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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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3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丁睿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潘艺尹、师银郎、赵庆,独立董事张文、崔艳秋、马新智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彭志军、韩丽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建林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供应链专用额度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栋、曹一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