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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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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1-05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晓初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4人,董事王军辉先生、卢山先生、王海峰先生、廖建文先生、张建锋先生、吴晓根先生、顾佳丹先生、高云虎先生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李翀先生、监事方向明女士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朱可炳先生因另有其他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张喜民先生履行本次会议相关职责。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0、关于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关于联通红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重选董事及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一切适用法律购买联通红筹公司股份的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行使配发、发行及处理联通红筹公司额外股份的权力的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关于联通运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童国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按照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有关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参加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待联通红筹公司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后及时发布。

2、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

3、议案10.0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4、议案9、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议案13已获通过。童国华先生获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詹越、田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1-05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公司决定按照授予价格3.79元/股回购注销1,015名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合计14,819,275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3.79元/股回购注销79名因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442.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4.10元/股)回购注销17名因退休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121.9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31,011,853,287元减少20,460,075元至30,991,393,212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6月25日。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1 号中国联通大厦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010-66259179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1-05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

累计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A股股份,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21年3月11日至不超过2022年3月10日)。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于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28,539,49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5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01,879,888.54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