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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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信息(公告编号:临2021-012)。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吉翔股份关于披露本次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吉翔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015、016、017、018)。

2021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5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了《吉翔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以下简称“问询函”),于2021年3月27日、4月6日分别披露了《吉翔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吉翔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025)。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吉翔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拟终止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组项目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相关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包括审计、评估在内的各项工作,积极就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公司虽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但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公司与交易对方洽谈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目前双方处于签订终止协议阶段。上述终止尚需终止协议签订完毕并经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二、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尚需经公司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要求,公司将承诺自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7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和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7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情况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经营层询问、向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征询,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拟终止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公司虽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但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经公司与交易对方洽谈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目前交易双方仍处于签订终止协议阶段。上述终止尚需终止协议签订完毕并经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除上述已经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任何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5、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及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披露,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