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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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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67 公司简称:中马传动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变速器及车辆齿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变速器、新能源汽车减速器、汽车齿轮、摩托车齿轮、农机齿轮;汽车齿轮包括汽车手动变速器齿轮和自动变速器齿轮、新能源汽车减速器齿轮、汽车转向器齿轮、汽车油泵轴齿轮、汽车发动机齿轮及重卡变速器齿轮;摩托车齿轮主要为摩托车发动机齿轮,农机齿轮主要为农机变速器齿轮。

2、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变速器作为汽车重要总成部件,直接为整车生产企业配套,汽车变速器所需齿轮主要由公司自我配套生产;车辆齿轮产品主要为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及摩托车、农机整车生产厂家直接配套,所以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以销定产”,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安排生产和发货、到货时间。公司客户一般会同公司商定采购计划并签订或更新价格协议,并在每月末向公司下达次月采购订单,确定下个月的具体采购数量。

3、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正式发布的《2020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汽车市场逐步复苏,全年产销增速稳中略降,基本消除了疫情的影响,汽车行业总体表现出了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汽车年度产销同比降幅收窄。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185.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1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审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46,804.56元,提取盈余公积5,542,640.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0,304,971.60元,减去2019年度派发现金红利61,219,6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8,789,536.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609.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914,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3.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阶段等实际情况,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利益与公司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1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33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6,762,700.00元,坐扣承销费28,149,183.96元、保荐费943,396.2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7,670,119.81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0,849,056.61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56,821,063.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9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汽车自动变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超过计划的完成期限且未达到计划金额的50%。

该项目系公司为应对部分消费者偏好汽车自动变速器,自动档汽车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的情况而立项的项目。为谨慎投资,公司在前期基础研发过程中,改进了公司原来的手动变速器研发中心的有关设施,进而导致汽车自动变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

由于上述因素,2018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建设项目均延期至2020年10月30日前实施完成。受疫情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仍未完成。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该项目实施将加强公司在汽车自动变速器领域的研发力量,优化公司研发体系,增强公司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除上述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8,294.03万元,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294.03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7477号《关于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九州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7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年7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294.03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12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等,以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7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8年4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中马传动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中国境内上市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0 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中马传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马传动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未承诺各募投项目分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存在差异系相关项目整体尚处于建设期,尚未完成投资所致。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适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谨慎逐步投入,防止形成过剩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

[注2]: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调试投产陆续进行,相关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由于募投项目截至2020年末未完全达产、汽车行业增长放缓、各生产要素成本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阎江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54,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54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对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于2019年10月25日至 2019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宣传栏进行公示,2019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年1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1月16日,公司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19年11月21日为授予日,向80名激励对象授予750万份股票期权,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48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变更为79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由750万份变更为745万份,限制性股票由 750万股变更为745万股。

5、2019 年12月20日办理完成登记手续,登记股票期权745万份,登记限制性股票74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行权与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28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54元/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7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98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核查,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激励对象阎江离职,公司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4,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54元/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目前,因激励对象阎江离职,公司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4,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54元/股。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实际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79名调整为78名,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70,000股调整为4,416,000股.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阎江等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000股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54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3.54元/股。监事会认为此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000股按上述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与会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阎江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54,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06,098,000股变更为306,044,000股,注册资本由306,098,000元变更为306,044,000元。

本次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公司董事 会指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54,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06,098,000股变更为306,044,000股,注册资本由306,098,000元变更为306,044,00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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