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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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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9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从464,679,135股变更为464,649,135股,注册资本将由464,679,135元变更为464,649,135元。

公司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的登记备案事项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以9.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八方股份、维宏股份、瑞玛工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长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栾艳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过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2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并委托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单日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并委托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单日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核准,公司以16.27元/股的价格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199,1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09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8,900,926.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546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及非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2、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并委托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单日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合并委托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单日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6、信息披露

公司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期限、利率等。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①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②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④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大型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指标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为人民币39.98亿元,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和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比例为77.54%。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或者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等文件、财务总监具体办理与本议案项下相关的各项事宜。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广信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信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1-021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信股份总部大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00--15: 3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英杰

地点: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彭村村蔡家山精细化工园,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 242235

电话:(0563)6832979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6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现金分红4.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733,508.5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18,780,794.45元;2020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2,132,312,024.52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64,679,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4.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199,812,028.0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要以及账面累计资本公积金余额等因素,兼顾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该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金蝶云之家)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3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原激励对象江涛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6%。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10.00-0.43=9.57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6,467.9135万股减少至46,464.9135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万股,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价格:原10.00元/股调整为9.57元/股+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金蝶云之家)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3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总股本464,679,1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812,028.05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10.00-0.43=9.57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10.00元/股调整为9.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7日安徽广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21-023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