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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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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20,859.13万元,其中20,149.9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709.16万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费用。(详见临2021-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临2021-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1-025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临2021-026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创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20,859.13万元,其中20,149.9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709.16万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费用,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现就上述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7号)核准,核准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8,723,030股股份、向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9,819,25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5,000万元。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12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6,672,521.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8,080,343.63元,扣除本次的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合计18,576,440.2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39,503,90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7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7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及东方创业子公司上海纺织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如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融资额度发生变化或募集配套资金被取消,导致募集配套资金不足以或无法支付转让价款,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

1、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埃塞俄比亚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装饰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21年4月23日,装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0,149.9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66.36万元(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709.16万元(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合计为20,859.13万元,其中20,149.9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709.16万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费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7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27708号《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进行了审核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四、本次置换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20,859.13万元,其中20,149.9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埃塞俄比亚服装加工基地项目,709.16万元支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费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20,859.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20,859.1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公司已披露内容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20,859.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20,859.1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公司已披露内容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20,859.1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7708号)》,鉴证结论为: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东方创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方创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如下:“经核查,上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7708号)》。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报备文件:

1、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7708号)》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报告事项: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已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1年5月25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邮编:200336

电话:021-52291197/52291198/62785521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