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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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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并表公司,下同)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票据池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在该额度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适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额度之前,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形式及担保条件等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及投资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委托理财额度之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0,000万元提高至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3,5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之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由不超过2,7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提高至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投资期限为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以上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以上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公司园区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6)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审议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由不超过2,7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提高至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详情参见202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期限

使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委托理财额度之前。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六)委托理财的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七)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关注理财产品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一)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

(二)未到期理财产品

截至目前,公司暂无未到期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及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10,000万元提高至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3,5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之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调剂,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注:1、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2、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将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系以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填写。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中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7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1

4、法定代表人:蒋晖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9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1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智能化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防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会务及展览服务;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消防器材、通信设备、智能设备、安防设备、交通设施、服装、鞋帽、箱包、皮具、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电脑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信业务经营;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安装与维护;安防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特尔佳海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4月1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上雪科技工业城东区十号P栋厂房201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车联网开发与技术应用,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汽车数码系列设备、电子产品、导航定位仪、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汽车电子产品,车载导航娱乐一体机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雷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1、名称: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8月1日

3、注册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B区高农生物园综合服务区(二)6栋121室

4、法定代表人:蒋晖

5、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批发兼零售;光电子产品生产、批发兼零售;通讯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化系统、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无线发射装置)、仪器仪表的研发、批发兼零售;光学镜头、光学系统、光学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兼零售;移动通信终端、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全景相机、智能机器人、车载抬头显示器的研发、制造、批发兼零售;检验检测服务;网络工程;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设备、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清洁用品、日用百货、纺织品、化妆品、礼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的批发兼零售;家用电器的批发兼零售;制冷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自动售货机设备批发兼零售、运营、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特尔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3712、2804、4003-4005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高新园观盛五路8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一号楼

4、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制动系统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车联网开发及技术应用;车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机械电子设备加工及维修。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1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开发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成立,尚未开展具体业务,故暂无上述期间财务数据。

10、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2月8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7

4、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数码产品、科技产品、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以及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其相关技术服务。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成立,暂未开展具体业务,故无上述期间财务数据。

10、深圳市大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11月26日

3、注册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康乐大道268号2栋

4、法定代表人:冯秋宏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零件制造;生产制造咨询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计算机消耗材料;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国内贸易代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关系: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0、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旨在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高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有效确保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公司提高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5%,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7%;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75%,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3%。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应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情形,对应的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对应的担保金额为0。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2,7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上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以上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2,7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投资期限为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4月完成对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欧乐”)增资的工商登记事项,四川欧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考虑到四川欧乐日后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由不超过2,7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提高至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投资种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3、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为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

5、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投资目的

随着人民币定价机制趋于透明,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推进,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近两年,公司信息事业部业务发展较快,其进出口业务持续增加(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加之新并入的控股子公司四川欧乐预计有较多进出口业务,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上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以上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外汇衍生品交易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四)投资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流动资金。

(六)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防范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远期汇率走势中,可能出现远期外

汇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其它风险: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配备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3、公司财务部密切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公司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就拟提高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事项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拟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是基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进出口业务增多,且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并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审议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由不超过2,7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提高至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七、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关于提高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公司园区的自有闲置厂房对外出租,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事项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

本次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为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五路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园区的自有厂房。

(三)出租事项的相关范围

公司将闲置厂房进行出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3,574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

(四)出租事项涉及的金额及条件

本次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

(五)出租事项的授权及期限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闲置厂房出租额度之前。

二、出租事项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出租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影响,存在无法开展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响公司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可实现在出租及后期物业管理上的规范运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进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出租事项进行检查,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出租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关注出租事项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评价〉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关于提高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10:0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5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ns@terca.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