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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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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89,295,0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42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64,867,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6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27,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4,928,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27,3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08%。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安泰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

同意389,18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16,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07%;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4%。

2、《安泰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89,100,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10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3,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94%;反对10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2%;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4%。

具体内容详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的“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等章节内容。

3、《安泰科技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89,183,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16,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07%;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4%。

4、《安泰科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89,270,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03,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1%;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462,283.89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为88,455,853.4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023,258.99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45,585.35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09,023,258.99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度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520,161.94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安泰科技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89,268,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0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与核销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383,392,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37%;反对5,903,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25,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3199%;反对5,903,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8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安泰科技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同意24,903,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1%;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03,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1%;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内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8、《安泰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89,180,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14,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9%;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7%;弃权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4%。

9、《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报酬议案》

同意389,268,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0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第八届董事、监事报酬发放情况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10.8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执行董事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其他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冬梅、陶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