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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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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67,565,919.95元,加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172,896,304.71元, 2020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05,330,384.76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0年公司继续启动了第三期回购计划,在报告期内实施了金额为人民币3,509.62万元的股份回购。因此,2020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的金额为人民币3,509.62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人民币3,509.62万元, 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本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大宗商品贸易(包括油品贸易和有色金属贸易)。

1、IDC业务

IDC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的核心业务板块,公司以北京金汉王项目为起点,致力于成为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北京金汉王云计算数据中心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采用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的销售经营策略,客户为国内大型互联网公司。公司数据中心业务主要盈利模式为向互联网企业收取服务器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等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北京金汉王项目二期工程完工并交付运营。截至本报告日,一期和二期项目均与签订了机房合作协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行业情况: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明确提出要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数据中心被明确纳入为“新基建”范畴。国家层面提出了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化、智能化和数字化成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工作,全国各地的新基建规划与政策正相继出台。根据IDC预测,预计中国2025年将以48.6ZB的数据量成为全球最大的数据圈,年化增长率超过30%。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叠加5G网络普及引发的数据流量爆发式增长,将有力拉动IDC的需求,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一轮的机遇。

2.大宗商品贸易

油品贸易业务方面,公司继续执行以销售成品油和燃料油为主要产品的经营策略。控制采购物流成本和油库的整体运营成本,确保油品继续保质保量供应;在保持稳固客户的基础上,继续寻求央企、国企等其他优质客户的合作。同时,强化船加油/海运板块在上海区域的加油业务,并保持船舶出租率。主要业务模式为:油品批发库发业务、船加油、船舶出租等。

金属贸易业务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外金属下游需求减少,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在金属板块业务出现经营风险,公司主动调整经营思路,压缩业务规模,聚焦主业,精减业务团队,控制业务风险,清理债权债务,减少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相关销售收入逐步减少。

行业情况:

2020年是石油化工行业不平凡的一年,上半年因疫情导致油价大跌,全行业在不同程度上承受了库存损失,企业盈利承压,下半年中国经济恢复,成品油需求复苏,国内炼化开工速度提升,炼厂盈利趋好。2021年,预计受疫情管控措施以及主要经济体采取经济刺激措施等因素影响,全球石油市场供需宽松局面有所缓解,国际油价企稳回升,预计国际油价高于去年水平,但供给弹性仍在、油价大幅上涨概率较低。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金汉王数据中心项目产生业务收入2.02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4,576万元;公司实现油品销量41万吨。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43亿元,同比上年减少3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7万元,同比减少1,131.6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主要包括: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委托出席董事1 名(独立董事严健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丽君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0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现金分红人民币3,509.62万元, 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0年度公司拟不分红、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21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3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和6,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

2、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注:其中包括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在南洋商业银行申请的等值2亿元人民币的美元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额度为拟向各银行申请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保证金质押担保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不等同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换届选举,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如下:

1、提名徐增增、刘振光、刘策、卢玉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提名严健军、周桐宇、王晨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参考行业和当地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七)、议案(九)、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四)、议案(十六)、议案(十七)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徐增增,女,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原油科副科长,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曾获"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中国优秀女企业家"、"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现任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上海石油产品贸易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联合会副会长,公司董事长。

刘振光,男,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哈尔滨炼油厂职员,上海龙宇石化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

刘策,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先后于华东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学习,复旦大学MBA。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卢玉平,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中级职称,无境外居留权。曾先后在上海虹桥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地毯有限公司,上海海螺服饰有限公司,广州鼎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工作;自2009年起,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严健军,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1月至1999年1月担任上海致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1999年1月至今担任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2005年度全国劳动模范,第九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年,2007年度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2010年12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科技创新企业家奖。自2018年5月起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2019年7月起兼任今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HK.02225)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桐宇,女,1968年生,中国国籍,博士后,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兼职副主席。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委员。

王晨明,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曾在云南省昆明市财政局预算处任财政总预算会计,2006年至今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任副研究员。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5,207万元,转回或核销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674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其中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较大的两笔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过程中,于2019年10月向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臬公司”)销售电解铜贸易过程中,形成应收账款17,84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收回。2020年1月,为降低该应收账款风险,公司以第一顺位的方式取得了易臬公司对上海鑫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北中化鑫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40%股权质押、房产抵押以及磁县鑫宝化工有限公司的设备抵押,为前述债权提供增信。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 以2020年12月31日为估值基准日,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参考年审会计师建议,充分考虑上述增信资产变现能力等因素,2020年拟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3,527万元,2019年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78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13,705万元,累计计提比例为76.8%。

2、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龙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油品贸易,于2019年3月向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桥石化”)预付油品款,合同金额31,800万元,已执行金额15,670万元,未提货金额16,130万元。2020年4月,公司与岚桥石化一致同意解除购销合同且约定岚桥石化于2020年10月31日前退还未提货部分货款、应付利息和违约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岚桥石化尚未偿还上述款项,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已将该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岚桥石化实际控制人叶成持有岚桥国际商业有限公司1.97%(股权数额:1997.58万元)的股权质押以及位于岚桥石化厂区内的固定油罐共计40项,为上述债权提供增信。2021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冻结了岚桥石化的银行存款,查封了岚桥石化厂区内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包括厂房、设备、货物等),固定油罐及其配套管线设备等资产。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岚桥石化其他应收款可回收性进行了评估,经判断取得的担保资产价值可以覆盖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同时以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公司2020年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1,613万元,计提比例为10%。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述易臬公司应收账款及岚桥石化其他应收款,公司2020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5,140万元,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5,140万元。

上述客户易臬公司与供应商岚桥石化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娟萍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2020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3)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公司内控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6.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7.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监事会提名范娟萍为第五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燕莉、张锋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上述非职工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公司经营所需,为正常经营行为,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下转242版)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玉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部分理财产品到期,使得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

2. 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开展油品批发与金属业务的应收账款增加。

3. 预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结合自身的资金优势,通过预付货款来锁定供货价格,保障上游的供货,使得预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

4. 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增加油品的采购备货,使得库存增加。

5.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子公司金汉王云计算中心优化项目电力增容和中水净化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使得在建工程余额较期初减少。

6. 合同负债:报告期末,公司油品批发业务尚未结算、尚未履行交货义务的预收账款增加。

7.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值税和房产税较期初增加。

8. 应付股利:报告期末,金属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使得应付股利余额减少。

9. 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因预收商品转让款而产生的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较期初增加。

10. 预计负债:报告期末,油品子公司上年度的亏损合同执行完毕,冲销预计负债。

11. 库存股: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第三、四期股票回购使得库存股增加。

12. 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末,由于汇率波动,使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

利润表项目:

1. 销售费用:报告期内,油品子公司开拓新业务支付信息咨询费使得销售费用增加。

2. 研发费用:报告期内,IDC子公司确认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去年同期无发生额。

3. 财务费用:2020年11月,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归还部分存量贷款,使得利息支出减少。

4. 其他收益:报告期内,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5. 投资收益:去年同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发生损失,本报告期未开展此业务。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宁波宇策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7. 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

8.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受油品价格上升影响,子公司冲回存货跌价准备。

9.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收到股东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罚款。

10.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11.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报告期内,由于汇率波动,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聚集主业,主动压缩金属业务规模,控制业务风险,业务量同比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现金减少。

2. 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收到的合同保证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4. 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支付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货款较去年同期减少,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上年度子公司金汉王云计算中心项目已结项,本报告期内项目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

9.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减少。

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较去年同期增加。

1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去年同期,金属子公司接受客户信用证结算,办理贴现的信用证计入借款,本报告期内未开展。

1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去年同期,金属子公司收到以存货质押形式进行融资的现金,本报告期内未开展。

1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贷款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报告期内,归还到期的短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较去年同期增加。

1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股票回购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增增

日期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