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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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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进展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申报了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5月8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242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前述批准或核准及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24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