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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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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5月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7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508,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8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松岗工业区上元路172号

咨询联系人:罗泽武

咨询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电话:0769-8915100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