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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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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6日14: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公告》(临2021-029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

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207亿元(该金额为可研初步预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本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本报告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回落,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04%,总资产为336.80亿元,货币资金为43.63亿元,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77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财务费用和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及期限结构,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1、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塑料的大规模使用,白色污染成为全球公认的环境问题。1999年,国家首次提出“限塑令”。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禁塑令”,分行业、分地区禁止、限制使用传统塑料,同时加快推广可降解塑料、纸质包装等塑料的可替代产品。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各地政府也集中出台了配套政策和实施条例,大力支持可降解塑料的研发、生产和使用,积极推进可降解塑料对传统塑料的替代进程,可降解塑料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建设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

2、项目投资的审议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展本次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行性论证、行政审批或备案、商务谈判、融资、施工组织及项目验收等。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鑫武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君正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聚氯乙烯、硅铁、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电石渣烘干及销售;进出口贸易。一般经营项目: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制造销售:白灰、微硅粉。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54,321.42万元,净资产为926,060.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7,108.30万元,负债总额为328,260.5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17%;2020年营业收入为340,341.31万元,净利润为124,123.22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34,293.47万元,净资产为957,675.6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5,111.89万元,负债总额为176,617.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57%;2021年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104,222.76万元,净利润为31,298.44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内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总投资207亿元(该金额为可研初步预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

4、项目建设周期: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100万吨PBAT/PBS/PBT/PTMEG联产装置、年产60万吨BDO装置、碳基材料制氢装置、年产80万吨甲醛合成(55%wt)装置、年产40万吨己二酸装置及配套的原料生产装置、BDO装置配套的年产80万吨乙炔原料联合装置以及配套的固体储运、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回用水站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6、经济效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约164亿元,利润总额约35亿元。(前述金额为公司可研初步预计,实际运行效益可能会存在差异)。

7、项目许可事项:目前本项目已取得乌海市乌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60万吨BDO及年产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准予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2)随着国家禁塑、限塑政策的逐步推行,可降解塑料的需求明显增加,以BDO生产为核心的可降解塑料产业在乌海具有明显优势,本项目中的PBAT/PBS/PBT作为BDO的下游产业,将充分整合公司在乌海生产基地乌达工业园区内的产品资源,形成产业链循环经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人员、技术及管理:本项目产品所涉及的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同属化工材料,在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有较强的联系和相通之处,公司在氯碱化工行业长期积累的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可以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4)土地、公用工程配套: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现有的成熟工业园区内,能够符合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需求,土地面积充足,水、电、蒸汽等外围配套公用介质保障充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投资前景,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可降解塑料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依托现有循环经济产业链积累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立足于可降解材料领域,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可逐步建立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产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本报告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回落,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并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04%,总资产为336.80亿元,货币资金为43.63亿元,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77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财务费用和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及期限结构,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0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 14:00

召开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101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3、4、5、6、7、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6、7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24日 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联系邮箱: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