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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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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404,434.52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940,443.45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1,808.80元人民币。公司在2020实施了半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合计派发现金38,808,012.6元。本次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不实施现金分红和送股。根据股东提议并结合公司发展现状,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本次(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14,373.338万股,变更为20,122.6732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4,373.338万元变更为20,122.6732万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软包装用油墨、复合用聚氨酯胶粘剂以及PCB电子油墨等产品生产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饮料包装、药品包装、卷烟包装及PCB电子新材料制品领域。公司是长三角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油墨生产企业之一,在长三角乃至全国油墨市场占据重要的地位。

(二)经营模式

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全资控股两个子公司,一是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的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为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销售基地,大部分人员和资产都集中在桐乡公司;二是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的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目前滕州公司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当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外披露相关重要信息。

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主营业务组织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销售。全力推进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业务板块整体运营稳定,组织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品牌的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对于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重要组织工作,具体介绍如下:

1、产品研发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技术管理办公室,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技术管理办公室下设技术研发一、二、三、四部和品控部、型式试验室。四大研发部门设四位技术总监,分别负责包装材料、复合材料、PCB电子材料和连接料产品的研发。品控部门负责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产品开发模式为:立项申报一审批确认一组织开发一产品小试一中试一确定配方和制造流程一组织会审验收一完成开发。 产品开发过程组织严密、管控有序;工程师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了较强的研发能力。

2、产品制造模式。公司实行的是“以销定产”的模式,控制适量产品库存储备(常规库存量为月总销售量的30-50%)。生产的指令首先由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开始生成,公司设立三大生产车间,实行生产总监负责制。其中油墨车间负责包装油墨和油墨连接料产品的制造;胶粘剂车间负责复合材料产品制造;电子油墨车间负责PCB电子材料产品的制造。各制造车间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设备先进、人员齐整,形成了较强的常规生产能力和突击生产能力。

3、产品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大类,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中,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形成常态化购销关系。客户根据生产计划向公司发送临时或固定的采购订单,公司按照客户订单组织采购、生产并向客户交货。经销模式下,经销商需首先取得公司资质认定,然后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根据经销商采购需求向经销商供货。具体的销售发货流程,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下差别不大。 直销模式有利于与客户保持直接的沟通合作,保持公司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是为目前公司主要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1、油墨行业

行业现状 油墨是印刷的基本要素之一,按版型划分,油墨主要可分为凸版油墨、平版油墨、凹版油墨、网孔版油墨和喷墨五大类。其中,凸版油墨主要应用于书刊、报纸、单据、画册等的印刷;平版油墨和凹印油墨分别适用于平板印刷和凹版印刷。我国市场上,食品和医药包装主要采用凹版印刷油墨进行印制。网孔版油墨适用于各类网孔版印刷的各种承印物。喷墨适用于非接触性涂布或印刷工艺;主要应用于数码打印、喷绘、无版印刷等领域。使用喷墨进行打印、喷绘或无版印刷的工艺,具有无需制版,单批次件数少,制品图文清晰靓丽等特点。

油墨的制造是一个复杂的化工工程,涉及力学、光学、彩色学和表面化学等各类学科,从产业链来看,油墨上游主要原料包括树脂连接料、填充物、稀释剂、爽滑剂、颜料和染料等,其中颜料决定了油墨的颜色和着色力,约占油墨成本构成的20~40%左右。油墨下游主要应用于出版物印刷和包装物印刷,如书刊印刷、报纸印刷和食品包装印刷等,此外,近年来在建筑装饰材料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应用。油墨行业发展与印刷业销售收入之间呈正向线性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油墨可通过不同的工艺,涂布在纸张、金属、玻璃、塑料等各种基材之上,广泛应用于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商务印刷等诸多领域。

我国油墨产业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油墨市场得到快速发展,油墨广泛应用于纸张、金属、玻璃、塑料等多种媒介。近年来受环保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影响,部分化工原料价格上涨,我国油墨行业发展增速逐步趋缓。从产品结构来看,凹版油墨和平版油墨是目前我国油墨行业产量最大的两个细分品类。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对产品包装要求逐渐提高,印刷市场结构和需求发生变化,凹版印刷油墨开始崭露头角,产量占比逐步提升。

目前油墨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体现在如何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性能、拓宽产品功能、环保化转型升级、持续改进客户服务体验等方面,籍此以获得下游的认可,从而占领更多的市场。不少大型生产企业,致力于研究并推出各种新型环保材料和新技术,力求与不断升级的印刷设备和工艺相适应,以便满足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当前油墨行业的市场竞争,已越来越转变为油墨制造商之间的一种综合实力的竞争。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印刷包装业的繁荣带动了油墨制造业的快速成长,使得我国在最近的十几年间迅速崛起成为世界油墨制造大国之一,目前国内油墨产业规模正以10%以上的速度持续快速增长。国内油墨行业发展到今天,溶剂油墨的量正在慢慢减少,而胶印油墨的市场份额也呈现出稳中略降的趋势。近两年,各种环境友好型、更利于操作者健康的绿色油墨相继在市场上崛起,印刷产业链开始步入绿色转型的关键期。在一众环保型油墨中,以下一些油墨品种发展尤为迅速:

①UV油墨。UV油墨是一种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利用不同波长的紫外光能量使墨膜迅速干燥的油墨。该类产品不含(或极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对大气环境友好;同时,印刷档次较高,且对设备的选择余地较大;可在胶印、凹印、丝印、柔印等多种设备上印刷。本世纪初UV油墨得到快速发展,经过几十年的自主研发,如今的UV油墨国内品牌大户,不仅能够满足内需、而且已开始进入国际市场,逐渐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基于UV油墨本身的光固化属性,其产品组成中不可避免含有光引发剂、残余单体等性能特殊的化学物质,在食品、医药、化妆品包装等领域的应用受到了一定的局限。

②水性油墨。水性油墨通常采用水作为油墨的分散介质,印刷性能好,挥发性有机溶剂相对较少,是环境友好型油墨的典型代表,受到了各方的青睐。水性油墨优势明显:不污染环境,降低印刷品表面残留毒物,节约成本等。近年来,水性油墨在食品、药品和婴幼儿用品包装等领域发展较快。基于水性油墨产品中,水分散介质的挥发热能、表面张力等物理特性,水性油墨的应用,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有别于溶剂型性油墨;有的甚至需要进口高档设备才能印出精细效果,价格相当昂贵,一般印刷厂难以承受。目前,水性油墨的应用,还待进一步拓展。

③数字印刷油墨(喷墨)。目前,数字印刷已成为国内外包装和广告印制领域一种新的发展潮流,国内也进口了相当数量的数字印刷机。为了使数字印刷机既适应高速印刷的要求,又能达到良好的印刷质量,数字印刷油墨相当重要。但是国内开发和生产的数字印刷油墨产品还寥寥无几,如天津油墨公司和其它一些公司虽然早已研制喷印油墨;但目前,数码打印、无版印刷等领域,所使的高端数字印刷油墨(喷墨),基本仍被国际上一些知名品牌所占据。国内数字印刷油墨,还有待广大油墨行业从业者进一步发展和推广。

2、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

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仅有少量企业进行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发和生产,国内需求主要依赖进口。90年代以后,国内企业在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发上取得突破,逐渐打破国外化工巨头垄断的局面。2000年以后,受益于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也迎来高速成长期,持续增长势头迅猛。目前,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已经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但中小规模生产企业仍是行业主体,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且拥有自主技术的企业仍然较少。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归纳有以下两点:(1)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高分子新材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文件把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国家重点支持产品来发展,这将极大地促进复合聚氨酯胶粘剂行业发展。(2)随着下游需求领域对材料的要求越来越高,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作为高分子新材料,在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和环保节能等方面作用突出。随着下游产业范围的不断扩大,传统适用范围稳定增长和新兴应用领域快速增长,带动了复合聚氨酯胶粘剂需求容量快速增长。在总结有利因素的同时,也应重视行业的不利因素,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跨国企业凭借着先进的生产技术,成熟的营销体系,完善的服务流程抢占市场份额。虽然少数国内先进企业通过自身技术改进、提高服务质量等手段在部分领域与跨国企业展开竞争,但高昂的研发投入和逐渐提高的人力成本也使得国内企业竞争压力不断加剧。

复合聚氨酯胶粘剂大型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处于国内企业中高端领域。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阻隔性和实用性良好,产品蒸煮时间、剥离强度,以及蒸煮前后剥离强度变化基本达到国际大型化工企业水平,部分产品已能在高端产品市场中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总体来看,我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但国内先进企业,与国际大型企业的技术差距在不断缩小。

随着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传统应用领域和新兴应用领域范围不断扩大,该类型产品在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交通运输、新能源、安全防护、烟包用镀铝膜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推广和拓宽,复合聚氨酯胶粘剂市场容量扩容速度将会加快。基于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生产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成熟,国内企业技术水平与国际龙头差距不断缩小,部分国产高端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产品与国际巨头展开竞争,呈现进口替代效应。当下中国社会对食品和食品包装卫生问题越来越重视,胶粘剂等包装用材料需要,在符合食品包装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兼顾卫生法律法规。未来,对人体无危害、对环境无污染的绿色环保型胶粘剂市场前景广阔。

3、PCB电子油墨行业

PCB电子油墨的生产,涉及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电气工程等多个学科,横跨精细化工和电子信息两大领域,是技术密集型产业。PCB电子油墨新产品的研发对企业跨领域研究创新能力具有相当高的要求。由于PCB电子油墨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专业属性,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构成了PCB电子油墨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新兴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下游新兴领域需求的增长,传统PCB产品(单双面板)的市场需求减弱,而将刚性电路板(PCB)和柔性电路板(FPC)通过压合而制成的软硬结合电路板一一刚挠结合板逐渐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刚挠结合板改变了传统的平面式的设计概念,扩大到立体的三维空间概念,给产品设计带来巨大的便利。设计者可以利用单个组件替代由多个连接器、多条线缆和带状电缆连接成的复合印刷电路板,性能更强,稳定性也越高,同时也将设计的范围限制在一个组件内,通过弯曲、折叠线路来优化可用空间,具有使产品的性能更强、稳定性更高、重量更轻、体积更小的优势。在手机摄像头、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医疗、军用、航空等产品中得到广泛应用。

根据相关行业报告预测,2016年至2021年中国PCB产业各细分产品产值增速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尤其表现在多层电路板、HDI板以及刚挠结合板等各类高技术含量PCB产品。此外,针对PCB下游行业,国家亦多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集成电路行业、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未来多层板、HDI板以及刚挠结合板等产品将在政策的持续支持和下游新兴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传统的PCB产品市场将面临更多压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97.25 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55%,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4,977.76万元,较上年同期略下降5.24%,每股收益0.35元,较上年下降5.41%,扣非经营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0.34 元,较上年增加6.2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1-01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家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反应了2020年1-12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反应了2021年1-3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2020年中报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本年度不再实施现金分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016)。

6、审议通过《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在任监事的薪酬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内容。鉴于公司控制权发生了变更,本次监事会提名了新一届的监事候选人。公司新的监事薪酬方案安排由新一届监事会进行审议通过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7、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股东提名,本次监事会同意通过孙国磊、张银滨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选举产生。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次会议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发布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1-01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拟发生金额为:以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租金不超过20万元/年。

●关联董事樊黎黎、庄盛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用于开设办事处。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71,428.57元。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和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一)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朱法君签署的协议,2021年公司预计继续向关联方以市场公允价格租赁房屋,用于办事处(仓库),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年。

(二)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自身业务所需,向朱法军租赁房屋,该房屋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大道旁中心市场十五幢的房屋,用作公司在该地区经营活动的办事处。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四)定价政策及决策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采用公允价值的原则来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多年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在潮州潮安地区建立办事处使用,是为公司在该地区发展业务所必需。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租价公允合理,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审查,有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东方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 一一化工》(2020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20年1-12月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1-01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和企业内控鉴证机构。

● 费用约为63万元/年,具体以双方实际协商后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和企业内控鉴证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多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改制及重组审计服务,为多家拟上市公司提供IPO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洁,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多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改制及重组审计服务,为多家拟上市公司提供IPO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年度审计费用为63万元,参考本次审计收费,公司预计2021年度的审计收费基本与2020年度持平,具体以双方实际协商后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容诚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董事会相关续聘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1-01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在2020年半年报后实施了现金分红,符合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不实施现金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在2020实施了半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合计派发现金38,808,012.6元,本次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不实施现金分红和送股。根据股东提议并结合公司发展现状,董事会决定以实施本次(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404,434.52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40,443.45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1,808.80元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一一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1.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67.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5.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923.52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643.3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092.4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96.2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588.6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注入资金21,173.7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继续实施。同意减少原使用募集资金对新东方油墨进行增资部分的注册资本1亿,并使用募集资金以注资方式向滕州新材料注入资金10,000.00万元。根据《管理办法》,滕州新材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东方油墨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而终止。

2020年3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份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新东方油墨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帐户注销而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滕州新材料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8,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643.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1年4月28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经核查,发行人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下转106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樊黎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翠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