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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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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6版)

股本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希贵金额)、机械设备、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059.97万元,负债总额 3,033.12万元,净资产总额1,026.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中江金仓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江县

法定代表人:顾明聪

注册资本:52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57%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盐卤、化工产品、提供运输、探矿、采矿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828.86万元,负债总额 885.19万元,净资产总额4,943.6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7.广州市川金路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邓凡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90%

经营范围:仓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46.46万元,负债总额 10.00万元,净资产总额1,636.4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

2、担保额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间申请授信担保累计不超过85,000万元,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川金路物流有限公司,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参与期货储存交割等相关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其他说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要求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局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

2.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孙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担保行为可控。

3.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7,47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

2.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其他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上述担保事项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法律文本,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一3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第十一届第四次监事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后,计提的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389,166.7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合计3,389,166.76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624,315.28元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4,013,482.04元。

四、董事局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六、监事局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有利于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一36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十一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上述第7项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一一11∶30,下午2∶30一一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3.提案表决:上述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