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地点。

三、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决定停止13号车间的建设,在原计划新建13号车间所在地块上新建一栋综合仓库,同时对生产基地现有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自动化、产能提升等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

项目投资概算具体调整内容: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方向,因此,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募投项目效益情况产生实质影响。本次CMO多功能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后的建设内容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建成投产。

四、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募投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调整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且公司也已经在CDMO行业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组织和资源调配、客户和市场开拓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预测分析的偏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意外因素而导致技术保障不足、融资安排不合理、组织管理不力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

(二)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行业与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高度相关,受到严格监管。目前境外发达国家医药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法规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在中国,国家及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等主管机构不断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制订并完善各项相关法规。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支付体制的逐步完善,医药行业相关产业政策亦将相应调整,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较大变化。

(三)医药CDMO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全球医药CDMO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特定的服务领域面临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各类专业CDMO或综合CRO企业,以及国际化大型药企自身及其研发生产部门。这些企业或机构具备较强的财力、技术能力、客户覆盖度。此外,公司还持续面临来自市场新入者的竞争,其在资金实力、商业渠道、细分领域研究实力等方面可能具备较强竞争力。公司如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综合研发技术优势、平台服务优势及其他竞争优势,或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自身竞争优势弱化导致的相关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仍是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事项系上市公司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1、2021年4月27日,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药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划转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制药”)签署《股权划转协议》,浙江瑞博将其持有的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杭州”)100%股权按账面净值130,224,633.20元划转给公司。

根据公司与瑞博制药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划入瑞博杭州100%股权无需向瑞博制药支付任何对价,瑞博制药按冲减实收资本(含资本公积,下同)处理。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减少瑞博制药注册资本人民币53,671,532.85元,减少资本公积76,553,100.35元。减资完成后,瑞博制药的注册资本由364,671,532.85元减少至311,000,000.00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3、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28GD0X0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南洋三路18号

5、法定代表人:徐明东

6、注册资本:36467.153285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4月28日

8、营业期限:2016年4月28日至2036年4月27日

9、经营范围:原料药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制造(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制造、销售;医药、化工产品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2020年12月31日,瑞博制药的总资产为219,902.11万元,净资产为137,713.85万元,负债82,188.2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为28,685.89万元,营业收入为127,242.32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瑞博制药本次减资是由于其将持有的瑞博杭州100%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公司,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瑞博制药按股权按账面净值冲减实收资本(包含资本公积)。本次减资行为不会影响瑞博制药的正常业务开展。减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13、14、15、16、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林辉潞、王贝贝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登记邮箱:603456@jiuzhoupharma.com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584,950.86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676,285.48元,根据《公司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1,767,628.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8,406,811.79元,减去本年实际分配利润160,661,594.20元,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3,653,874.52元。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2月8日非公开发行登记完成日的总股本831,406,13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需公司回购注销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前予以回购注销),利润分配以831,386,1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报告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收费标准,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费用共计1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订了2021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若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是公司的员工,其领取的薪酬为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岗位考核,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停止13号车间的建设,在原计划新建13号车间所在地块上新建一栋综合仓库,同时对生产基地现有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自动化、产能提升等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原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高照波、黄伟平2人离职,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2人所持有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15.91元/股的回购价格,对高照波、黄伟平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对《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孔德兰女士、李继承先生、俞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584,950.86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676,285.48元,根据《公司法》、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1,767,628.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8,406,811.79元,减去本年实际分配利润160,661,594.20元,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3,653,874.52元。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2月8日非公开发行登记完成日的总股本831,406,13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需公司回购注销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将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前予以回购注销),利润分配以831,386,1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收费标准,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费用共计1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中有关董事薪酬的部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订了2021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0.00万元人民币/人/每年(税前),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季度发放。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任职期间的薪酬以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为基础,并结合每人的绩效考核、履职情况和公司当年生产经营情况综合确定,基本薪酬可以在2020年的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过50%。

(3)、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同行业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给予适当的津贴,基本薪酬可以在2020年的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过50%。

(4)、在公司只担任高管职务的,其任职期间的薪酬以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为基础,并结合每人的绩效考核、履职情况和公司当年生产经营情况综合确定,基本薪酬可以在2020年的基础上,上下调整不超过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中有关董事薪酬的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协议及其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进行以产品生产线建设、技改扩产,强化研发能力,提升环保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除上述项目外,2021年度内若新增其他投资项目,需在上述投资额度的基础上,以经累计后的总额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通过与银行签订本外币融资合同筹集不超过31.00亿元的资金(授信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向银行申请授信而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南洋三路18号、台州市椒江区滨海支路98号、台州市椒江区海城路2号、临海市沿海化工园区、常熟市碧溪街道通联路18号、杭州市乔新路500号和科科技中心2幢一至四层、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纬三路南侧、经四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土地上的房产,为公司及子公司(被担保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等十三家银行申请31.00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抵押额不超过8.00亿元的抵押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向江苏瑞科提供不超过4.00亿元额度的财务支持,具体包括:(1)向江苏瑞科提供不超过3.00亿元(含)的借款;(2)为江苏瑞科提供不超过1.00亿元额度(含)的银行融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的经营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向瑞博制药提供不超过1.00亿元额度(含)的银行融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停止13号车间的建设,在原计划新建13号车间所在地块上新建一栋综合仓库,同时对生产基地现有车间及配套设施进行智能化、自动化、产能提升等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变更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划转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强对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杭州”)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支持,提高公司管理运营效率,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博制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瑞博制药将其所持有的瑞博杭州100%股权划转给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划转不会改变瑞博杭州的业务性质,也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瑞博杭州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划转为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原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高照波、黄伟平2人离职,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2人所持有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4月27日,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2名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91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318,200元人民币。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0,000元,由831,406,130元变更为831,386,13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831,406,130股变更为831,386,130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林辉潞、王贝贝

4、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5、传真号码:0576-88706788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