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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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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负责人王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志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各项业务实现较好复苏,公司继续致力于为数字货币、数字身份两大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储备并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1亿元,同比增长31.3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5.31%;剔除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价格变动等非经营性扰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亿元,同比增长56.02%。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具体原因如下:

1、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620.55万元,增幅31.3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电子支付及识读板块恢复至疫情前较好经营水平,以及金融科技业务继续向助贷模式升级,收缩自营放贷比例,对应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3,600.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81.18万元,减幅2911.3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民德电子(300656.SZ)股价波动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964.30万元,减幅35.2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的资产质量实现较好疫后恢复所致;

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7,971.97万元,增幅46.9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电子支付及识读板块业务同比增长较快,对应的各项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3,355.71万元,增幅35.0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电子支付及识读板块为中标项目备货,预付供应商采购款所致;

6、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738.3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致;

7、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6,836.99万元,减幅39.8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8,687.64万元,减幅45.7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期初职工薪酬所致;

9、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1,690.2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所致;

10、库存股期末较期初增加13,047.53万元,增幅153.1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按计划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56.20万元,减幅32.2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电子支付及识读板块为中标项目备货,预付供应商采购款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644.77万元,减幅239.3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将资金转存大额存单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036.11万元,增幅24.3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借入银行借款所致;

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174.31万元,减幅219.21%,主要系上述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综合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重要事项均已在临时报告披露,请详见下表。

2、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亿元(含)至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4,504,99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99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1,567.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3、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731.84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53,669.98万元,其中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12,327.64万元,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1、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2、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特此公告

法定代表人:王晶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4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6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无锡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一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美元,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4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4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4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无锡惠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天地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无锡惠山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0年度可为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3.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3.00亿元,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亿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智联天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2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5.88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2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5.58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智联天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无锡中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智联天地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585584661C,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1588号29号楼4、5层(城铁惠山站区),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志明。智联天地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含手机、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租赁服务;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查询,智联天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智联天地公司向建行无锡惠山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①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智联天地公司)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②乙方(建行无锡惠山支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需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并经甲方确认生效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5)业务承诺函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智联天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基于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可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智联天地公司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其少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23,692.2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8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0,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33%。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60,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6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7%。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159,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智联天地反担保保证合同。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 大 陆 公告编号:2021-04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