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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签署出口信贷
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1-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签署出口信贷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签署出口信贷合作协议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为支持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同时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并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公司拟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签署总额约86,477,650欧元,10年期(不含项目建设期)的出口信贷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信贷合作协议”)。

德国中央合作银行和德国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uler Hermes(“赫尔梅斯担保公司”)对公司进行了详尽的尽职调查后,充分认可公司的业务布局、发展前景以及符合国际标准(包括国际金融公司绩效标准和世界银行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的环境影响和社会责任治理体系,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拟向公司提供长期贷款,同时,德国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uler Hermes 将为信贷合作协议项下的贷款提供95%的担保和保障。

二、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的基本情况

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成立于1895年,按资产规模属于德国第二大商业银行集团,目前为超过840家德国地方合作银行提供清算服务。作为全球极少数获得国际市场AA-评级的商业银行集团,以卓越的风险管理体系著称。

公司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信贷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贷款人: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法兰克福)DZ BANK AG Deutsche Zentral-

Genossenschaftsbank, Frankfurt am Main

借款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金额:不超过86,477,650欧元

贷款期限:10年

贷款利率:为期六个月的欧元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EURIBOR) +年利率0.75%,在EURIBOR〈0时按照0计算

贷款用途:本次贷款将用于偿付公司已支付的供应合同下的有关部分价款 及出口信用机构费用的100%。就偿付借款人在供应合同下已经付款的部分及有关出口信用机构费用已经付款的部分,借款人可以直接使用欧元外债或将相应的贷款部分结汇成人民币使用,只要该使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及要求。

担保措施:在贷款协议签署同时,以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中德国进口的相关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德国中央合作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贷款相关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贷款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董事长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银团贷款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公司一切与德国中央合作银行长期贷款相关的事宜由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协议、担保协议、抵押协议及办理抵押登记、各项政府审批/备案登记手续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署的《信贷合作协议》,是公司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并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信贷合作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