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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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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7版)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目前公司留存了充足的货币资金,同时珠宝行业存在一定的淡旺季差异,资金使用因季节而有所差异。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具体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计划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六、其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1:2018年,签署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18年,签署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18年,签署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签署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良好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 月 27 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29.96%。本次资金拆借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抓住市场机遇,解决公司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资金临时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 )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

本次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

2、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名称: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日月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58,172,8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为公

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临时资金的需求较大,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月集团对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灵活快速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并收取资金拆借占用费。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也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方式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对发出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卖出AU(T+D)、向银行租入黄金或者期货卖空交易,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发出黄金产品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根据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得超过公司发出黄金产品的库存总量。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2020年发出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结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发出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0,9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82%,实现利润总额-23,4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4.92%,基本每股收益-0.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5.45%。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277,671,949.22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786,149,637.98 元,扣除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度公司已分配利润15,840,000元后,2020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92,637,688.76 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1关于选举虞初良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13.2关于选举章士良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虞初良先生: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兴人。虞初良先生于1994年至1998年,任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珠宝公司工程师,并于1997年取得首批注册国家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资格;1998年至2002年,任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钻石采购部副经理;2002年至今,任本公司钻石辅料采购部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虞初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章士良先生:1972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兴人。章士良先生于1989年至2018年,就职于浙江明牌首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2013年至今,任本公司生产管理部黄金车间生产厂长。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章士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1年5月13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10、《关于制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 关于选举虞阿五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2 关于选举虞豪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3 关于选举尹阿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4 关于选举尹尚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 关于选举章勇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2 关于选举吕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3 关于选举林明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1关于选举虞初良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2关于选举章士良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审议议案6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将安排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工作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2030

传真号码:0575-84021062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陈凯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74”,投票简称“明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0,9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82%,实现利润总额-23,4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4.92%,基本每股收益-0.4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5.45%。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277,671,949.22 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786,149,637.98 元,扣除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度公司已分配利润15,840,000元后,2020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92,637,688.76 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2020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该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应制订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应制订了《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1关于选举虞阿五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19.2关于选举虞豪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19.3关于选举尹阿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19.4关于选举尹尚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一审议批准,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章勇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20.2关于选举吕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20.3关于选举林明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附后。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一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虞阿五先生:194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虞阿五先生于1987年至1995年,任浙江老凤祥首饰厂厂长;1996年至1999年,任绍兴县老凤祥首饰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年至今任日月集团董事长;2010年5月至今,任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虞阿五先生与其儿子虞兔良先生,通过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月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2.89%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虞阿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虞豪华先生:1987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兴人,大专学历。虞豪华先生于2008年7月至2010年5月担任浙江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6年8月,担任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担任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代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虞豪华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兔良先生儿子。截至公告日,虞豪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尹阿庚先生:1962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MBA。尹阿庚先生于1987年至1995年,任浙江老凤祥首饰厂销售科长;1996年至1999年,任绍兴县老凤祥首饰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明牌首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2年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尹阿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尹尚良先生:196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EMBA。尹尚良先生于1982年至1993年,任绍兴搪瓷厂副厂长;1994年至2001年,任浙江华雅金银珠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尹尚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勇坚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绍兴越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绍兴东方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现任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绍兴市柯桥区工商联常委,绍兴市柯桥区会计学会外资分会会长。曾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章勇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吕岩女士: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会计,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师、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办公室主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吕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

林明波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金融学硕士。2007年至今就职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监事。目前还担任浙江棒杰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市棒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棒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天职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五柳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富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海杰针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云南盛杰针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长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泰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火石创造(浙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驰美针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义乌宝杰针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义乌瀚宇针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林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