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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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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谭健荣、刘裕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丁晟先生、陈黎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贾国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十二个,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竺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2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22%减少至7.1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7.62%减少至36.5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丁晟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益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减持情况

2021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诺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即减持不超过2,671,800股。

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诺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丁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2,64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13%,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超额减持情况说明

1、鉴于上述两次减持在三个月内合计减持2,779,700股,减持比例为1.04%。超额度减持107,900股,超额减持金额137.72万元。

2、操作人在减持过程中由于误操作,使得累计减持额度超过了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

3、减持人就本次误操作导致的超额减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变表示诚挚的歉意。减持人会加强证券账户交易规范性管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误操作情形发生,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除上述超额减持外,其余额度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