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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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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42.76万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9,974.76万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4,822.11万元,扣除2020年度已对股东分配利润1,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3,796.87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095.9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作为分配的依据,2020年度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23,796.8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360万股。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4,480万股。目前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故拟所有新、老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在保障公司健康经营及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遵照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4月20日总股本4,4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96.16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2,24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二、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批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系基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范文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艳辉女士,财务总监张剑辉先生,保荐代表人梁咏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深圳瑞捷”)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别提示: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其他与会人员、公司

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莅临现场参会,除需遵守政府疫情防控需求、携带参会登记文件、全程佩戴口罩外,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及近期行程等防疫措施,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公司尊重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1-5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6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3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其中议案4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3和4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提案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0:0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2021年5月20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29(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并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艳辉、陈艳华

(2)电话:0755-8950 9995(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传真:0755-8486 2643

(4)电子邮箱:ir@szridg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5、其他事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相关议案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一: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和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重要提示: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2、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77 投票简称:瑞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