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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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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合远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5版)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权计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邹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兆刚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三)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四)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6月19日起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未发生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的租金减让事项,执行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朱雪青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发表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发表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净利润74,228,173.1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999,682.0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0,722,508.2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65,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5.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2年,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2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数)。

4、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2年后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人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科创板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投资范围中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且投资科创板股票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所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和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科创板股票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并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2、基金管理人目前给予本基金的风险等级为R3,因此主要适合C3(平衡型)、C4(成长型)及C5(进取型)投资者购买。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2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2年(2年指365天乘以2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自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2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上接636版)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议案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69,230,324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576,706股后的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148,042.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922,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潘叶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28,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2.903%,占公司总股本的3.290%。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上述质押及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初始交易委托单、购回交易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为了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并且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促进稳健经营,拟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进行重新估计。

2、变更前后采用的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

(1)变更前采用的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

公司将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2)变更后采用的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

公司将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本年及以后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审华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出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方文森;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755人,其中2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中审华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74,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8,5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600万元。

2020年度,中审华共承担34家上市公司和176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分别为4,400万元、2,700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零售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等多个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中审华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8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已购买职业保险,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为865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39,000万元。

5、诚信记录

最近3年,中审华收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均已整改完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周俊杰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0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盛浩娟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允合理定价。

2020年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1年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与2020年持平,实际支付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年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有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1年4月28日发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董事、总裁潘垣枝先生,独立董事周谊女士,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刚先生,财务总监何淑娴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 年5月6日(星期四)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