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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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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华宝一号大厦E301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刘辉先生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64,278,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07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447,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4992%。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8%。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3人,代表股份83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78%。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结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73,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83%;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关于补选周海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4,166,732股

11.02.候选人:关于补选张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4,165,93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关于补选周海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18,800股

11.02.候选人:关于补选张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18,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律师和刘佳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深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华宝一号大厦E3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周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补选周海燕女士,张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由下列人员担任各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周海燕,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及长江商学院,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周海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之女,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限尚未届满的情况;(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