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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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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莎普爱思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28)等。

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0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 至2021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20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以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1年5月10日10:00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玄 李悦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1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康先生持有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9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322,592,499股的21.73%。

● 协议转让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陈德康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作出承诺:“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陈德康先生计划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6月30日,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524,167股,占公司总股本322,592,499股的5.43%。若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0%,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作为公司董事,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述之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2、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0号),公司于2016年12月向包括陈德康、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3,873,62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根据各特定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承诺,各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2017年12月19日不减持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德康先生承诺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不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2017年12月19日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先生计划自2017年12月20日起6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增持,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

5、2018年12月24日《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德康)》:陈德康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陈德康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进行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2020年2月28日《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德康)》: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陈德康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进行减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与谊和医疗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将于2021年将所持上市公司17,524,16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3%)转让给谊和医疗或其指定的受让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承诺人陈德康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签约后尚需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1 - 02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延期收购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及投融资安排,拟同意公司签订《广西国富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项之延期收购协议》,对广西国富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创新”)持有的目标公司17.2%股权的收购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和目标公司确保国富创新在从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国富创新退出目标公司之日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至少每半年从目标公司取得一次现金分红收益,约定国富创新2021年4月20日的收益金额为622万元(包含《差额补足和远期收购协议》约定的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之间产生的340万元的现金分红);2021年10月20日的收益金额为282万元,否则,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延期收购的相关事宜。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期收购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1 - 02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收购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的概述

2018年5月31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西国富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创新”)、滨州云商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滨州云商”)与宁波慢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慢点”)、宁波筑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望投资”)、葛炳校签署了《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33,850万元受让宁波慢点持有的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望科技”)52.8%股权及筑望投资持有的筑望科技20%股权;国富创新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8,000万元受让宁波慢点持有的筑望科技17.2%股权;滨州云商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4,650万元受让宁波慢点持有的筑望科技10%股权。

同日,公司与国富创新、滨州云商签署《收益差额补足和股权远期收购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对国富创新、滨州云商所持份额的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保证国富创新、滨州云商每年从筑望科技取得相应现金分红收益(国富创新680万元,滨州云商395.25万元),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在达到约定的回购条件时(即当筑望科技未能在 2020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或未能在2021年3月31日前独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对国富创新、滨州云商尚未退出的剩余投资份额按照本金加年化收益率(扣减其持股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分红)进行收购。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0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收购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延期收购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蒙丽珍、许春明、梁戈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国富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6年7月7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B4栋1605-2号房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D52T96

7.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经营范围: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具体项目以基金协会备案登记事项为准);股权投资、企业投资管理、受托进行资产管理(以上经营项目除涉及许可审批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富创新66.65%股权;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富创新16.6667%股权;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富创新16.6667%股权;广西国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国富创新0.0167%股权。

10.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国富创新不存在关联关系

国富创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仪门村(科技园区)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葛炳校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1年7月28日

7.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其相关技术信息服务;楼宇智能系统集成;弱电工程施工、维护;网络维护;网页设计;会务服务;广告服务;软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通讯设备、渔具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企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货运代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筑望科技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筑望科技72.80%的股权。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占比72.80%,广西国富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17.20%,滨州云商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占比10%。

10.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国富创新医疗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集团”)

丙方: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望科技”或“目标公司”)

丁方: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乳品”)

(一)延期收购事项

1.1 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乙方对甲方股权的收购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即乙方最晚应于2022年1月31日向甲方按本协议1.4条约定的计算方式所确定的金额,收购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

1.2乙方和丙方确保甲方在从本协议签署日起至甲方退出目标公司之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期间,至少每半年从目标公司取得一次现金分红收益,各期取得现金分红收益的最后日期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注:2021年4月20日约定的分红收益金额包含《差额补足和远期收购协议》约定的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20日之间产生的340万元的现金分红。

如在上表所列的各期取得现金分红收益最后日期之前,目标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甲方所获得的目标公司实际分红金额小于按上表所列的该期的收益金额,乙方应在基金取得该期现金分红收益最后日期后3个自然日内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差额部分,华南乳品承担连带责任。

1.3 除现金股利以外,如目标公司使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或使用盈余公积及利润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的,甲方应按原有持股比例享有对应新增出资份额。

1.4 股权收购价款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收购价款= 投资本金*[1+(n /365)*9.00%]+340万元-甲方从2021年4月10日(含)至实际收到全额股权收购款之日(含)止累计收到的筑望科技现金分红款金额及筑望科技支付的其他相关款项金额、皇氏集团差额补足的金额。

其中,n=甲方自2021年4月21日(含)起直到实际全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之日(含)止的持续天数。

(二)违约责任

2.1 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股权收购款项的,在逾期期间,股权收购价款按照本协议1.4条约定的计算方式持续计算,同时乙方须按万分之五的日利率,就逾期应付未付的金额计算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丁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2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应充分、有效、及时赔偿其他方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权利人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三) 协议生效

3.1 《股权转让协议》、《差额补足和远期收购协议》的条款与本协议约定不相符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股权转让协议》、《差额补足和远期收购协议》中其他条款和事项,如与本协议条款不相冲突的,仍然有效。

3.2 本协议经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正式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丙方、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符合公司的融资计划安排。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正积极推进与滨州云商沟通后续工作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招商瑞安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4月2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光大证券为招商瑞安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招商瑞安1年持有期混合A:011190、招商瑞安1年持有期混合C:011191)的销售机构并开通认购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天坛生物 (60016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认购。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核准文件为《关于核准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619号)。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6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情况披露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4月26日的数据。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4月2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招商银行为以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金牛”)协商一致,自2021年4月28日起,参加中证金牛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证金牛认购、申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

自2021年4月28日起,活动截止日期以中证金牛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1、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7010)

2、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0613)

3、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668)

4、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31)

5、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41)

6、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21)

7、国寿安保稳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48)

8、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2720)

9、国寿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31)

10、国寿安保尊裕优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4318)

11、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5043)

12、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75)

13、国寿安保尊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6773)

14、国寿安保灵活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32)

15、国寿安保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074)

16、国寿安保尊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7837)

17、国寿安保国证创业板中盘精选88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基金代码:008898)

18、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99)

19、国寿安保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9581)

20、国寿安保华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683)

21、国寿安保稳丰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9244)

22、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919)

23、国寿安保尊盛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8740)

24、国寿安保尊恒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8875)

25、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72)

四、活动内容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证金牛认购、申购(含定投)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可享受认购费、申购费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情况以中证金牛公告为准。各基金的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在优惠活动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证金牛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申购(含定投)当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公司网址:www.g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