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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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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6,6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64,002,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70,672,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次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资本公积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2、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06,670,000股增加至107,146,700股,因此公司拟对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以公司2021年4月30日总股本107,14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95550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6,6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64,288,0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71,434,720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14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9555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8.95995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9911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9555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7,146,7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1,434,72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5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1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71,434,72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43元。

2、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李海周、谢燕玲、共青城清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在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具体内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邱泽恋

咨询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电话:0755-27323949

十、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