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3版)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9”,投票简称为“金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18,744,004.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4,781,256.87元,并扣减2020年内累计现金分红262,524,461.7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058,968.00元后,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30,941,831.7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636,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10.60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1,474,262.82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239,467,568.93元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二、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所处行业情况、发展成长阶段和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成长阶段和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会 [2018] 35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 [2018] 35号)中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可以选择两种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一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能够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审计规程以及该所自身的质量控制制度,持续保持良好业务素质,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期审计费用196.1万元,较上一期185万元增加6%,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9.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天健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审计机构有关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审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天健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该所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核查,天健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0年度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周海荣先生、倪传宝先生、朱卫国先生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异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五)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2)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工作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以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及重点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5)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0元,共计募集资金64,35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49.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103.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55.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4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8月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注]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就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撤销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提及的中国银行深圳科苑路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下属支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结余资金7,955.01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金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结余资金10,152.45万元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终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
公司完成建设的营销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大区和重点城市,未来将集中资源提高已建成的营销服务网点的服务能力和周边辐射能力,本次项目终止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项目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引进行业内各专业领域高端人才,保持技术不断创新和领先而投资的。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本公司“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招标信息、维护客户关系、提供更好的营销服务而投资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文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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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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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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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注2: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市财政采购2020年四季度污水处理服务费8.62亿元;二是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转让西部槽谷区域资产新增应收账款4.18亿元。
注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市财政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8.11亿元。
注4:系报告期实行新租赁准则,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合同按准则要求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注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因收购协议终止收回预付款1,000万元所致。
注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污水处理资产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注7: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租赁款结转收入所致。
注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职工2020年度薪酬所致。
注9: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1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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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要系报告期内修理费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注2:主要原因一是外币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报告期外币借款按期末汇率折算发生汇兑收益3,026.26万元,而上年外币借款按上年期末汇率折算发生汇兑损失1,366.69万元;二是发行20亿元公司债增加利息支出。
注3:主要系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税率自2020年5月起由13%调至6%,导致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4:主要系报告期内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绩变动所致。
注5: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转让西部槽谷区域资产新增应收账款4.18亿元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注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转让西部槽谷区域资产所致。
注8: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报废净损失减少所致。
注9:主要系报告期内市财政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利润计提所得税所致。
注10:主要系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变动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鉴于重庆两江新区财政独立于市级财政,本公司2018年与重庆两江新区所属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鱼复工业园、龙兴工业园分别签订了《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本公司享有上述区域内已投运、在建、新建和新收购的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采购服务由重庆两江新区负责办理。考虑到特许经营区域内污水处理服务的特殊情况,协议约定政府方采购服务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服务费和特殊服务费。其中,基础服务费为本公司污水项目提供的生活污水处理服务(不涉及处理工业污水及加盖除臭等特殊服务)所取得的服务费用,其单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核定的其采购本公司在重庆市范围内(不含本协议特许范围)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综合结算期价格执行,按季支付;特殊服务费为本公司污水项目提供的处理工业污水等特殊服务(须新增工艺设施、设备和投药等)在基础服务价格基础上加收的服务费用部分,按“特殊服务新增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工艺设施的折旧、修理费和新增药耗成本)+税费+合理利润(按本公司提供特殊服务新增投资的投资收益率10%核定)”的50%确定,按年支付,补贴时限暂定三年(三年后另行协商确定特殊服务费价格)。
2021年3月,本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签订《重庆两江新区鱼复、龙兴、水土园区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明确本公司获得水土污水处理厂、复盛污水处理厂、果园污水处理厂在两江新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并依据此项特许经营权向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购买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以上一轮购买服务终止时间次日生效)起至渝府〔2007〕122号规定的乙方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之日止。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参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制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09〕607号)文件规定,由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委托中介审计机构每3年核定一次价格(即三年一期),首期价格核定期为协议签订前三个年度,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在签订协议后6个月内应完成首期价格核定。污水处理费按季度支付,如当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未核定,则参照最近一期执行的结算价格支付,差额于当期结算价格核定之日起60日内补齐或扣还。对于结算期内本公司缴纳的未纳入结算价格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审定后据实予以补足。自按新协议结算之日起,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所属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鱼复工业园、龙兴工业园分别签订的《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终止。
2.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预中标云南省安宁市综合水利基础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下称“安宁项目”),该项目总投资暂定为70,954.99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确认数额为准),建设期 3年,运营期12年,分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人饮工程两类,包括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安宁市车木河水库引水管线建设工程(三期)及温泉外马湾净水厂、管网工程等3个子项目。安宁项目采取 BOT运作方式,由中标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政府根据项目的使用者付费、可用性付费和绩效水平等付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设施及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在与政府方开展项目相关合同谈判。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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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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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郑如彬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黄嘉頴董事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委托郑如彬董事长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张智董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石慧董事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黄菁董事因另有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吕祥红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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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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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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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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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律师:施诗、吴焕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158 公司简称:重庆水务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