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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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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81 公司简称:大丰实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7,840,697.02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877,633,696.3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5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一直以“引领文体产业、传播美好幸福”为企业使命,历经三十载,发展成长为全球领先的文体旅产业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集文体旅创新科技和文体旅赋能服务于一体的平台企业。近年来,公司积极向文体旅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开启了从高端智造向内容创意和运营服务延伸的产业创新升级之路。

随着产业链逐渐完善,公司已打造了创意、科技、数字、运营四大业务平台,各平台业务横纵联合、高效融合,探索文体旅产业与数字经济相结合的创新型业务,进一步提升产业链高度。

作为专业从事文体科技装备、数字艺术科技、轨道交通装备等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创意、研发、试制、生产和检测基地(或研究院),综合实力雄厚。尤其在智能舞台领域,通过多年品牌服务积累和技术创新沉淀,公司已成为行业龙头。

文体科技装备业务主要包括:智能舞台、智能座椅、灯音工程、数字场馆、专业装饰等核心产品的研发、智造与安装;以创新科技产品为核心的高端智能文体场馆(含智慧物联网和数字平台)、文体旅城市核心地标、泛文体综合体(多馆合一)的咨询规划、投资与建设运营等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文体旅产业策划咨询、特色文体活动(文化节、艺术节和赛事)、品牌IP策划推广、文化大数据及运营等服务。典型案例有央视春晚、雅加达闭幕式“杭州时间”、杭州G20峰会、北京鸟巢、杭州奥体中心、国家大剧院合成剧场、新中央电视台大剧院、上海世博演艺中心、丰彩中国城·平阳、杭州国际时装周开幕式、李渔国际戏剧节、中蒙俄国际文化旅游节等。

数字艺术科技业务通过集成、场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围绕城市更新与城市文化综合体、城市型文旅融合与夜间经济、景区型文旅融合与景区提升三大业务领域策划实施文旅项目,引领城市文化复兴,促进消费升级,致力于成为全球文化体验方式与文化消费新业态的创领者。1.城市更新与城市文化综合体。挖掘城市文化价值、探寻空间驱动力量建设城市创新地标,实现空间与业态的完美融合,通过展演融合的模式突破以往策展形式,创造沉浸式新型文化综合体。2.城市型文旅融合与夜间经济。科技赋能+运营管理升级,打破传统城市亮化的工程设计,通过空间创意和业态创新,实现多业态融合,重构产业经济生态。3.景区型文旅融合与景区提升。在景区提升与小镇建设实践中,转变了传统线性思路,升级为“运营前置-策划设计-工程深化-建设实施”的矩阵式提升建设模式,形成以展演融合为引爆、以主题消费为主力、以招商为延伸的全局式布局,真正做到文旅项目的可落地性、可持续性。数字艺术科技业务拥有实景演艺、影视视觉艺术、装置艺术、综合水景、互动体验、特效等手段的综合创新能力,典型案例有夜书·今生缘沉浸式光影体验秀、无锡拈花湾动态雕塑、临安苕溪光影秀、厦门星际酒吧、厦门“白鹭水秀”、韩城水秀“黄河魂”、济南“大明湖秀”等。

轨道交通装备业务为城轨、城际、高铁、普铁车辆配套、轨道工艺设备、旅游观光车提供设计研发、系统集成产品和服务,集设计、生产、安装、售后于一体,助力交通新经济。轨道交通装备以内装为基础,以轨道座椅、铁路装备为重点发展方向,与中车长客、四方、浦镇、株机、唐客、大连机车,以及阿尔斯通、庞巴迪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坚定不移的实施名配角战略。公司已承接CRH动车,宁波、杭州、广州、武汉、重庆、昆明、贵阳等地铁,长沙磁悬浮,以及印度、巴西、阿根廷、菲律宾等国内外轨道交通项目。

(二)经营模式

作为全球领先的文体旅产业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面向政府及相关行业客户。大部分项目具有比较强的个性化需求,交付时间和工期比较紧。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服务体系,尤其具备国家重大文体旅项目的紧急交付能力和运营保障能力,能快速挖掘整合用户需求,提供创意策划方案和技术实现方案,并快速进行产品定制设计、生产安装及调试。

1、项目信息挖掘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项目信息采集与挖掘。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发改委建设项目信息网站、招标网及其他公开信息渠道获得项目信息,进行实地调研、动态跟踪、信息分析和评估。

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采用大区域制进行营销管理,销员向区总汇报,区总向销总汇报,并列入公司项目系统,对项目信息实时更新进展,做到闭环控制。

2、方案咨询设计

公司获得相关项目信息后,提前组建营销、技术团队与业主进行初步沟通并提出概念方案,主要包括整体定位、创意主题方向。

项目中标后,每个项目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销员牵头,设计师负责组织深化设计方案。项目组根据业主需求进行完善,出具深化设计方案及实施图纸并取得客户认可。

3、商务谈判沟通

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商务贯穿整个过程。项目中标前,商务负责与业主沟通项目信息并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招投标过程中,商务负责具体投标报价事宜;项目中标后,商务负责销售合同签订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谈判达成并签订合同后,商务负责项目的实际对接,包括客户需求的传达、临时调整方案、款项支付等。

4、定制生产安装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定制化、非标准化产品,所采用工艺和技术参数等需要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及产品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生产、安装。考虑到技术保密及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公司在产品生产中,由公司设计部门进行整体设计,核心部件由公司直接生产完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实行“项目部负责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协调管控,采用project软件对项目进度实施监控更新,根据项目交付需求灵活机动,采用提前介入、现场施工与改进并进等方法,与总包方、监理方及业主充分沟通,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前提下,缩短工期进度。

5、运营、维保服务

子公司大丰文化传媒设有场馆运营公司,结合云娱智慧提供的大数据、物联网平台,已逐步建立了多地经营大剧院的成功经验,经纪业务健康发展,正向市场空间更为广阔的多馆合一的泛文化综合体运营市场进行拓展。

子公司大丰文体设备维保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安装后的保驾、维护。由于损耗原因,设备运行寿命具有一定周期性,客户将会存在对既有设备进行局部或整体改造的需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设施的推陈出新、系统、软硬件设备的升级换代,公司将会根据相关需求进行策划方案的跟踪调整并提供持续保障服务。

(三)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73);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 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3599)”。

根据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和轨道交通行业。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根据该目标,文化产业未来的增加值至少应该达到5万亿元,年均名义增长率至少要保持在13%以上,这意味着文化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将保持总体上的高速增长。2021年1月5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经核算,2019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44363亿元,比上年增长7.8%(未扣除价格因素),占GDP的比重为4.5%,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继续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迈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建设集合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体育产业也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浪潮与规模扩张。

体育产业市场规模潜力大,中国体育市场稳步增长,2020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9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公告称,经核算,2019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9483亿元,增加值为11248亿元。从名义增长看,总产出比2018年增长10.9%,增加值增长11.6%。其中,体育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蓬勃发展,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增加值212亿元,现价增长速度达41.7%,占全部体育产业增加值比重为1.9%。

中国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迅速,投资规模快速增长。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的高峰期。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批量审批以及开工的明显提速,将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成为拉动投资、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向。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要恢复国内经济增长,投资和消费将是主要驱动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20年4月17日举行会议,提出:“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公司的核心业务文体科技装备业务和轨道交通装备业务,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下,为满足百姓实现更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而打造的新型基础设施。公司的数字艺术科技业务以及文体旅产业物联网、数字营销平台业务是数字经济和物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轨道交通设备是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属于国家重点投资“新基建”领域。

新基建带来新风口,这对各路投资新基建项目具有指引、鼓励等作用。文体旅全产业链有望受益。新基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基础技术层,包括5G、云计算、AI、工业互联网等;二是建立在基础技术层之上的应用层。通过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上层科技新应用,形成新的文体旅业态。新基建带动新应用,文体旅全产业链将受益。1)5G及相关电子信息领域配套设施、传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大数据和物联网的进入,智慧文化场馆、智慧体育馆、智慧景区会大量出现,有望迎来产业的黄金发展期;2)在5G 大带宽、低时延的加持下,有助于把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及多媒体潜力全面展示,实现文化、体育和旅游场景的大幅拓展,为大众带来超越期待的沉浸式体验;3)技术及政策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链建设持续完善,云游博物馆、云演唱会、云看赛、云游景区等内容产品供给短板有望得到持续改善,文体旅应用场景前景广阔;4)在5G 等技术推进下,创造智慧文体旅集群。“新基建”有助于创建智慧旅游城市群,从信息系统上互通互享的便利,实现文体旅在较均衡的基础上追求协同、在分散布局的上的优化配置,让区域和城市群文体旅联系更紧密,构筑文体旅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无论文体旅行业还是轨道交通行业,都是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新兴行业,都蕴含着巨大的就业吸纳量,能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稳定国家经济增长,未来都可能会受益于国家出台的刺激政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9亿元,同比增长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4亿元,同比增长32.8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0亿元,同比增长36.2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167,159,221.82元、存货-439,227,320.45元、合同资产611,643,221.35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052,263.55元、预收款项-370,836,315.83元、合同负债358,109,750.97元、其他流动负债32,229,877.59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2,194,370.1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341,252.34元、未分配利润为-10,853,117.76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100,665,558.36元、存货-375,356,951.61元、合同资产478,113,604.95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366,915.89元、预收款项-293,439,908.30元、合同负债285,605,910.60元、其他流动负债25,704,531.9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412,523.3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1,341,252.34元、未分配利润为-12,071,271.04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

上述子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①本期新增子企业

②本期减少子企业

本期新增及减少子企业的具体情况详见年报全文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0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14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闲置原因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38,669.70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其中:“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5,233.94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3,435.76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21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

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注:2021年3 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5.8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正常日常经营的 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跨境直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安徽商业银行天长支行、平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中原银行河南泌阳支行。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下转618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军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081 公司简称:大丰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