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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1-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1-04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4 号),现将问询函的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入、利润与持续经营能力

(一)你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49.66亿元、-25.87亿元、6.1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0.04亿元、-31.03亿元和-11.99亿元。请说明:

1、2019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强调你公司存在连续亏损导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中小液晶模组及液晶面板业务经营困难、运营资金缺口较大等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结合你公司已采取的改善措施及实施效果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是否消除;

公司回复: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因经营不善于2018年12月13日向台湾桃园地区法院申请重整及紧急处分(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事件”),并于2019年2月单方面宣布对华映科技丧失控制力。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是模组业务,主要生产车载模组,与中华映管存在较大比例的关联交易,对中华映管的依赖性较大。中华映管事件发生后,拖欠公司30亿元货款无法偿还,公司原经营管理团队相继撤离,公司主营业务失去了最重要的客户,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主营业务一度陷入停滞,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6亿元、-25.87亿元,导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业务经营困难、运营资金缺口较大等情况。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会计师出具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主要是由于2018年底中华映管事件的发生且公司被中华映管拖欠30亿元货款无法收回导致的。

中华映管事件发生后,为稳定公司生产经营,维护股东利益,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提名董事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董事长,迅速组成了新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了公司技术、业务、生产等核心人员。为稳定公司的控制权,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筹划承接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因质押融资到期无法偿还被法院裁定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的部分股票,2020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承接了上述股份中的28,260万股股份并于2020年11月12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在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的严峻形势下,为了尽快恢复公司各项业务并使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实施效果如下:

(1)主要措施

①在业务方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业务模式,确立了“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将发展重心放在面板业务上,聚焦中小尺寸显示产品,丰富产品类型,积极拓展客户。模组业务由原主要生产车载产品模式转向生产面板配套模组模式,并加快整合模组业务。

②在资金方面,公司采取包括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处置低效资产,争取政府补贴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③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梳理组织机构与权责,优化组织机构,简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④在产品研发方面,重视研发创新,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实施效果

近两年公司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13%以上,公司自主研发的MOx金属氧化物半导体(IGZO)技术,属于目前国内最先进氧化物器件技术。公司作为2017年新进入的面板厂商,已成功开发出内嵌式触控、刘海屏、水滴屏、打孔屏等相关产品,完成了5.5寸-14寸等全系列手机及平板电脑显示屏产品全覆盖,目前公司的面板产品可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OS机、工业控制屏等领域。经过积极拓展客户,成功进入三星、华为、联想/Moto、传音、中兴通讯等世界知名品牌的供应商体系。公司IGZO技术的5.5寸高清手机显示屏已实现量产,正在有序推进联想、亚马逊、沃尔玛等品牌客户的认证工作。2020年公司现有产能3万片/月的面板产品产线已实现满产满销,面板产品供不应求,实现营业收入14.95亿元,较以往年度增长均超过50%。2021年公司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大面板产品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由于公司模组业务失去车载模组客户,且客户重新认证周期长,公司加速整合车载模组产线,转向生产客户认证周期短的消费型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OS机、工业控制等模组产品,以便为公司的面板产品进行配套,提高产业协同作用,提升产品附加值。虽然2020年公司模组业务仅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但毛利率已由-5%增长至12%。2021年公司计划通过对现有模组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模组产线的自动化程度,预计2021年底模组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将提升到90%,进一步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4亿元,较上年同期14.74亿元增长48.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88%;通过上述措施增加现金流入28.4亿元,除偿还到期借款外,公司营运缺口也从期初的40.01亿元减少到期末的30.63亿元。未来公司将通过新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增信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维持存量借款续融资、展延银团贷款期限,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减轻还款压力。同时,公司将通过继续整合存量资产、争取各项政府补助、申请留抵税额退税、推进司法程序追讨债权等措施,持续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公司不存在营运缺口无法填补的情形。

公司2020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虽然仍为负值但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已发生了重大实质性变化,2019年导致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已消除,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15号)。

综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结合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等情况,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详细分析,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因单位为人民币万元,合计金额与分项累计有尾差。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模组、面板以及盖板玻璃产品。模组业务主要在华映科技及子公司华冠光电,面板业务主要在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盖板玻璃业务主要在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

模组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液晶电视、电脑显示器等大尺寸模组产品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OS机等中小尺寸模组产品;以前公司的模组业务主要生产车载模组与原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存在较大比例的关联交易,对中华映管的依赖性较大。中华映管事件发生后,车载模组业务几乎陷入停滞。2020年公司加速整合车载模组产线,原生产车载模组的产线转向生产客户认证周期短的消费型产品,主要生产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OS机、工业控制等模组产品,以便为公司的面板产品进行配套,提高产业协同作用,提升产品附加值。2020年公司模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毛利率由-5%提升至12%,已由负转正,2021年第一季度模组业务的毛利率进一步提升至17%。

公司子公司华佳彩拥有一条金属氧化物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IGZO TFT-LCD)生产线,产能3万片LCD大板/月,于2017年7月投产,主要生产中小尺寸显示面板,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OS机、工业控制屏等领域。近两年公司采取加强产品研发,积极拓展客户,提升管理效率等一系列措施,卓见成效,成功进入三星、华为、联想/Moto、传音、中兴通讯等世界知名品牌的供应商体系。2020年公司现有产能3万片/月的面板产品产线已实现满产满销,面板产品供不应求,面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95亿元,较以往年度增长均超过50%,毛利率由-232%提升至-23%,2021年第一季度面板业务的毛利率已提升至11%。公司IGZO技术的5.5寸高清手机显示屏已实现量产,正在有序推进联想、亚马逊、沃尔玛等品牌客户的认证工作,若获得认证通过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由于显示行业属于高资本投入、技术密集型的长周期产业,前期投入大,研发投入高,显示行业特性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大,折旧成本高,所以2020 公司整体毛利率仍为负值。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已提升至11%,公司主要业务盈利能力提升显著。未来公司计划通过扩大面板业务产能,提高规模效应,提升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3、自查并逐项明确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387.31万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正常运作、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18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大会会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35号)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15号)。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二、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36.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9,916.22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为216,307.53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556,970.36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15号)。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经逐项自查,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情请见本题回复一和二。

(二)经逐项自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4.1.1条暂停上市情形,具体如下:

1、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36.04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2、因净资产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556,970.36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3、因营业收入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继续低于一千万元;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387.31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4、因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因触及第13.2.1条第(一)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15号)。

5、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财务会计报告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五)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要求改正其财务会计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

6、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六)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情形。

7、因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构成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8、因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强制退市情形,不存在构成五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9、因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十)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在六个月内其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13.2.1条第(十)项规定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10、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综上,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4亿元,同比增长48.83%,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21.63亿元;按产品,面板业务营业收入为14.95亿元,当期毛利率为-23.2%,盖板玻璃业务营业收入为6,075.89万元,当期毛利率为-80.64%。请说明:

1、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并结合营业收入构成、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业务与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和交易商业实质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扣除项目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从事显示面板、显示模组以及盖板玻璃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面板业务收入、模组业务收入和盖板玻璃业务收入三部分。公司本次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公司对2020年度发生的业务收入逐项判断并确认扣除,扣除项目和判断依据如下表:

上述其他业务收入是根据公司经营模式和主营业务的关联程度进行判断的,本次扣除的租金及能源费、废品外售、检测费均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联关系,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

综上,公司2020年度扣除的其他业务收入是合理的、准确的。

2、面板、盖板玻璃业务毛利率为负值的具体原因,并结合你公司上述业务毛利率为负值的情况、主要产品销售订单及售价、客户情况等说明行业同类产品当前的竞争态势、价格区间,对比你公司产品定位、市场份额、成本构成及成本驱动因素变化等情况,分析说明你公司主营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及你公司拟采取改善和提升主营业务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复:

面板、盖板玻璃业务毛利率为负值的原因:公司二期项目原计划建设2条母板玻璃生产线和1条3D显示屏盖板生产线。第1条母板玻璃生产线在投产后,由于采用的溢流法高铝硅酸盐类盖板玻璃生产技术难度大,设备主体因原始设计瑕疵,提前老化,出现损坏,为减少能耗、降低成本,2019年,公司决定在评估该母板玻璃生产线的升级改造方案期间,该生产线暂停生产。同时,鉴于第1条母板玻璃生产线出现的问题,公司暂停了第2条母板玻璃生产线的投资。目前仅3D盖板玻璃生产线正常生产,产品承担的固定费用较高,且3D盖板玻璃行业竞争激烈,客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其毛利仍为负值。2020年盖板玻璃业务营业收入仅占总营业总收入的2.77%,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有限。2020年公司现有面板产品产线已实现满产满销,面板产品供不应求,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由于目前公司面板业务产能较小,只有3万片/月的产能,且显示行业属于高资本投入、技术密集型的长周期产业,前期投入大,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大,折旧成本高,以现有产能较难覆盖现有的固定成本,导致2020年面板业务的毛利率仍为负值。

2020年公司面板业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68.16%,模组业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27.67%,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影响较大;盖板玻璃业务营业收入仅占总营业收入的2.77%,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影响较小。面板业务主要包括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POS机、工业控制屏等领域的中小尺寸面板产品,模组业务主要包括应用于液晶电视、电脑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工业控制屏、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OS机等大中小尺寸的模组产品。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中、高端产品,面板产品价格区间约在30~160元/片(同类产品价格区间约在25~160元/片),模组产品价格区间约在80~300元/片(同类产品价格区间约在65~300元/片),公司主要产品平均价格略高于行业同类产品平均价格。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已成功进入三星、华为、联想/Moto、传音、中兴通讯等世界知名品牌的供应商体系,根据CINNO Research全球手机面板调查数据显示,华佳彩在2020年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排名全球第八,2020年全球市场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19亿片,市场体量很大。华佳彩2020年手机面板销售量约0.7亿片,约占全球手机面板市场份额的3.7%,市场占有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经公司初步统计,目前面板产品销售订单金额超过10亿元,模组产品销售订单金额超过10亿元,合计销售订单金额超过2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折旧、摊提占比较大,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47%,原材料成本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33%,扩大产能,提高产量,可有效摊薄单位固定成本,产量成为公司主要成本驱动因素。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计划通过扩大面板业务产能,提高规模效应,提升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通过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模组业务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及积极拓展客户以提升市场占有率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降低单位固定成本,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综上,公司主营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处置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含其持有的华乐光电(福州)有限公司51%股权)实现投资收益14.65亿元,获得政府补助合计3.4亿元,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请说明:

1、上述股权转让的资产交割情况,相关风险报酬是否转移,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会计处理过程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上述股权转让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9月18日,完成了资产、财务、厂务、法务工作的交接;收购方掌握了华映光电的所有财务和经营决策权,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12.7亿,占总股权转让款的50.85%(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已收到全部价款)。所以公司确认上述股权转让的资产已于2020年9月18日完成交割,相关风险报酬已经转移,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丧失华映光电的控制权。

公司已于确认时点在单体财报上进行投资收益确认,并于合并层面上比较股权款与华映光电净资产,确认了合并层面的投资收益14.645亿元。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25.032亿元(股权款)-10.387亿元(确认时点华映光电净资产)=14.645亿元。

合并层面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25.032亿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华映光电净资产 10.387亿元

投资收益 14.645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会计处理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你公司于2017年与莆田市人民政府及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签订投资合作合同,涉及高阶面板项目补贴26.4亿元,约定在项目投产后六年内平均发放,每年约4.4亿元。请结合历年你公司收到补贴的金额和确认依据,说明上述补贴是否按约定执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2017年6月26日,华映科技与莆田市人民政府及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签订《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投资合作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合同涉及高阶面板项目补贴26.4亿元(项目总投资额120亿元之22%),由莆田市人民政府在项目投产后六年内平均提供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佳彩,每年4.4亿元。截至目前,该合同相关政府补贴拨付明细如下:

莆田市政府每年度依财政资金情况,安排上述财政补贴的发放。公司与莆田市政府相关部门持续沟通,确认相关补贴款项的发放情况并跟踪剩余政府补贴款项的拨付安排。

该补贴款属于政府招商引资的系列优惠政策的组成部分,在合同中明确了该款项为项目补贴。在项目投产后,华佳彩向莆田市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此项政府协议补助用于弥补发生的成本费用,相关部门对此予以回复,并拨付相关补贴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第九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公司已于上述政府协议补贴款项收到时,依实际收到款项金额确认并计入当期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上述政府协议补贴款是用于弥补华佳彩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的,是与收益相关而非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

3、结合近三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对非经常性损益存在重大依赖,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主营毛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逐渐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中华映管事件发生后,确立了“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相继处置了一些低效资产(包括出售了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和华映光电100%股权)以及争取政府协议补贴款发放,有效缓解了公司被拖欠30亿应收账款后的资金压力(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影响如上表所示)。同时在中华映管事件发生后,公司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中华映管事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营业收入21.63亿元同比增长50.41%,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由-53%提升至-15%,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已提升至11%,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长显著。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计划通过扩大面板业务产能,提高规模效应,提升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通过技术改造升级提升模组业务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及积极拓展客户以提升市场占有率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能力,降低单位固定成本,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综上,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四)报告期内,你公司的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71亿元、-1.37亿元、-5,381.21万元、-3,625.46万元。

1、请补充披露上述公司经营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后续经营安排;

公司回复:

(1)2020年华佳彩营业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110.5%,净利润亏损4.71亿元,同比减亏13.4亿元。但因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大,折旧成本高等原因,2020年度华佳彩仍未实现盈利,但与上年同期相比,华佳彩盈利能力已有显著提升。华佳彩的面板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68.16%,对公司影响较大,公司目前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充面板产能,扩大规模效应,积极拓展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在提升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降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进一步提升华佳彩盈利能力。

(2)2020年科立视营业收入0.71亿元,同比减少24.40%,净利亏损13,737.88万元,同比减亏6,462.74万元。2020年因疫情原因,致使抗菌玻璃业务暂停;科立视二期第一条母板玻璃生产线仍处于升级改造整改中,2020年基本依赖盖板业务支撑。盖板产品承担的固定费用较高,且行业竞争激烈导致2020年科立视业绩表现不佳。科立视的盖板玻璃业务2020年营业收入仅占营业总收入的2.77%,对公司影响有限。针对目前科立视的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已调整了科立视管理层,优化其经营管理,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科立视盖板玻璃业务向前盖板领域拓展的可能性,以便与公司的面板和模组业务产生产业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科立视的盈利能力。

(3)公司是华创(福建)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创股权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享有10%合伙企业份额,公司并不参与华创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华创股权投资与公司也无业务往来。华创股权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亏损主要是由于所投资企业公允价值变化及处置损失导致的。由于目前尚无法确定华创股权投资未来的盈利或亏损情况,且未来仅会影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综合收益等资产负债表项目,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目前华创股权投资自身经营的投资业务投资期已基本结束,后续进入投资回收期,公司将密切跟踪投资回收情况。

(4)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系公司液晶模组配套组件之背光板厂。因模组新机种更替速度快,新机种开模费等因素影响成本上升,与外购背光板相较,并无价格优势。为降本增效,2020年10月公司决定终止华映视讯业务并支付1,186.19万元资遣费,同时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由此形成亏损。华映视讯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4亿元,仅占营业总收入的0.64%,对公司的影响极小。2021年度,华映视讯将依公司管理层规划进一步收缩。

2、2019年,福建省海丝纾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投资“)向华佳彩增资6亿元,你公司向海丝投资支付保证金1,000万元并出质华佳彩9.54%股权,双方制定了华佳彩的经营目标。截至报告日,华佳彩未实现2020年约定的经营目标,你公司应收购海丝投资所持华佳彩股权数量的30%。请计算你公司回购华佳彩股权应偿付的金额,并结合华佳彩经营业绩、公司现金流及债务情况说明你公司偿付能力,上述安排是否对你公司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财务风险。

公司回复:

截至报告日,华佳彩未实现2020年约定的经营目标,依相关合同约定,公司应回购海丝投资所持华佳彩股权数量的30%。经计算,公司回购海丝投资所持有华佳彩股权数量的30%所应偿付的金额为2.1亿元。

2020年华佳彩实现营业收入15.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为5.8亿元,较2019年大幅增加3.8亿元,经营业绩向好。

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缺口已减少至30.6亿元,主要包含2021年到期融资借款及上述公司回购海丝投资华佳彩股权应支付的款项。2021年随着公司业绩不断向好及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提供的20亿元增信支持,公司融资能力将不断增强,预计将通过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取得新增融资10亿元、争取存量借款续融资12亿元、延长华佳彩银团贷款期限并降低2021年还款金额7亿元,另公司将继续争取依相关合同约定取得到期政府协议补助6.2亿元,再加上公司2021年的经营性净现金流(按2020年经营性净现金流4.6亿元预计),完全可以覆盖公司的营运资金缺口。同时,公司未来仍将多措并举,持续整合存量资产、协助各子公司申请留抵税额退税、推进司法程序追讨债权等措施增加公司其他现金流入,持续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

综上,公司已具备按时偿付各项到期债务的能力,公司回购海丝投资所持有华佳彩股权数量的30%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关于资产与负债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75.9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2.59%,其中,包括机器设备在内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合计2亿元。2018年至2020年,你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5.95亿元、8.86亿元和1.19亿元。请说明:

1、本年固定资产减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计提对象、账面价值、资产状况及运行情况、可回收金额、评估主要参数及选取的合理性、减值测算过程;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9亿元,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注:其中已出售的华映光电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41万元系根据闽中兴评字 (2020)第 1 GB20011号评估报告。

(一)资产状况及运行情况

华映科技(母公司):

机器设备:本次委评设备部分由内部关联单位转入,部分为一手购置,购置年限从2004年至2019年不等。设备均位于委托人马尾区快安77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产权持有人目前生产状况正常。设备整体外观无重大毁损,可正常使用,设备由专人保管,有固定的保管场所,整体成新状况略好。

电子设备:本次委评设备部分由内部关联单位转入,部分为一手购置,购置年限从2004年至2019年不等。设备均位于委托人马尾区快安77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产权持有人目前生产状况正常。该类设备零散分布于各个办公及生产厂区内,对应相应的办公人员及生产管理部门人员使用,包括了各类办公电脑、空调、办公家具等,设备整体外观无重大毁损,可正常使用,设备由专人保管,有固定的保管场所,整体成新状况略好。

科立视:

本次评估机器设备包括了厂区生产用的变压器(25000KVA)、GIS开关(一套9组)、10KV中压柜设备(110KV变电站一式)、盖板生产用的3D高温炉(DTK DGP3D12S)、3D玻璃成型机(M1 恩特贝斯3D高温炉)等,目前正常使用,设备由专人保管,有固定的保管场所,整体成新状况一般;第二类属于闲置的设备,包括3D十一站式玻璃热弯成型机(NF-CGAT-BF180)、3D西可自动扫光机(型号:QM7836-4C)、手动视窗玻璃清洗系统(4槽)NSD-40144SH等,该类设备大部分直接闲置于产线车间内,构件衔接较完整,主构件外表存在正常老化损耗状况,成新状况一般;第三类属于待报废或待处置设备,主要为母板二期5代线相关设备、抗菌研发线设备,包括EOA 玻璃裂片台车、P2 天车(德马格2T电动单梁起重机LD6.3T-22M-H=12M A4)、直线切割机(EOA offline)等母版资产,以及化强炉(抗菌工程)、树脂交换纯化设备(抗菌工程用)、手动式超声波清洗机(抗菌)等抗菌研发线资产;由于母板二期5代线相关设备已达使用寿命,2019年产线已停产闲置,至2020年末BH投料设备与EOA配套设备等已处于待处置状态;盖板设备机型已落后于市场主流,产能与良率受限。其中:DTK热弯机为1代机产能低,能耗高;恩特贝斯热弯机为国产1代机台腔体含氧量不足,影响良率与产能,只能制造特定外观成品;抗菌线旧设备无法生产大尺寸产品,且产能低,需要更新换代,旧设备处于待处置状态;由于此类待报废或待处置设备综合经济状况差,设备回收使用价值低,整体成新状况低。

华佳彩:

本次评估的资产组均属于闲置状态的生产设备,分布在薄化厂和精机厂内的产线上,设备基本为专业面板生产设备,整体外观无重大毁损,内部零部件无重大缺失、毁损,其中以玻璃蚀刻机、清洗机等为代表的共计69项设备处于闲置维护状态,由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并有定期启动试运行等措施,以保持设备性能,该部分整体成新状况较好;另有印刷电路板压接装置、二次树脂涂布机等为代表的设备共计23项处于闲置待封存状态,该部分设备有部分已用塑料外包装封装,部分处于长期待机待封存,整体的设备外观有一定积尘,部分边角有锈迹,内部性能下降,整体成新较差。

(二)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的资产特性、评估目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资产组可回收价值。因相关资产组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故本次评估的资产组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可回收价值。公允价值的测算采用成本途径进行测算。

(三)评估方法的运用

设备可回收价值=设备评估价值-处置费用

设备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其中:加权成新率=理论成新率×50%+现场勘察成新率×50%

综合成新率=加权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系数×经济性贬值系数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是以评估基准日为基准,重新购置或建造被评估资产的全部成本。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查阅最新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

国内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查阅最新版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少数未能查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

进口设备:对于可以询价的设备,通过外商在中国的代理机构询价,确定进口设备的CIF价(到岸价)。对于无法询到价格且国内有替代设备的,依据替代原则,即在规格、性能、技术、参数、制造质量相近的情况下,或虽然规格有差异,但在现时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符合继续使用原则,且不影响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时,用同类型国产设备购置价格代替原进口设备的购置价格;或是以国内相同功能设备的购置价为基数,按与进口设备的功能、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差异进行性价比的调正后确定购置价。

进口设备购置价格=CIF 价×基准日人民币汇率+关税额+增值税额+外贸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商检费

CIF 价=FOB 价+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增值税额=CIF 价×(1+关税率)×增值税率

税率、费率的确定:通过查询 2020版《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进出口关税税则》确定进口税费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的相关取费标准确定。

基准日人民币汇率:参考基准日日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日元兑0.063236人民币

运杂费: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率根据地区及离车站、码头的距离决定,具体按相关行业概算指标中规定的费率计取。

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安装费率:设备按《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中规定的费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安装费=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率

资金成本的确定: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前期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前期费用)× 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②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技术、财税等政策,以调查核实的各类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以现场勘察所掌握的设备实际技术状况、原始制造质量、使用情况为基础,综合确定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通过现场观测,了解设备现时技术性能状况。根据对设备的现场调查,结合设备的使用时间,实际技术状态、负荷程度、原始制造质量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估测设备的成新率。

华映科技(母公司):机器设备启用年限在2004年至2019年不等,使用年限在1-16年不等。评估经济耐用年限为8-12年不等。其中待报废机器设备成新率为5%,其他类机器设备成新率为10%-88%。

电子设备启用年限在2004年至2019年不等,使用年限在1-16年不等。评估经济耐用年限为5-10年不等。其中待报废电子设备成新率为10%,其他类电子设备成新率为15%-80%。

科立视:机器设备启用年限在2010年至2020年不等,使用年限在0.60-10.66年不等。评估经济耐用年限为5-10年不等。其中待报废机器设备成新率在5%-10%,其他类机器设备成新率在22%-91%。

华佳彩:机器设备启用年限在2011年至2019年不等,使用年限在1-9年不等。评估经济耐用年限为8-10年不等。机器设备评估成新率在30%-81%。

功能性贬值是由于无形磨损而引起资产价值的损失,主要体现在超额投资成本和超额运营成本两方面。超额投资成本表现为技术进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出现,使得相同功能的新设备的制造成本比过去降低,主要反映为更新重置成本低于复原重置成本;超额运营成本是由于新技术的发展,使得新设备在运营费用上低于老设备。

本次评估的大型设备重置成本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一般根据现行市场价格确定,为更新重置成本,已经反映了超额投资成本引起的功能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资产外部客观条件的变化使资产在实际利用中经济效益下降,从而导致的资产贬值。设备经济性贬值的估算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以后是否闲置、停用或利用不足为依据。其对象主要包括生产线或机线、大型重要设备等。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性贬值率=[1-(设备实际产能利用率/行业产能利用率)"n]×100%

(一般 n 值范围在 0.4-0.7 之间)

以玻璃热弯机为例,该设备所在的生产线2020年产能利用率约为7.69%,根据东方财富CHIOCE金融终端查询,2020年度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约为75%,该设备经济性贬值率=[1-(7.69%/75%) " 0.5]×100%≈68%。

③处置费用

在可回收价值的测算中,对固定资产组的处置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拆卸费、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根据处置固定资产的一般行情,该费率一般按照评估价值的 1%-5%的区间。

2020年,公司聘请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华映科技(母公司)、华佳彩、科立视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单项机器设备进行逐项评估),并出具了闽华兴评报字(2021)第011号、闽华兴评报字(2021)第005号、闽华兴评报字(2021)第012号评估报告,通过对机器设备评估结果的逐项分析,机器设备可回收金额低于所对应的账面价值则计提减值准备,否则不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评估结论,分别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2.64万元、6,588.86万元、3,324.90万元。

2、结合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产能利用情况说明发生减值迹象的时点和计提依据,对比最近三年导致资产减值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和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本年资产减值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过去年度过度计提、报告期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调节固定资产减值计提金额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发生单位为华佳彩、科立视及华映科技本部,其近三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一)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

2018年度,华佳彩生产线刚刚达到设计产能,处于产能爬坡期,产品销量未达预期,因部分进口设备汇率变动、本身功能性贬值等原因,经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692.15万元。2019年度因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贸易摩擦升级,平板显示行业整体经营压力大,中小尺寸面板市场整体供大于求,华佳彩实际经营状况不如预期,对应的资产组毛利率和现金流均为负值,短期内未见明显扭亏为盈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较大经济性贬值,经评估计提资产减值74,619.40万元。

2020年度,华佳彩面板产品得到市场及客户的认可,下半年已达满产满销,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规模效应初显,面板行业外部影响基本消除。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教育平板市场需求急增,同时也使得面板市场加速往中小尺寸方向发展,华佳彩因自身旗下的薄化厂的产能规模不大,且自制成本大于外购成本,因此不再启用设备生产该类产品,且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停产状态。故针对该部分闲置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后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588.86万元。

(二)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度,科立视母板一期4.5代线设备改造活用不及预期,设备闲置,当年末母板二期5代线主体设备提前老化,出现损坏、故障,经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253.26万元。2019年度,母板一期4.5代线冷端设备与母板二期5代线部分处于报废待拆除状态;3D 玻璃盖板部分设备机型已落后于市场主流,产能与良率受限,部分设备处于报废待拆除状态。经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689.13万元。

2020年末BH投料设备与EOA配套设备等已处于待处置状态;盖板设备机型已落后于市场主流,产能与良率受限。经评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24.90万元。

(三)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18 年度,华映科技本部受中华映管事件影响,订单大幅减少,产能利用率从 60-70%下降到 10-20%,经营状况较差,设备闲置、损坏、陈旧过时,经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51.81万元。2019年度受下游行业景气度不断下降影响,现有设备产能较高但市场需求不足,导致闲置、或将闲置及暂无使用的设备增加,且短期内不存在改善预期。同时,受行业工艺技术不断精进、背光板产线更新换代等影响,部分设备存在堪用程度低、陈旧、故障或同等新设备市价已大幅下跌的情况,经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89.72万元。

2020年度公司调整战略,将车载模组切换为客户认证周期短的消费型产品,并加速整合模组资源,围绕子公司华佳彩面板资源进行配套,以充分利用面板资源优势,提高产业协同作用,提升产品附加值。2020年模组资源整合初见成效,业务持续向好。但2018年进口并投入使用研发中心OLED线设备由于OLED技术不断提升造成研发设备净重置成本下降,经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2.64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均依当年度实际情况,并结合评估结果,充分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过去年度过度计提、报告期计提不充分或通过调节固定资产减值计提金额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3、固定资产闲置的具体原因、闲置起始时间和未来使用计划,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公司回复:

2020年末闲置的固定资产主要分布如下:(单位:万元)

(一)华映科技本部闲置资产闲置开始时间从2018年至2020年不等,闲置原因:①是随着整个行业产品的更新换代,部分旧设备与旧治具已无法投产新产品;②是随着公司制程工艺的改进,淘汰了部分制程的设备与检查仪器;③是公司为了获取新客户订单,实施技改项目,对设备进行更新与改造等。2020年末,华映科技本部聘请了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闽华兴评报字(2021)第011号评估报告,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估算出可回收价值,并根据评估结果已足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华映科技本部闲置资产未来使用计划:通用设备待产线调整后根据实际情况启用,特定性能设备确认无使用价值或损坏无维修价值后进行报废处置。

2020年度华映科技本部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华佳彩闲置设备闲置时间从2019年底至2020年,闲置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教育平板市场需求急增,同时也使得面板市场加速向中小尺寸方向发展,华佳彩因自身旗下的薄化厂的产能规模不大,且自制成本大于外购成本,因此不再启用该设备生产此类产品,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保持停产状态。2020年末,华佳彩公司聘请了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闽华兴评报字(2021)第005号评估报告,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估算出可回收价值,并根据评估结果已足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华佳彩闲置资产未来使用计划如下:因薄化厂产能规模偏小,相对外包供应商,成本竞争力不足,公司为活化资产,除内部持续检讨改善制程条件降低成本,也在寻求外部可能的合作对象,评估INHOUSE等可能的合作模式,以改善现有状况,但重新启用时间未定。

2020年度华佳彩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科立视闲置资产闲置时间主要为2018年至2020年,主要原因:①第一条母板生产实验线(L1),设计为4.5代母板玻璃,因发现已不具备量产价值对L1进行停线。其中L1母板1期贵金属设备于2019年末拆除。②母板二期5代线(L2)在2018年底主体设备提前老化,出现损坏、故障,2019年母板2期停产,资产闲置;二期母板(L2)为5代线,随着未来的市场应用,已不具备生产效益,且于2019年也达使用寿命,处于停线状态。③2020年母板线配套设备与盖板设备闲置,主要为设备老旧,产能不足,被市场淘汰后闲置。

2020年末,科立视公司聘请了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闲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闽华兴评报字(2021)第012号评估报告,评估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估算出可回收价值,并根据评估结果已足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科立视闲置资产未来使用计划:①母板:寻找外部投资人,重启母板项目。②盖板:因目前盖板各制程产能配置不均衡,导致部分设备产能利用率不高,后续将配齐设备产能,最大可能活用现有闲置资产并利用集团面板、模组等资源优势,业务对外开拓市场,带动盖板接单。

2020年度科立视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四)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华冠光电”)闲置资产闲置的时间集中在2018-2020年。闲置原因:①公司2018年之前主要从事普通显示器产品的加工生产业务,产品出货形态为模组。2019年开始公司开始从事无边框显示器产品的加工生产业务,产品出货形态暂时为Open cell。因产品类型以及形态的变化造成原生产模组产品所需要的工艺流程中的设备出现闲置。以上类型的资产于2018-2019年经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报告编号分别为:闽华兴评报字(2019)第009号、闽华兴评报字(2020)第009号),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方法计算各资产的可回收价值后,对固定资产充分计提减值准备。②公司2019年应曲面无边框产品特殊工艺流程需要,增设SR磨边制程。结合各曲面产品需求规格,增设两种不同磨边设备。因目前量产产品工艺规格需求主要采用横磨工艺,所以斜磨工艺所需要设备暂时停用闲置。考虑该设备在2021-2022年新产品上将有应用需求,且设备处于完好可运行状态,经市价调查,不存在减值迹象。

未来适用计划:①随着公司无边框产品生产工艺的成熟,公司已陆续获得高端品牌客户承认,未来将逐步增加无边框显示产品模组形态的生产加工,闲置设备将结合订单需求逐步投入使用。②磨工艺相关设备在2021-2022年开发的新产品上将有应用需求,将依照新产品承认进度恢复设备并投入使用。

华冠光电2020年虽有少量资产暂时闲置,但其经济性及功能性方面不存在减值情形,考虑未来适用性及订单状况,2020年度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针对闲置的固定资产,公司已充分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六)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5.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8%;2018年至2020年,你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7.28亿元、2.86亿元和4,888.86万元。报告期内,存货中库存商品转回或转销3.72亿元。1、请结合报告期内你公司生产及销售情况、原材料采购情况等分析说明你公司存货增加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加3,58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①原材料账面价值增加3,801万元,主要原因为行业关税免税政策在2020年到期,而延续的政策在报告期未尚未公告。同时因部分材料供给短缺,公司进行策略性备料应对。②在产品账面价值减少2,404万元,系因在产品依工序完工结转为产成品。③产成品账面价值增加2,206万元,主因原中华映管库存品大量销售去化减少呆滞品,同时新产品产出增加,库存结构优化致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增加。

2、请详细说明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大额转回或转销的内容、金额及原因。如存在2019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转回的,请结合转回的确定依据说明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相关减值测试中参数、假设、指标的选取是否存在不谨慎、不合理的情形;

公司回复:

本报告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不存在转回情况,转销情况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9,156万元,其中:产成品转销37,239万元,主要系部分2019年计提了存货跌价的产成品在2020年销售;原材料转销1,906万元,主要系部分2019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在2020年被生产领用及原中华映管定制品所备余料销售。

综上,相关减值测试中的参数、假设、指标的选取不存在不谨慎、不合理的情形。

3、请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并结合你公司存货库龄、销售毛利率、期末在手订单及期后销售情况、报告期相关库存商品的转销情况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说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为实现盈利而调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情形。

公司回复:

同行业2020年毛利率及存货对比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华映科技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在生产规模、营收规模、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等方面差异较大,所以公司上述指标与参照公司相比有一定差异,但均处于正常水平。

2020年度,公司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因单位为人民币万元,合计金额与分项累计有尾差。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情形,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共转销 39,156万元。

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少及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转销主要原因系2020年销售情况良好,产品供不应求,产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

截至目前,经初步统计,公司2020期末及期后的在手订单金额超过20亿元,公司已与多个客户签订长期供货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公司预计未来销售状况良好,预备的存货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综上,报告期存货跌价计提是充分的,不存在为实现盈利而调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情形。

(七)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28亿元,本年度未新增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0年末,你公司对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应收账款余额为13.68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22亿元,你公司解释称由于人民币升值导致应收中华映管的美元货款汇兑变动,本期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2亿元。中华映管于2019年9月19日向台湾桃园地区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请结合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本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结合中华映管破产进程、偿还能力说明你公司在预计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的情况下,冲回信用减值损失的主要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公司2020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5.51亿,账龄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单位:万元)

对于公司期末仍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未进行信用减损计提。对于期末余额中已逾期部分,除因预期无法收回而采用单项100%计提以外(包括应收台湾中华映管款项),其余按账龄组合对应逾期时间,分别计提5%及20%的坏账。除中华映管以外应收账款余额18,305.96万元,截止目前,已收回17,563.91万元(如上表回款情况列示),占比96%。

截止2020年末,应收中华映管账款136,820.68万元,在扣除子公司华佳彩应付中华映管专利费4,624.03万元后,剩余132,196.65万元已全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因对中华映管应收账款中大部分为外币(美元)计价,属于货币性资产,会计期末结算时,应以期末汇率对其进行折算,汇兑差异确认为当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或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119,819,888.68

贷:应收账款-汇调评价 119,819,888.68

同时结合中华映管已申报破产因素考虑,对其债权预计不可收回,因此同步将会计期间确认的汇率波动的影响确认为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或转回),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9,819,888.68

贷:信用减值损失 119,819,888.68

因此,从整体会计账务处理来看,对中华映管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损失与财务费用合并来看,对当期利润合计影响为0。明细数据列示如下:

综上,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信用减值的计提、冲回以及外币汇率折算,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八)你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就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须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事项提请诉讼,并于2019年5月10日提交审计后的相关资料,将诉请金额追加至30.29亿元。2021年3月2日,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尚未确定上述案件鉴定的审计机构。请你公司说明鉴定审计机构的确定过程及预计时间、该案件后续的司法进程,并结合华映百慕大及共同被告人的资产状况、债务情况等说明其履约能力,你公司收回上述业绩补偿款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拟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

一、关于审计机构的确定过程、预计时间及该案件后续的司法进程

(一)确定审计机构的法定程序与鉴定时限

1.确定审计机构前的鉴定资料准备工作。在正式确定审计机构前,相关当事人应完成拟提交用于鉴定的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第8条规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移交的资料中应当包括经各方当事人及审判部门质证确认的有关鉴定材料。本案审计工作所涉鉴定材料(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所涉的所有合同、订单、货物凭证、发票、财务凭证等)数量巨大,公司在第一时间及时完成所涉证据材料的提交工作,但被告多次对公司提交的证据提出书面质证意见,导致目前各方尚无法对进入鉴定程序的证据范围达成一致意见。

2.确定审计机构。在上述工作完成后,法院将依法确定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根据《工作规定》第15条至第23条的规定,若各方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方式就鉴定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认为本案不宜采用协商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则福建高院将在福建省建立的鉴定机构名册中随机选择审计机构(同时确定两家鉴定机构,即首选鉴定机构和备选鉴定机构)。

3.进行鉴定工作的时限。根据《工作规定》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若无中止鉴定之事由出现,鉴定机构一般应在接受委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但若确有需要,鉴定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鉴定期限。考虑到本案的复杂性及拟提交审计的基础资料数量众多,审计工作需消耗的时间恐会相对较长,审计机构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延长审计鉴定的期限,因此,本案的审计工作是否能在规定的鉴定时限内完成,仍存有不确定性。

(二)本案审计机构确定的特殊处理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及实际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4月12日向福建高院提交《关于对中华映管等三被告异议函的说明》,请求福建高院同步进行上述两项工作,即一方面先行确定审计机构,另一方面继续实施审计材料的准备以及质证工作。福建高院亦电话通知代理律师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前往福建高院就前述事项再次进行庭前会议。审计机构确定的预计时间将根据下一次的庭前会议沟通情况确认。

(三)该案件后续的司法进程

审计工作完成后,将由福建高院根据审计意见另行组织庭前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质证,并在质证完成后择期安排开庭日期,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二、目前本案已保全的可供执行的主要财产

(一)2019年1月18日,经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福建高院作出(2019)闽民初1号之一民事裁定,于2019年1月25日冻结了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华冠光电5%股权(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于2019年1月29日冻结了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公司729,289,715股股票(因质权人尚在处置该等股票,目前冻结的股票数量仍在持续变化);于2019年2月1日冻结了深圳市华映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二)鉴于被告华映百慕大、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同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映管”)均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法人且中华映管已在台湾申请破产清算,除已申请保全的财产外,本案中尚未查询到被告方在大陆境内有其他可供保全的财产。

(三)若本案生效判决判令被告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中华映管等全部或部分履行业绩补充承诺义务,公司可在强制执行阶段继续查找并查封、冻结、扣押、执行前述各被告的其他财产。

三、本案诉讼的争议焦点及公司的主要解决措施

(一)被告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中华映管主要认为2014年业绩承诺没有加盖骑缝章,不是华映百慕大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以股东大会披露的承诺内容为准;华映百慕大已于2017年2月8日丧失控制权,承诺义务已解除,故无需承担2018年度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大同公司、中华映管承诺的连带责任属于担保,且仅担保2009年业绩承诺项下的内容,现2009年的业绩承诺已失效,故大同公司、中华映管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公司主要认为大同公司与中华映管出具的业绩补偿承诺不属于担保,而是大同公司、中华映管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要求共同提供给公司的单方业绩允诺,中华映管、大同公司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样应当根据要求继续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大同公司、中华映管于2009年7月7日出具的《承诺函》的内容,《承诺函》中的承诺大同公司、中华映管对公司失去控制权前皆为有效;公司于公告编号为2017-034号的公告中已记载并确认华映百慕大的股份减持后,华映百慕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中华映管、大同公司、华映百慕大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仍可认定其对公司享有控制权;中华映管亦在公告中自认于2019年2月12日才对公司丧失控制权,其主张于2017年2月8日对公司丧失控制权的事实与其公告内容相悖,不能成立。

(三)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代理律师将通过继续积极举证,保持与福建高院的顺畅沟通,及时有效地推进诉讼进程等各项代理工作,努力实现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目的。

(四)若本案生效判决判令被告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中华映管等全部或部分履行业绩补充承诺义务,公司将通过强制执行被告名下已被保全的财产、尝试向我国台湾地区法院申请认可并执行大陆的生效判决等方式实现债权。

(九)报告期内,你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福建中电和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23亿元和2,166.86万元,获批的交易额度对应为7,405.61万元和0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规定,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我公司预计与福建中电和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和信”)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7,405.61万元,实际发生22,322.48万元,原因是:由于2020年行业景气度上升,中电和信代理的客户提货量大幅增加,导致2020年公司对中电和信的出货量大幅增加;预计与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金额0元,实际发生2,166.86万元,原因是:由于2020年公司接到模组订单后,部分原材料紧缺,故委托给江西合力泰加工后转售给客户。上述关联交易仍在公司获批的2020年度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额度内。

公司获批的2020年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0,282万元,实际发生68,345.5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综上,公司向中电和信销售商品及向江西合力泰采购商品两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公司获批的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

(十)报告期末,你公司受限资产金额合计35.47亿元,包括厂房和设备19.31亿元、货币资金12.54亿元、土地1.96亿元和存货1.66亿元。请逐项说明资产权利受限的具体情况,厂房和设备等资产受限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具体影响及解决措施,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金额合计35.47亿元,具体明细如下表:(单位:亿元)

上述受限资产中,除因办理保函等业务形成受限制资产0.01亿元外,其余均因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行为而形成,相关受限厂房和设备仍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自查,上述相关融资事项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

(十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存在财务报告重要缺陷2项,涉及固定资产竣工未及时交付及在建工程未按进度施工、未收到发票或未验收固定资产导致预付账款账龄较长。请说明上述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对你公司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逐一说明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和执行情况。

公司回复:

一、内控缺失:固定资产竣工未及时交付

1、对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

子公司科立视在建工程T1栋无尘室及设备配水配电工程,部分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及时分批转入固定资产。该项目于2020年全部验收完成,相关账务于2020年依照规定结转至固定资产,涉及固定资产竣工未及时交付及在建工程未按进度施工事项的问题已经消除。

2、公司缺陷整改措施

在建工程负责人针对项目制表管理,定期实地考察在建工程具体施工情况,掌握工程实际进度:可验收的项目及时提单结案,尚未竣工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以及新增在建工程项目,每季度更新建设进度,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验收,无法验收的项目列明原因后报告。

3、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和执行情况

以上整改方案可行,公司加强执行暂未发现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类似情况。

二、内控缺失:未收到发票或未验收固定资产导致预付账款账龄较长

1、对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

子公司科立视预付账款账龄较长是由于激光设备厂商未提供发票,未及时转入在建工程。该项目金额1,130万元,2020年已依照工程进度转入在建工程,并继续跟催厂商提供发票,待设备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

2、缺陷整改措施:

采购后续加强供应商选择实质性审查,及时督促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财务对于达到资产确认条件的采购项目及时进行会计确认。

3、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和执行情况

以上整改方案可行,公司加强执行暂未发现大额异常长期挂账预付款项情形。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1-04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华映”变更为“华映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3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股票

(二)股票简称:由“*ST华映”变更为“华映科技”

(三)股票代码:000536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29日开市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华映科技”变更为“*ST华映”,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15号)及《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华兴专字[2021]21000420061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387.3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216,307.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36.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916.22万元;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8,381.24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 〕1294号),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暂停上市标准,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简称由“*ST华映”变更为“华映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3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